发布文号: 甬政发[2007]74号
市规划局:
《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的请示》(甬规字〔2007〕6号)收悉。经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决定批准《宁波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工作,是城市近期建设安排的基本依据。《规划》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发展目标和规模可行,空间布局、建设重点和实施时序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与《宁波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有较好的衔接,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的区域发展战略,对于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职能有着重要的作用,可以作为下阶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接文后,请按照批准的《规划》,严格依法监管,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