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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工业竞争力战役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19 生效日期: 2007-10-19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着力加强产业集聚和培育产业集群,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工业经济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努力构建特色鲜明、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步伐,实现产业质的提升
  1、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实施《厦门市“十一五”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按照《厦门市“十一五”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提出的五个调整原则、六个调整目标和要求以及十四个调整重点,做好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引导和推动工作,分行业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要做大做强已形成优势的产业集群,把厦门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研发、设计能力的全国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之一;机械制造业要以机械工业集中区建设为基础,发展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石化产业要不断延伸产业链,重点解决化学工业发展的原料问题,产品结构及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状况;光电子产业要重点培育发光二极管(LED)、光显示器、基础光电等三大系列,促进产业集中,着力打造国家光电显示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要重点发展基因工程药物和生物药物、化学药物及化学原料、海洋药物以及诊断试剂、疫苗等产品;软件产业要加快软件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扶持嵌入式软件研发、IC设计、动漫游产业、服务外包四个重点产业方向,鼓励对台合作;食品加工业要以轻工食品工业区建设为载体,重点发展肉类、茶饮料系列产品、乳制品和乳酸饮品、水产品和果蔬产品加工、无公害产品、农产品深加工;服装、棉纺织、印染行业要努力培育自己的名牌,以服装行业为纽带,带动棉纺织、印染的发展;包装印刷行业的要积极鼓励发展新型环保包装材料,根据行业特点进行专业分工;建材制造业要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节水等新型建筑材料、中高档卫生洁具产品、平板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品系列、石材深加工、石雕制品等;鞋革及其制品行业要着力形成鞋革及其制品从产品研发、设计、品牌创立、制造、销售一体化的集群效应。同时,要淘汰和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落后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能力过剩的产品,优先发展具备比较优势和对传统产业改造关系密切的高技术产品,依靠技术创新提高单位土地、单位资源消耗的产出。
  (2)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积极推动出台我市发展装备制造业意见,坚持自主研发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提升相结合,大力提高我市装备国产化和本地化水平,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先进的装备产品。支持企业跟踪国际装备制造业技术发展趋势,加快自主创新,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改造提升传统装备制造业。推进厦台装备制造业对接,协助省经贸委举办海峡两岸装备制造业项目对接洽谈会,充分利用厦门机械工业集中区、海沧、杏林、集美台商投资区等平台,吸引台湾机械装备业群体性转移。
  (3)推动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联系,制定厦门市纺织服装行业结构调整发展思路。制定并实施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方案。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推进纺织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争取国家纺织专项资金扶持,积极落实纺织服装行业发展措施,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纺织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整合纺织行业信息资源,加强与全国各主要纺织聚集区、专业市场、大型企业网站、纺织科技文献库以及纺织专业网站合作,努力实现纺织行业各种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贸发局、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各区政府,各相关行业协会。
  2、加快临港工业发展
  充分发挥厦门作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带动辐射作用,依托厦门湾的港口优势,加大投资力度,着力发展石化、汽车、船舶、装备机械、冶金、航空等临港工业。石化工业要着力推进厦门海沧石化基地、厦门华诚纺纤等项目实施,促进石化中下游项目配套,延伸产业链;汽车工业围绕做大做强金龙联合和金龙旅行车等重点龙头企业,推进厦台汽车合作进程,加快厦门汽车城的建设步伐;船舶工业着力推进厦门修造船基地建设,加快实施厦门船舶8万吨船台等重点项目;冶金工业重点抓好厦钨钴酸锂粉等项目实施;航空工业以太古飞机维修为龙头,重点发展起落架维修、复合材料的维修和制造等,形成亚洲规模最大的、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民用飞机维修服务基地。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各工业集中区指挥部、市国资委。
  3、发展壮大产业集群
  紧紧围绕我市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引导,做大做强一批战略型主导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一批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发展一批高技术和新兴产业集群、扶持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使我市制造业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集聚力明显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产业带动作用更加有力,支撑作用更加突出,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效应、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加强劲。用5-10年时间,全面提升我市的经济总量和经济实力,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1)扶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协作配套骨干企业发展,推进产业集聚。计算机及其外设产业集群以戴尔公司为主导,引导和扶持戴尔公司将厦门建设成为其计算机全球布局中的生产中心、研发中心;新一代数字音像视听产品产业集群要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厦华、夏新等龙头企业加大研发中心的建设力度,不断增加产品技术开发能力;移动通讯产业集群以夏新、联想移动企业为龙头,鼓励企业积极参加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与产品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平板显示器产业集群以友达光电、中华映管等企业为主导,努力形成从原材料到成品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打造国家级的平板显示器件生产基地;工程机械产业集群以厦工集团、林德叉车等为主导,推动厦门成为全国装载机、叉车的主要生产基地;电力电器产业集群要扶持ABB等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在厦门的发展,把实施名牌战略与培育龙头企业结合起来,构建企业集团或生产联合体;汽车制造业产业集群以金龙联合、金龙旅行车、金龙车身等企业为主导的,加快推进汽车工业城建设;船舶修造及配套产品产业集群推动厦船重工这一福建省造船行业的龙头企业以“转模”为契机,实施现代化总装造船,使我市的船舶工业形成造、修、配一体化的格局;航空维修产业集群以太古飞机维修为主发展,引进与之有密切关系的企业进入航空工业区,继续提高大型商用飞机维修的能力;钨及其深加工产业集群以厦钨股份为依托,充分利用我市钨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业已形成的优势,巩固、加强世界钨制品生产基地的地位;化工化纤产业集群以翔鹭石化、翔鹭纺纤、正新橡胶等企业为主导,发展中下游产品,完善产业链;生物与新医药产业集群以特宝生物、迈克制药、金达威等为主导,以自主创新和引进项目相结合,大幅度增加用于我市生物与新医药的科技投入;新型电子元器件产业集群重点支持三安、华联、明达光电等龙头企业,培育发展电子元器件配套交易市场;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以古龙集团、银鹭集团、惠尔康食品、银祥集团为龙头,以轻工食品工业园区为载体,重点发展肉类和果蔬罐头、饮料、茶叶深加工、水产品加工等;鞋革及其制品产业集群加大培育和扶持ECCO和华夏山二、大统皮革、亚美国际皮件等企业的力度,形成鞋革及其制品从产品研发、设计、品牌创立、制造、销售一体化的集群效应;建材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和扶持明达玻璃等龙头企业,通过装备引进和技术提升,形成品种、规格较为齐全的平板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品系列;石板材及石雕制品产业集群以高时石业、汇兴石材等为主导,形成集矿山开发、石材进出口贸易、石材批发、石材深加工、大型工程订单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集群;印刷包装产业集群以鑫叶集团、合兴公司为龙头,提高工艺技术水平,鼓励发展环保型,节约资源型的印刷包装制品;服装产业集群以现代时装等企业为龙头,自创品牌与来料来样加工协同发展,推动厦门成为服装的发布中心及贸易中心。
