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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02 生效日期: 2007-11-02
发布部门: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衢政办发[2007]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森林消防的管理水平和综合防控能力,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15号)精神及《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消防行政领导负责制
  (一)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森林消防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本地区的森林消防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督查。
  (二)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领导分工包片责任制。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要深入责任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对森林消防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发生森林火灾后,要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三)各级政府要制定森林消防工作指标考核体系和奖惩办法。对领导得力、预防措施落实、扑救快速有效、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或责任不落实引起森林火灾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健全组织,切实提高森林消防的应急反应和扑救能力
  (四)各级政府要按照《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稳定、高效精干的森林消防组织指挥体系,原森林防火指挥部更名为森林消防指挥部(衢州市森林消防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市、县(市、区)要设立负责日常工作的森林消防办公室,核定编制,配齐配足专职干部,落实工作经费。
  (五)根据森林消防任务,除武警森林消防队伍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一支50人以上的常年或季节性专业扑火队。林区各乡镇、风景旅游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要建立一支20―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
  (六)要加强扑火队伍的管理,配齐配好物资装备。各县(市、区)要建立可供200人使用的森林防火物资仓库,配齐各种森林扑火器械,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森林消防综合管理水平
  (七)森林消防工作实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方针,各有林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做好森林消防的各项基本建设和基础工作,分类划分森林防火区域,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不断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八)市、县(市、区)森林消防指挥部要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文件要求,尽快建立森林消防预警体系,强化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指导、协调。
  (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在高火险天气适时发布禁火令,停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并组织人员对森林火灾多发地区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处置火情。乡镇、村要严格执行野外火源规定,加强森林火灾源头管理,组织人员成立管火队和督查队伍。
  (十)当地森林消防指挥部(所)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及时组织扑救,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时间,不得假报、漏报、瞒报。
  (十一)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各种有效形式,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气象部门要切实做好森林火险测报工作,报社、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定期发布气象和火险等级预报。
    四、加大投入,加快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同级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纳入当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十三)各级财政要把森林消防日常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宣传教育经费、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装备与训练经费、义务森林消防队的补助经费、森林火灾的补助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视财力逐年增加,保障森林消防工作的需要。
  (十四)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森林消防的政策,对执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森林消防专用车辆、专用电台免征(收)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辆通行费、无线电通讯频率占用费等有关税费。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衢州市森林消防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指 挥:雷长林(市政府)
    副指挥:严三良(市政府)
    徐土土(市林业局)
    吴熙杰(衢州军分区)
    成 员:何波涌(市发改委)
    吕 汶(市教育局)
    李 宁(市公安局)
    王国军(市监察局)
    封万青(市民政局)
    蒋移祥(市财政局)
    朱水根(市交通局)
    周卫华(市卫生局)
    李树峰(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朱钦文(市林业局)
    胡耀瑛(市旅游局)
    何凤翩(市气象局)
    王 中(市电信公司
    戴皓胜(市移动公司
    陆方才(衢州日报社)
    林金生(市广电总台)
    杨佩忠(市武警支队)
    指挥部下设森林消防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林业局,徐土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钦文、徐惠文、高建忠(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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