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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文明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09 生效日期: 2008-01-09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文[20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文明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九日

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文明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郑州,切实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理念陈旧、执法方式落后等问题,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2008年在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开展“文明执法年”活动。为切实做好此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郑发〔2007〕21号)为契机,以“文明执法、执法为民”为主题,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主线,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为目的,创新执法理念,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实现新跨越。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树立文明执法理念
  针对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意识不强的现状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文明执法现象,通过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消除执法人员中存在的特权思想,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严把进人关,实行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完善执法队员培训教育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行政执法制度更加健全,执法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
  针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不够健全的现状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以权压法、以情乱法、随意执法的现象,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逐步建立起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执法运行机制。
  (三)行政执法程序更加规范,行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针对部分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的现状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办案程序简单化、证据意识不强、法律文书不规范的现象,通过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强化程序观念,全面促进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化。
  (四)行政执法过程更加透明,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针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不够全面的现状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通过推行“阳光执法”,进一步深化执法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满意度。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执法队伍优胜劣汰机制
  对执法队伍进行整顿,优胜劣汰,建立轮岗机制,把一些政治素质差、业务水平低的执法人员坚决调离岗位,“严把进口,敞开出口”,实行末位淘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执法人员的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
  (二)落实文明执法行为规范
  认真落实执法岗位文明规范,从态度、语言、举止、着装等方面对执法行为进行全方位规范,严格推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六条禁令”、“五不准”,使执法人员切实做到执法态度热情、用语礼貌、举止文明、着装整洁。在依法管理的同时,善于以理说服群众,以诚化解矛盾,严禁暴力执法。
  (三)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
  对行政执法职责进行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做到职能明晰,责任落实。要建立和完善罚缴分离、投诉举报、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及错案追究等各项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部门执法情况统计报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四)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各项文明服务制度
  认真落实好首问负责、文明承诺和跟踪服务等各项文明服务制度,进一步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第一,落实首问负责制。各窗口岗位都要建立首问负责制,并设立首问登记簿。第一个受理来电、来信、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对相对人提出的咨询、申请、投诉等问题,无论是否属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都要认真记录,尽快为其办理或引导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或拖延办理时间。
  第二,建立文明承诺制。本着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原则,向社会做出文明执法公开承诺,明确承诺事项、标准和违诺责任。一旦发生违诺行为,严格依照承诺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建立跟踪服务制。对承办的案件进行跟踪服务,尤其对影响较大的重大案件,要派专人跟踪服务,及时了解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提高办案质量。
  (五)实施文明执法“阳光工程”
  结合深化政务公开,积极实施文明执法“阳光工程”,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内容和程序,让服务对象“一看就明、一查就清、一办就成”,杜绝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以政务公开促进执法公正。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将行政执法的案件受理、权利告知、调查取证、听证、文书制作及送达等程序汇总制定《行政执法程序操作规程》,并配套制定《执法文书制作流程》,通过宣传栏、公示栏等形式在办公场所向群众公示。
  (六)健全文明执法督察、考核机制
  第一,健全市执法局督察和各县(市)、区执法局自查相结合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集中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等形式加强对执法系统各单位的督察力度,对各自的执法行为要认真进行自我监督。
  第二,将文明执法情况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出相应的考核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考核。
  第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设立行政执法举报和投诉公开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活动内容
  围绕“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主题,切实开展好“文明执法年”活动。
  (一)开展文明执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建立执法队伍全员教育培训制度,将文明执法宣传教育纳入执法队伍日常学习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必须有三分之一的执法人员离岗参加轮训。要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领导集体学法和执法人员轮训相结合,通过法制讲座、征文比赛、论文研讨、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多渠道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引导广大执法人员努力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提高对文明执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争做文明执法的楷模。
  同时,与新闻媒体建立联动机制,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文明执法年”活动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树立“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思想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二)开展文明执法整改活动
  从群众反映问题最多、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对执法观念、业务素质、工作作风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入整改。一是坚决杜绝野蛮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推行“二分之一工作法”,做到半天深入一线现场办公,半天在机关抓工作,率先垂范,发挥好示范和带头作用。三是要研究制定周密的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针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出一整套规范的工作程序,将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开展文明执法示范活动
  结合执法工作实际,从礼貌用语、文明举止、统一带证等方面制定文明执法岗位标准,全系统每个单位都要推荐2―3个“文明执法示范岗位”或“文明执法示范窗口”,以点带面,发挥好先进模范作用。
  (四)开展文明执法评议活动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积极开展“开门评议文明执法”活动,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文明执法创建评比活动
  积极开展执法队伍内部的文明创建评比活动,树立文明典型,弘扬文明新风。通过文明创建评比活动,全方位展示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崭新风貌。创建评比活动每年进行1次,通过长效管理,使执法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
  1月10日到2月15日,召开全市“文明执法年”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具体活动计划,深入搞好宣传动员,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引导执法人员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
  (二)学习教育阶段
  2月16日到3月31日,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级、各有关单位的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和领会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要坚持边学习、边整顿,认真细致地查找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深挖根源。要在学透文件、掌握规定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方案。每个执法人员也要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打好基础。
  (三)整改提高阶段
  4月1日到11月30日,制定整改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加以解决;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按规定予以处理。
  (四)总结表彰阶段
  12月1日到31日,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将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2008年年底前,对“文明执法年”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检查考核。通过检查考核,排出名次,总结经验。对先进典型要表彰奖励,对反面典型要根据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从全市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文明执法年”活动融入城市管理工作中,以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文明执法年”活动深入开展,为全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发挥重要作用。
  (二)统筹安排,务求实效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文明执法年”活动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以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持之以恒,突出长效,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市执法局负责对各级、各有关单位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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