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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市政府系统责任目标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18 生效日期: 2007-05-18
发布部门: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三政[2007]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五次党代会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现将2007年市政府12项主要奋斗目标予以公布,一并下达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政府各部门的责任目标。望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措施,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力拼搏,确保各项责任目标圆满完成。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2007年市政府12项主要奋斗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
  二、工业生产及效益目标:国有及非国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7%,实现利润增长16%。
  三、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41.5%;入库税金20.24亿元,增长16%。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
  五、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5亿元,增长15.6%;其中各项税收完成20.73亿元。
  六、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17480万美元,增长15%。
  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6870万美元,增长22%。
  八、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72.6亿元,增长1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43.3亿元,增长19%。
  九、提高人民生活目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
  十、人口与城镇化目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城镇化率达42.5%。
  十一、社会保障目标:全市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总额40000万元。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000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5000人。
  十二、抓好重点建设项目47项。全市续建项目29项,完成投资19.49亿元,其中建成投产18项;本年新开工项目18项,完成投资22.35亿元,其中建成投产7项。
  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责  任  目  标
  湖滨区政府
  (一)经济发展和效益目标(600分)
  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100分);
  2.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5:33:62(25分);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25分);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6%(25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9%(25分);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7600万元,其中:各项税收完成12400万元,国税部门完成3400万元(其中省级120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880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00万元(100分);
  7.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63%(20分);
  8.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1499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0分);
  9.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1020万美元(25分);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5%(25分);
  1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000万美元(25分);
  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7.68亿元,增长1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5.84亿元,增长19%(100分);  
  13.重点建设项目(25分):(1)湖滨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360吨/日)完成投资2424万元,建成投产;(2)配合郑西客运铁路三门峡段工程(153公里)修建涵洞、路基;
  14.重点前期项目(20分):(1)湖滨区薄型中密度板覆铝项目(50万平方米/年)备案;(2)湖滨区木糖醇项目(2000吨/年)备案;(3)大唐风力发电二期项目完成测风工作;
  15.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其中:(1)接待国内游客人数15.2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5100万元;(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20分);
  16.城镇化率达88.1%(20分);
  (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0分)
  1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15分);
  18.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确定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440人,其中解决温饱人口120人(10分);
  19.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10分);
  20.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  (10分);
  21.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358万元(其中:养老金688万元,失业金120万元,医疗金550万元)(10分);
  2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000人,其中“4050”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1000人(10分);
  2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0分);
  24.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职责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4‰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5%,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2.5%,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5%,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5%,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10%,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2.5%,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趋于正常(10分);
  25.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10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18件以上(5分);
  26.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完成农村中小学校新增600平方米维修改造校舍任务(10分);
  27.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10分);
  28.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分);
  29.完成市下达的机构编制工作目标(10分);
  30.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10分);
  31.完成年度2.35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不含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造林)及其他林业生产任务,达到林业生态县建设标准;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能及时查处,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10分);
  32.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33.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34.上半年粘土砖瓦窑厂拆除复垦到位8个,自2007年7月1日起保证辖区内不得再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10分);
  35.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10分);
  36.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实现疫情零发生,人体零感染(5分);
  37.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创建示范乡(镇)1个、示范项目2个(5分);
  (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200分)
  38.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9.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41.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2.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5分);
  43.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5分);
  44.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45.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5分)。
  义马市政府
  (一)经济发展和效益目标(600分)
  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5%(100分);
  2.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0.7:85.1:14.2(25分);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25分);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8%(25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9%(25分);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9600万元,其中:各项税收完成25000万元,国税部门完成9500万元(其中省级10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3500万元(其中省级160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000万元(100分);
  7.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29.5%(20分);
  8.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1599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0分);
  9.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1000万美元(25分);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4%(25分);
  1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900万美元(25分);
  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50.22亿元,增长1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9.93亿元,增长19%(100分);
  13.重点建设项目(25分):(1)河南开祥化工公司50万吨甲醇工程(一期25万吨)完成投资9187万元,建成投产;(2)义马煤炭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新建房屋32万平方米,加固房屋4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8000万元,土建工程;(3)义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5万吨/年)完成投资1324万元,建成投产;(4)配合郑西客运铁路三门峡段工程(153公里)修建涵洞、路基;
  14.重点前期项目(20分):(1)义马市常窑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防渗面板、坝后加固、泄洪建筑等)争取开工;(2)  义马市4×60万千瓦坑口电厂项目(一期2×60万千瓦)完成可研报告审查;(3)义马煤制油项目(300万吨/年)完成预可研编制;
