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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促进江苏省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04 生效日期: 2007-12-04
发布部门: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农机办[2007]27号

各市、县农机局、局各直属单位:
  刚刚结束的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目标内涵,提出了力争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推进我省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在建设现代农业、服务“两个率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省农机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促进江苏省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农机局办公室联系。
  2007年12月4日
  附件:江苏省农机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促进江苏省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全面达小康 建设新江苏”的目标内涵,提出了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为江苏农机化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江苏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在建设现代农业、服务“两个率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全省农机化阶段性发展目标,确保与“两个率先”同步
  (一)加快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根据省委确定的“两个率先”时序进度,到201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5%以上;全面提升现代高效农业装备水平,初步形成农林牧渔业生产机械化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部分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具体目标是:全省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达40%以上,机械化收获水平达到90%。无锡、苏州、常州3个市以及20个县(市、区)、30%以上的乡镇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农民由水稻直播种植向机械化插秧转变。三麦机械化播种和收获水平分别稳定在90%、95%以上;油菜机械化种植、收获水平分别达20%、20%以上;玉米机械化种植、收获水平分别达30%、25%以上;农作物秸秆及根茬机械化还田率达30%以上。2008年,全省有2个省辖市、10个县(市、区)及180个乡镇率先基本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全省油菜机械化种植和收获水平分别达到30万亩、50万亩;全省玉米机械化种植和收获水平达到15%和10%。
  (二)进一步调优农机装备结构。全省农机装备百亩耕地拥有动力已经接近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要更加注重增强机具发展的协调性,坚持质、量并举的方针,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加速淘汰能耗高和污染重的老旧机具。重点发展大中型拖拉机、高性能联合收割机、水稻栽插机械、高效农业装备、农产品加工成套设备、多功能复式作业机具以及各种配套机具,促进农业机械升级换代,逐步实现农机装备的高效化、智能化。到201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稳定在3350万千瓦左右,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6万台,联合收割机9万台,其中高性能联合收割机3万台,水稻插秧机6万台,精少量播种机13万台,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机械4.5万台,高效农业装备及其它农业装备有较大幅度增长。
  二、进一步拓展农机化服务功能,积极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三)全面提高现代高效农业装备水平。坚持试验、示范、推广原则,坚持因业制宜、因势利导,坚持农机产学研推相结合,农机与农艺相结合,逐步扩大对现代高效农业装备的购置补贴范围,切实加快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步伐。
  高效农业机械发展重点:
  1.设施农业(渔业)机械化技术与设备。以微耕、植保、节水为重点的设施农业管理机械;以高效环保鱼塘增氧、饲料加工和投喂为重点的渔业机械;畜禽规模养殖管理和粪便处理机械;河塘清淤机械。
  2.农产品产后处理与加工机械化。大力推广果蔬等鲜食农产品保鲜技术,茶叶微波杀青与成型技术,豆类和干果类农产品机械化剥壳技术。
  3.特种经济作物机械化技术。重点支持块茎、块根类作物机械化收获技术和蔬菜、花卉的播种、移栽机械的示范推广。
  4.提高农用航空技术的应用水平。重点支持农用航空开展植保、灭蝗、灭苇、防火等作业的示范推广,不断拓展作业范围,提高服务水平。
  高效农业区域发展重点:
  1.苏南地区。重点发展与都市农业、设施农业、旅游农业相配套的机械;
  2.苏中地区。重点发展特经作物生产、水产养殖、棉花生产以及农产品初加工相适应的机械;
  3.苏北地区。重点发展特经作物生产、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和畜牧业生产相配套的机械。
  “十五”后3年,省农机局在全省不同区域建设21个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和科技示范园。各地要重点扶持一批农机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及其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农机科技示范园、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和农业生产大户这三个载体,加快高效农业机械装备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为现代高效农业规模化生产提供有效装备支撑,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2008年,努力办好高效农业装备展,引导全省发展高效农业装备60多种、2000台套以上,初步形成与农业产业特点相一致的农机化区域特色。
  (四)大力发展环保节约型农机。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加快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农业投入品施用、节约能源的新型农机的示范推广,不断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生物质产业发展。
  1.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水平。以建设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示范乡镇为抓手,积极采取经济补偿、行政推动等综合措施,加大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积极开展玉米、油菜、大豆等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的引进开发、试验示范及推广,探索适合不同地区的技术模式。2008年,全省新增秸秆还田机3000台,捡拾打捆机及其他加工配套机械400台,秸秆及耕茬机械化还田面积达1850万亩以上,秸秆及耕茬机械化还田率达25%;
  2.加大高效植保机械的推广力度。2008年,全省推广新型植保机械5000台套。积极推广应用农用航空植保,提高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水平。
  3.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的试验示范。在淮北及丘陵地区,积极示范推广深松蓄水、免(少)耕播种、秸秆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和微滴灌等节水农业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在沿江地区,试验示范稻麦两熟区保护性耕作技术及机具;
  4.加快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大力推广畜禽粪便处理及综合利用机械,研究开发农村垃圾收集、装运机械、沼气清渣机械,开发推广经济适用的农村粪便吸运机械。
  三、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机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机助农增收水平
  (五)稳定和加强农机公益性职能。继续加强农机试验鉴定、示范推广、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开发等公益性职能,重点强化县级基地建设,增加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稳定乡镇农机管理服务人员队伍,积极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培训、技术咨询、安全教育、信息等公益性服务。加强区域性高新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以一、二级维修点为重点的农机维修服务保障体系。
  (六)建立和完善农机服务组织。发挥江苏省农机服务协会作用,指导全省各地农机服务组织健康发展。积极推进农机合作共用,引导和扶持农机专业户通过机具、技术、资金、土地等要素的合作,建立农机专业协会、农机合作社、股份制专业服务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积极鼓励和扶持农机服务合作组织,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建立稳定规范的利益紧密联结体。2008年,全省新增农机合作组织200个。“十一五”期间,扶持建设10个以上省重点服务组织,培育100个农机服务组织示范典型,引导发展1000个以上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壮大10000个农机大户。
