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两节两会”零事故和今冬明春安全稳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03 生效日期: 2007-12-03
发布部门: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本政办发[2007]123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逐步稳定好转,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12月10日起至2008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集中行动,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元旦、春节“两节”和全国、省、市“两会”零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保障人的生命和健康、提高人的生存质量和环境质量的基本要求,是实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体现。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作为构建平安、稳定、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来抓,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到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上、落实到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上、落实到确保“两节两会”安全稳定上、落实到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上,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行动,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4月以来,全市持续开展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收到了明显效果。截止到10月20日,共排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2863项,已经整改完毕10495项,整改率为81.5%。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欠账较多。一些县(区)和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漏洞;企业自查自改工作还有死角,隐患整改治理资金投入力度不够,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动作迟缓;一些县(区)、行业和企业领导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厌战心理和不到位现象。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回头看”各职能工作组的职责、任务、分工和工作标准,实行定点包干、责任到人。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会议推动和检查讲评等形式,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做到靠前指挥、工作下沉、重心下移、分片落实、分级验收。一看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是否落实,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治理;二看对事故隐患治理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重大隐患是否实行挂牌督办、整改销号;三看企业自查自改工作是否认真细致,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四看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是否排查到每个层次、每个部位、每个岗位,是否达到不留死角;五看隐患申报为零的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是否有漏点,各项制度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在这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的集中行动中,各级政府、市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保证人员、经费、车辆、责任四落实。要以最大限度治理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和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实现“三个杜绝”、“三个减少”的工作目标,即:杜绝发生影响政治稳定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杜绝发生有重大影响的交通、火灾等公共安全事故;减少一般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交通、火灾等社会公共安全事故。为使这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集中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将组成16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和企业进行督查。
  三、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确保“两节两会”零事故
  现已进入冬季,煤、电、油、运需求旺盛,气候由冷转寒,增加了诸多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现象,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为重点,加大力度督查生产型人员密集场所,扩大排查的范围,加大检查频率和隐患治理力度。各县(区)政府要每月对所属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事故隐患大排查;市政府负有安全监管专项职责的部门要按监管范围每月对各县(区)及市直所属重点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一次督察,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确保“两会两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四、加大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处罚、责任追究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在这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行动中,因排查不细,致使事故隐患漏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治理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及时以及未按治理标准和时限完成整改治理的均视为逾期不改,一经发现,对县(区)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企业及有关责任人依法从重处罚。
  在今年12月10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间,发生重大事故的县(区)、部门和企业,主要领导要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罚,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事故救援及突出事件处置能力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指导、督促企业搞好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各级政府的应急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应急救援工作要以基层为主,落实到企业,以生产经营单位、社区和乡(镇)为重点加强基层和现场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各级政府及企业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一旦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各级领导及安监、煤管、公安、交通、卫生、宣传等部门的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救护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及时抢救伤员、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和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
  六、继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从今年12月10日到2008年3月31日期间,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宿,保证通讯畅通。在“两节两会”期间要保证24小时值班,并将本单位、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于每日15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4516215 4516209 联系人:陈 仑 鲁成生)。

二00七年十二月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