  15.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其中:(1)接待国内游客人数24.4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4600万元;(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20分);
  16.城镇化率达96%(20分);
  (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0分)
  1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15分);
  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15分);
  19.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45人,其中解决温饱人口20人(10分);
  20.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10分);
  21.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10分);
  22.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682万元(其中:养老金1292万元,失业金590万元,医疗金4800万元)(10分);
  2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200人,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700人(10分);
  2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0分);
  25.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职责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5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5%,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2.5%,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5%,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5%,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10%,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2.5%,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趋于正常(10分);
  26.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10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18件以上(5分);
  27.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0.14%(10分);
  28.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完成农村中小学校新增400平方米维修改造校舍任务(10分);
  29.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10分);
  30.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分);
  31.完成市下达的机构编制工作目标(10分);
  32.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10分);
  33.完成年度0.11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不含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造林)及其他林业生产任务,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能及时查处,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10分);
  34.上半年粘土砖瓦窑厂拆除复垦到位2个,自2007年7月1日起保证辖区内不得再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10分);  
  35.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5分);
  36.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实现疫情零发生,人体零感染(5分);
  37.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创建示范乡(镇)1个、示范项目2个(5分);
  (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200分)
  38.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9.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41.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2.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5分);
  43.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5分);
  44.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45.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5分)。
  渑池县政府
  (一)经济发展和效益目标(600分)
  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4%(100分);
  2.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10.1:70.6:19.3(25分);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25分);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6%(25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9%(25分);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5000万元,其中:各项税收完成43000万元,国税部门完成11500万元(其中省级70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2700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4500万元(100分);
  7.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57.3%(20分);
  8.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2859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0分);
  9.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1500万美元(25分);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5%(25分);
  1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500万美元(25分);
  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54.85亿元,增长1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8.81亿元,增长19%(100分);
  13.重点建设项目(25分):(1)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二期工程(40万吨/年)完成投资30000万元,建成投产;(2)义煤公司(渑池仁村)水泥熟料生产线(4500吨/日),完成投资20000万元,土建、设备安装;(3)龙王庄煤矿扩建工程(45万吨/年)完成投资5550万元,建成投产;(4)渑池县巨业新型建材公司粉煤灰蒸压砖综合利用项目(1亿块/年)完成投资2027万元,建成投产;(5)三门峡康跃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条500万片ITO透明导电玻璃项目(500万片/年)完成投资6400万元,建成投产;(6)大师傅公司生物保健功能低糖无糖豆蓉项目(5000吨/年)完成投资1200万元,土建工程;  (7)仰韶水泥集团粉磨站建设项目(20万吨/年)完成投资3000万元,建成投产;(8)方圆陶粒砂厂新型石油支撑剂建设项目(4万吨/年)完成投资3000万元,土建、设备安装;(9)渑池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150吨/日)完成投资1500万元,土建工程;(10)渑池县人民医院拆建项目(45800平方米)完成投资5000万元,土建工程;(11)磐石公司HZS120混凝土搅拌站项目(20万立方米/年)完成投资3143万元,建成投产;(12)洪阳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11公里长、河堤公路22公里、桥梁10座)完成投资12000万元,河道开挖护岸工程;(13)配合郑西客运铁路三门峡段工程(153公里)修建涵洞、路基;
  14.重点前期项目(20分):(1)渑池县天池镇辣椒深加工项目(1000吨辣椒色素等)备案;(2)渑池县煤化工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年产240万吨甲醇、74万吨聚丙烯等)预查煤炭资源;(3)东方希望集团离子膜烧碱配套PVC管材项目(年产烧碱100万吨、PVC管材120万吨)备案;(4)中迈铝电集团铝板带箔项目(30万吨/年)备案;(5)中铝三门峡铝矿段村矿区项目(80万吨/年)核准;(6)渑池县南村乡玄武岩深加工项目(15300公斤拉丝纤维)备案;(7)渑池县木糖醇项目(4000吨/年)备案;
  15.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其中:(1)接待国内游客人数37.31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5900万元;(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20分);  
  16.城镇化率达33.5%(20分);
  (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0分)
  1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15分);
  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15分);
  19.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  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1470人,其中解决温饱人口415人(10分);
  20.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10分);
  21.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10分);
  22.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397万元(其中:养老金3477万元,失业金420万元,医疗金1500万元)(10分);
  2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000人,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600人(10分);
  2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0分);
  25.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职责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03‰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5%,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2.5%,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5%,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5%,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9%,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2.5%,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趋于正常(10分);
  26.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10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18件以上(5分);
  27.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33%(10分);
  28.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完成农村中小学校新增5600平方米维修改造校舍任务(10分);
  29.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10分);
  30.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分);
  31.完成市下达的机构编制工作目标(10分);
  32.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10分);
  33.完成年度0.7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不含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造林)及其他林业生产任务,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能及时查处,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10分);
  34.保证辖区内不得再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10分);
  35.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5分);
  36.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实现疫情零发生,人体零感染(5分);
  37.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创建示范乡(镇)2个、示范项目3个(5分);