  (七)积极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面对农机跨区作业竞争日趋激烈、成本不断上升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农机跨区作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市场开拓,不断拓展跨区作业的内容和范围,稳步提高机手收入水平。鼓励和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本地作业服务水平,推行订单作业、承包作业等“一条龙”服务方式,不断扩大农机作业规模和范围,打造农机作业服务品牌,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2008年,全省实行机械耕整、种植、植保、收获“一条龙”作业服务、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农机服务组织增加20个以上,其中规模在5000亩以上的增加5个。2010年,全省实行机械耕整、种植、植保、收获“一条龙”作业服务、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服务组织达100个以上,其中规模在5000亩以上的达到20个。2008年,全省农机服务总收入稳定在150亿元,其中跨区作业收入达30亿元以上。
  四、进一步完善农机化法规体系,提高农机法治化管理水平
  (八)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各地要广泛宣传、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配套法规建设。具有立法权的省辖市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农机立法调研,争取当地人大、政府加强农机立法。要主动争取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江苏省农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九)积极创建平安农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素质,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扎实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农机执法规范化建设、“平安农机”创建三大活动,夯实农机安全监管基础,探索建立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在2007年的基础上,到2010年,全省再创建10个农机安全示范县、100个农机安全示范乡镇、1000个农机安全示范村,10000个农机安全示范机手。
  (十)切实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健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立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快速应急处理机制,落实监督调解人员,强化责任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增强调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加大农机质量监管和打假工作力度,规范农机市场秩序,维护农机使用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基地建设,开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质量认证工作,不断提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农业机械化标准工作,努力提高检测水平,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维修质量、作业质量、报废更新和安全检测等地方标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依法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管理工作,实行农机修理工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2010年,农机维修点持证经营率达到90%以上。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江苏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切实加强对农机化工作的领导。各级农机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和全面把握十七大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新理念来谋划农机化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将农机化主要目标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形成推进农机化工作的合力。制订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评价标准,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围绕“两个率先”时序进度和“十一五”全省农机化发展目标,引入倒逼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机化发展水平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加强对农机化发展规律性经验的研究和总结,逐步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农机化发展道路。积极推进农机信息化,着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积极推行农机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网上办理,实现阳光政务。在全省农机系统大力弘扬“三创”精神,积极开展“三贴近”、“三满意”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系统的创造力、凝聚力,树立农机部门的良好形象。
  (十二)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补贴办法,增加补贴资金总量,不断扩大补贴范围;采用贴息等方式,支持农业机械服务组织以及从事农业机械服务的农民通过贷款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进一步加大对农机科技攻关、新技术和新机具推广、农机技术培训、试验鉴定及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投入;积极开展农机污染源排放普查和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试点,加快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步伐;扩大农机信贷和农机保险试点,将农机保险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解除广大农民购机的后顾之忧;积极落实农机场库棚用地按农业生产用地办理手续的政策,推动服务组织快速发展;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对农机化的投入,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多元化、多渠道农机化投入机制。
  (十三)着力提高农机科技创新能力。按照省委提出的要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力争率先成为创新型省份的要求,充分发挥我省农机科教优势,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与自主研发相结合,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当前我省农机科技创新的主要途径,通过继续筹办江苏国际农机展,以及实施农业“三项工程”等项目为引导,努力提高农机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强农机上下游之间的联系,组建农机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农机产学研推沟通合作的有效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逐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推有机结合的农机科技创新体系。争取相关部门加大扶持,择优培育一批重点农机科技型企业,承担或参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加快新技术的综合集成、中试熟化和组装配套。建立农机科技示范基地,提高农机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切实加快农机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
  (十四)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将农机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农机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十一五”期间,继续深入实施农机“111人才工程”,扩大与四个省级农机人才培养基地合作范围,加大对中青年农机科技骨干、专家的培养力度;组织开展100名优秀农机管理人才培训。充分利用市县培训基地,扎实开展基层农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组织负责人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农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农机技能人才的培训,以农机学校或社会办学机构为依托,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争取将农机技能人才培训纳入省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不断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2008年,全省力争培训农村和农机实用型人才8万人以上,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超过2万人。到“十一五”末,全省培训农村和农机实用型人才40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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