  (2)推进产业集群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产业集群信息、技术、产品检测、品牌、电子商务、金融、市场、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厦门工业能力数据库”等产业集群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做好全市产业集群发展情况、工业集中区建设情况、通用厂房需求和入驻情况、工业企业原辅材料和产品供需信息的收集和更新,促进企业产品配套,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鼓励企业在设计、制造、管理、营销等环节应用合适的信息技术,实现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集成和优化,切实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产业集群公共平台及公共配套等基础性建设,加快公共基础加工中心建设,指导贴片中心、电子配套市场、电镀中心、汽车研发中心、模具中心建设;加快机动服务中心建设进度,提高汽车产业综合配套能力;继续加大投入集中资源建设“十个重大科技平台”,即车辆与工程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钨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半导体照明产品监测与营销中心、厦门(闽台)花卉高科技园、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养生堂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产业基地的关键技术平台、生物医药孵化器、理工学院工程学科集约研发平台、台湾科技企业育成中心、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推动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支持面向中小企业、行业或区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开展基于互联网的企业间电子商务,带动关联企业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政银企会商制度,建立产业政策与信息发布、政银企互动平台,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评级体系,构建产业集群金融服务平台。加大创建区域品牌力度,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和著名品牌宣传,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现代生产物流业发展,扶持建设一批为产业集群服务的专业物流配送中心,加强闽赣区域物流合作和海铁联运发展。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人行厦门支行、市质监局、市交通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4、优化产业布局,承接产业转移
  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区、石化产业集中区、机械产业集中区、轻工食品产业集中区、电子信息产业集中区等五大功能区的产业布局规划,结合“十一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要求,积极开展工业集中区产业布局和项目投资引导工作,指导策划模具工业园等工业园区开展招商活动。加强厦台产业对接,积极推进电子、机械、化工等重点产业对接,重点推进海峡两岸光电产业、装备制造业等项目的对接洽谈,加强厦台中小企业合作交流。提升易地搬迁技改工作水平,推进环东海域和湖边水库综合整治建设工程企业搬迁工作,促使企业向工业集中区、产业专业区聚集,确保中药厂、民兴、法拉、星鲨药业等易地技改项目的顺利建设;进一步完善易地技改政策,推动岛内企业易地技改进程。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市发改委、市台办;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工业集中区指挥部。
  (二)帮助企业做强做大,实现企业质的提升
  实施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研究出台扶持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的政策文件,通过财政贴息、资源优先配置、科研支撑等措施,扶持我市大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引导、促进企业通过兼并重组、高位嫁接、强强联合、改制上市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重点推动厦门航空公司实现增资扩股等。加强对中央企业及国内大型企业的引资工作,实现"高位嫁接",促进国内石化、船舶等大型企业来厦投资,与我省龙头企业联合重组,促进我省企业快速成长壮大。配合省经贸委开展最具竞争力企业的组织评选工作,利用竞争力研究成果,构建最具竞争力企业评选体系,突出对研发投入和营销能力的评价。推动大企业、大集团尽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人治理结构,理顺产权关系,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运营效率,实现组织、管理和技术创新。积极开展企业“管理诊断”工作,依托权威机构和专家,对企业内部管理系统及外部环境因素进行科学调研分析,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升企业的效率和效益。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经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市委政研室。
  (三)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产品质的提升
  1、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基础平台建设。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建立面向市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继续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提高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水平;考核认定一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一批企业技术中心申请国家、省级认定。加快工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构建技术研发协作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和风险投资平台;力争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区域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完善技术创新网上交流平台,利用厦门技术创新网、厦门工业经济网、厦门中小在线及相关协会网站构建技术创新交流平台,多方位为中小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信息,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网上发布技术需求信息;完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网上受理服务系统。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推动产学研合作深入发展。积极支持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联合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征集企业生产技术难题进行技术攻关招标;收集院校科研成果和企业技术难题。利用福建省项目成果交易会搭建的交流平台,举办院校企见面会,对接成果,解决难题。组织企业走访国内外工科强校,促进企业和国内外工科强校建立稳定的联系渠道。做好第五届“6.18”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的组织参展和项目对接工作,依托“6.18”平台,开展我市项目成果和技术难题的双向推介,实现成果对接、技术转移和人才聚集。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3、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根据《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奖励办法》,继续评选市优秀新产品,完善新产品研发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做好新产品确认工作,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厦门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和《厦门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办法》,及时认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产品和项目,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4、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针对当前制约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薄弱环节,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引导工程,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立相应的企业研究开发机构,支持企业创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产业技术联盟等技术创新组织。