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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前后化工企业安全检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22 生效日期: 2008-01-22
发布部门: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安监管发[2008]6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央在陕、省属企业:
进入1月份以来,山西浙江重庆云南等省(市)接连发生5起化工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为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当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势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1月22日上午9时召开了防范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视频会议。会议通报了近期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部署了春节前后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防范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视频会议精神,做好春节前后我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春节期间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到2月底,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立即对辖区内重点化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二、检查重点
  (一)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注意做好冬季防火、防静电,防爆炸工作;特别注意做好防冻、防凝工作,及时发现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装置异常现象,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二)组织排查管线和设备防凝措施、防火和防爆措施落实情况。榆林市、延安市安全监管局要督促化工企业开展生产装置冬季异常工况处理的应急演练,提高紧急情况处置能力。
  (三)严查春节期间由于职工思想变化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监控,认真落实特殊作业安全审批制度和作业场所监测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四)严查春节期间各企业领导带班制度的落实,保持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和了解重要生产装置运行情况,及时组织处理异常工况,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三、工作要求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防范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化工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有力、岗位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严格、宣传教育深入。把防范各类化工生产事故,遏制化工事故上升的势头作为当前安全监管的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春节、“两会”和2008年奥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请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和有关中省企业将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安排,于1月31日前书面上报省安全监管局(并报送电子文档至leihuilin1126@163.com)。
  联系人:雷惠林
  电 话:029-87293569 传 真:029-87290654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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