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皖粮监[2007]153号
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度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7]55号),现将有关事项转摘如下,并结合实际提出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政风评议事项
1、单位类型。本年度被评议单位共计45个,划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与社会和群众联关系密切,以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为主的部门,共计21个单位;第二类是以综合管理为主的部门,共计24个单位。省粮食局被列入第一类单位。
2、评议内容。第一类单位评议内容有5项:(1)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行使职权,规范行政行为,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等情况。(2)效能建设。主要是提高行政效能,推行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绩效考评等制度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3)廉政建设。主要是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遵守各项廉政制度情况。(4)政务公开。主要是创新公开形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编制职权目录,公开办事程序,落实行政责任制等情况。(5)系统管理和指导。主要是对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及行政执法行为的管理监督情况。
3、评议方法。继续采取日常监督评价与集中评议相结合方式进行问卷调查。主要有省级投诉受理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政风行风热线”测评,组织民主测评组、群众和有关单位测评。
4、等次划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日常监督评价与群众和有关单位测评结果在总分中的比例不低于70%。评议对象得85分以上为满意等次,71―84分为比较满意等次,60―70分为基本满意等次,59分以下为不满意等次。
5、结果运用。一是对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责成其领导班子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整改的具体方案,对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二是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在本年度考核中取消良好以上等次资格;三是结合省直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加大对政风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
6、其他事项。民主测评组不专门听取被评议单位汇报,不专门组织明察暗访,不增加被评议单位负担。
二、贯彻实施意见
1、请各单位立即将本通知精神向本单位干部职工传达,结合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机关有关处室对照评议内容,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自查工作。凡是制度、措施不健全、不落实的,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逐一落实到位。
3、以政风评议为动力,切实抓好局直机关政风建设。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被政风评议曝光出来的问题,涉及有关单位的,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其2007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入选资格。
4、认真搞好2007年度全省粮食行政机关政风考评工作。驻局监察室在11月份启动对各市局的政风考评工作,有关处室应当建立考评台账,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安徽省粮食局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