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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07 生效日期: 2007-12-07
发布部门: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铜政办发[2007]10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地震局等七部门制订的《关于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7]9号,以下简称《纲要》)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开展《纲要》的学习和宣传活动
  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意识,不断提高中小学生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纲要》系统总结了多年来学校安全教育的经验,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分小学低年级段、小学高年级段、初中段、高中段四个学段,按照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和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其他安全事故(或事件)模块,对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实施途径、课程资源建设、师资培训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是指导学校安全教育的纲领性文件。《纲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青少年的关心与爱护,对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切实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部署,组织中小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深入学习、认真领会《纲要》精神,明确公共安全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纲要》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面向家长和社会广泛开展《纲要》的宣传工作,使家长和社会各界认识到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学校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学生安全教育、齐抓共管安全教育的新局面。
  二、制订方案,建立健全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制订落实《纲要》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安全教育进课堂、有考核,坚决杜绝走过场。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规范完善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要把《纲要》的贯彻实施,公共安全教育、教学时问、教学内容、教学活动的落实,师生安全意识的增强以及安全防范基本技能的掌握、安全行为的形成等情况和实效作为检查重点和评估标准,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时整改。
  三、拓宽渠道,积极开展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安全教育。一是进一步细化《纲要》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挖掘隐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与显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学科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充分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通过“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及班(团、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宣传栏、板报、参观等形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时间要在12课时以上,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教学人员、教案、考核“六落实”,确保完成《纲要》规定的内容。三是针对单一主题或多个主题设计公共安全教学。通过游戏、实际体验、影片欣赏、角色扮演等活动,运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教育手段,探索寓教于乐的教学组织形式,增强公共安全教育的效果。公共安全教育的形式在小学以游戏和模拟为主,初中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以体验和辨析为主。学校要努力构建符合公共安全教育要求的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学生学习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生存技能,认识、感悟安全的意义和价值。四是学校要与公安、消防、交通、卫生、地震等部门建立密切联系,结合中小学各阶段学生的特点,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承担公共安全教育的部分内容,协助学校制订应急疏散预案和组织疏散演习活动。学校要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家长强化对孩子进行公共安全教育的意识,指导家长了解和掌握公共安全教育的科学方法,主动寻求家长和社会对公共安全教育的支持和帮助。五是要对中小学生进行应急预案相关知识的解读教育。各中小学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自护自救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切实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自救互救能力。六是从2008年起,中考要在社会与历史综合卷或其他相关科目中增加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小学和高中在相关的考试考核科目中要增加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以检测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和学生掌握安全知识的情况,特别是自护、自救、逃生基本知识及技能情况。
  四、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员工安全管理和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水平
  把公共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长培训和全体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系列和教师校本培训计划,分层次开展培训,用二、三年时间将全市中小学校长、班主任、教师轮训一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市上的统一安排,制订详细的培训方案,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对校长(园长)、教师的安全管理专项培训,要进行考试、考核,成绩归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开展教职工安全管理全员培训工作,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主题,以“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教育水平” 为内容,认真学习 作要》,学习中小学安全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素质以及安全管理和教育水平。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制订对新上任校长、园长和每年新进教职工的培训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开发公共安全教育教学资源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纲要》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分时段、分年级、分模块组织相关安全管理工作者开发公共安全教育软件、图文资料、教学课件、音响制品等教学资源,免费发放或用公共图书经费购置,供辖区中小学教师和学生使用。在义务教育阶段要把《综合教育》教材纳入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发放范围。
  六、加强公共安全教育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
  教育科研机构和各中小学要建立公共安全教育教研室(教研组),提倡单独从事或有专门教研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教研工作。要把公共安全教育研究列入课题研究规划,并保证经费开支。要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校本研究。对研究成果,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
  七、强化监督管理,严格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活动的考核和评估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科学的公共安全教育评价标准,并将其作为督导学校和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评价重点应注重学生安全意识的树立、基本知识技能的掌握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以及学校对公共安全教育活动的安排、资源配置和实施情况等。在评优评先、“平安校园”评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实施过程中,要把安全教育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要把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情况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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