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13 生效日期: 2007-07-13
发布部门: 安徽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建办函[2007]519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6月底以来,我省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尤其是淮河流域出现了大范围、高强度的降雨过程,淮河干流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仅次于1954年的全流域性大洪水,防洪抗汛形势十分严峻,灾情十分严重。为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和谐安定的社会局面,根据7月12日厅长专题办公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汛期抗洪救灾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思想认识到位,将抗洪救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科学发展观意识、和谐意识,大力弘扬伟大的抗洪精神,强化责任,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将抗洪救灾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确保防灾救灾信息畅通。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要按照皖建办明电〔2007〕28号文的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确保防灾救灾信息畅通。除特殊原因外,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必须向厅主要负责人报告。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村镇处、城建处全体工作人员加强值守,不能脱岗;其余时间由厅办公室按照正常政务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到岗。
   三、切实履行建设部门防洪抗汛应尽职责,保障城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皖建办明电〔2007〕28号文的要求,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防洪抗汛工作。厅领导分别带队赴防洪抗汛第一线,现场督促指导工作,厅村镇处、城建处、规划处、房地产处、建管处、安全办等有关处室人员听候调遣,即时随从。
   四、厅安全办会同厅办公室即刻梳理厅各项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对汛期防洪抗灾工作涉及到的有关处室,做到职责到位、人员到位、预案启动到位,保证厅应急预案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正常性。
   五、做好防洪抗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建设系统防洪抗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坚持团结鼓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挖掘建设系统防洪抗汛一线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及时有效的宣传报道,展现全省建设系统在严峻的防洪抗汛形势面前,勇于拼搏、不畏艰险、敢于胜利的精神风貌。
   六、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努力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履行好自身职责,及时组织有关力量做好灾情统计摸底工作,积极向国家建设部报告,争取各方支持,为我省灾后重建奠定良好基础。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