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选择一批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使之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努力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8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70%以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80%以上的职务申请发明专利出自于企业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5、做好企业自主创新的外部环境的建设工作。出台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政策,贯彻落实市科技大会精神,修订和制定《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奖励办法》、《厦门市鼓励支持产学研合作指导意见》等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效能。突出重点,将有限的市重点技术创新、市重点产学研资金集中使用,重点扶持自主技术创新项目、三大支柱产业及其配套和公共平台建设项目。利用财政扶持资金的示范作用,引导银行、企业、社会资金投入到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技术进步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引导企业享受国家鼓励企业技术进步的优惠政策。跟踪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国家对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及时制定贯彻国家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对通过认定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厦门海关。
  6、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完善全市促进品牌发展工作机制,建立市发展品牌经济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品牌发展工作力度。促进品牌产品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厦门政府网站设立“厦门品牌”专栏,提供品牌产品信息交流平台;扶持我市名优产品发展,建立品牌经济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制定《厦门市品牌经济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绩效;组织各类培训、论坛等活动,推广名牌产品核心技术与知识。营造品牌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做好厦门优质品牌评定工作;编制《厦门品牌荟萃》;加大对厦门品牌产品的宣传和推介力度。争取国家、省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支持,推进我市企业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及驰名商标,争取2007年有一批新的产品、商标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和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指导企业推进认证工作,根据国际通行的规范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认证需要,对不同类型企业的认证提出指导意见,提高企业对认证重要性认识,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管理进步,指导市质量协会,在重点企业中全面推行“卓越绩效模式”,争取经过2-3年的努力,使我市有一批企业不断改进、提高;在跨国公司、台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中选择若干典型企业,组织开展经验交流;邀请中国质量协会专家来厦门举办《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培训班;争取2007年有3-4家企业被评为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贸发局、厦门检验检疫局、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产业损害预警,维护产业安全
  1、抓好我市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工作。以商务部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为契机,抓好我市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产业损害预警监测范围,在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的指导和支持下,根据对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估,编制产业损害预警监测报告,及时通报监测企业。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拓展服务产业安全的手段和途径。建立厦门产业安全信息网,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完善维护产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沟通与协作,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维护贸易秩序、化解贸易争端、建立预警机制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行业协会。
  3、密切跟踪贸易救济措施的实施效果和对产业的影响。及时评估各国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对我市产业的影响,以及我国贸易救济措施案件对我市涉案产业、上下游产业和公共利益带来的积极效果和不利影响,及时出具评估报告,指导产业采取相应措施,加快结构调整,提升产业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行业协会。
  4、加强贸易救济措施的宣传和培训。宣传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技术壁垒等知识,及时提供涉案信息,充分发挥顾问专家委员会的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反倾销应诉或申诉,为企业提供多层次的培训服务。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行业协会。
  5、加强产业竞争力研究。举办民营、中小企业与厦门产业国际竞争力研讨会,开展厦门模具等产业竞争力研究,为提高我市企业竞争力提供指导。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行业协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厦门市“提升工业竞争力战役”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市经发局、市发改委、市贸发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台办、市信息产业局、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行厦门支行、厦门海关、厦门检验检疫局等单位组成,市经发局负责牵头召集,定期研究沟通战役各阶段实施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加强协调服务
  落实分级管理,充分发挥项目领军人才的作用,强化项目报批、征地拆迁补偿、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协调和保障,形成高效率的项目推进机制。贯彻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精神,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加强和改进投资监管。完善重点项目跟踪调度制度,及时检查落实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推动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三)突出专项资金导向和引领作用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产业发展,培植壮大财源。市区两级政府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向重点工业大项目倾斜,并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以争取支持。
  (四)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土地、环保等政策的协调配合,按照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原则,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壮大三大支柱产业,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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