  (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200分)
  38.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9.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41.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2.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5分);
  43.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5分);
  44.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45.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5分)。
  陕县政府
  (一)经济发展和效益目标(600分)
  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4%(100分);
  2.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9.5:50:40.5(25分);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25分);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8%(25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9%(25分);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5000万元,其中:各项税收完成28600万元,国税部门完成8000万元(其中省级20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880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800万元(100分);
  7.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50%(20分);
  8.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2289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0分);
  9.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610万美元(25分);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4%(25分);
  1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200万美元(25分);
  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41.81亿元,增长20%,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4.45亿元,增长20%(100分);
  13.重点建设项目(25分):(1)陕县捷马公司聚氯乙烯工程(10万吨/年)完成投资7800万元,土建、设备安装;(2)陕县支建煤矿杨庄井扩建工程(50万吨/年)完成投资2674万元,建成投产;(3)金鑫公司粉煤灰蒸压砖项目(2亿块/年)完成投资1500万元,第二条生产线建成;(4)华意公司机械研发制造项目(5800平方米)完成投资3000万元,建成生产车间;(5)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工程完成投资3375万元,建成投产;(6)陕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00吨/日)完成投资3397万元,建成投产;(7)配合郑西客运铁路三门峡段工程(153公里)修建涵洞、路基;
  14.重点前期项目(20分):(1)陕县石门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争取开工;(2)大唐风力发电二期项目完成测风工作;(3)陕县锦源公司炭化钙项目(15万吨/年)备案;(4)陕县草干磷项目(3万吨/年)完成申报报告编制;(5)陕县惠鑫公司多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25MW)备案;(6)陕县惠鑫公司泡沫铝项目(5万吨/年)备案;(7)陕县宏基公司机械制造项目(100台/年)备案;(8)陕县锦江公司赤泥粉煤灰蒸压砖项目(1亿块/年)备案;(9)陕县锐鑫公司刃具、量具生产项目(40万套/年)备案;  
  15.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其中:(1)接待国内游客人数50.6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6200万元;(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20分);
  16.城镇化率达28.5%(20分);
  (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0分)
  1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20分);
  18.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  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2600人,其中解决温饱人口735人(10分);
  19.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10分);
  20.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10分);
  21.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439万元(其中:养老金3489万元,失业金400万元,医疗金1550万元)(10分);
  2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5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800人,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500人(10分);
  2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0分);
  24.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职责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94‰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5%,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2.5%,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5%,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5%,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9%,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2.5%,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趋于正常(10分);
  25.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10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18件以上(5分);
  26.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0.09%(10分);
  27.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完成农村中小学校新增6400平方米维修改造校舍任务(10分);
  28.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10分);
  29.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0%(10分);
  30.完成市下达的机构编制工作目标(10分);
  31.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10分);
  32.完成年度0.5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不含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造林)及其他林业生产任务,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能及时查处,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10分);
  33.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34.上半年粘土砖瓦窑厂拆除复垦到位3个,自2007年7月1日起保证辖区内不得再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10分);
  35.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5分);
  36.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实现疫情零发生,人体零感染(5分);
  37.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创建示范乡(镇)2个、示范项目4个(5分);
  (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200分)
  38.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9.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41.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2.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5分);
  43.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5分);
  44.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45.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5分)。
  灵宝市政府
  (一)经济发展和效益目标(600分)
  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100分);
  2.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8.8:66:25.2(25分);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25分);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6%(25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9%(25分);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6000万元,其中:各项税收完成37500万元,国税部门完成7600万元(其中省级60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2830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600万元(100分);
  7.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40%(20分);
  8.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3653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0分);
  9.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4300万美元(25分);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4%(25分);
  11.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800万美元(25分);
  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55.27亿元,增长20%,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4.89亿元,增长21%(100分);
  13.重点建设项目(25分):(1)灵宝鑫华铅业公司10万吨氧气炼铅项目(10万吨/年)完成投资10000万元,建成投产;(2)灵宝市文化活动中心项目(8公顷)完成投资3000万元,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主体;(3)灵宝市卫家磨水库复建工程(总库容3270万立方米)完成投资900万元,建成投产;(4)S250灵宝五亩至朱阳段改建工程(35公里)完成投资4128万元,建成通车;(5)灵宝远村公司大枣原汁项目(4.5万吨/年)完成投资6000万元,土建、设备安装;(6)河南飞跃纸业中高档生活用纸项目(5万吨/年)完成投资9000万元,建成投产;(7)河南鑫灵化工公司硫酸扩建及铜冶炼项目(12万吨硫酸、1万吨铜)完成投资10000万元,设备安装;(8)配合郑西客运铁路三门峡段工程(153公里)修建涵洞、路基;
  14.重点前期项目(20分):(1)灵宝市窄口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溢洪道右岸滑坡体处理,泄洪洞加固处理等)争取列入国家“十一五”增补计划;(2)灵宝市朱乙河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大坝和溢洪道加固,输水涵洞改造)争取开工;(3)灵宝市城市天然气项目(261万标方/年)备案;(4)灵宝市林纸一体化项目(10万吨化机浆、20万吨纸/年)完成环评;(5)灵宝海升公司果汁项目(5万吨/年)备案;(6)灵宝市阿姆斯果汁公司农产品加工项目(30万吨/年)备案;
  15.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其中:(1)接待国内游客人数90.2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2.21亿元;(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20分);
  16.城镇化率达31%(20分);
  (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0分)
  1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15分);
  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15分);
  19.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  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2325人,其中解决温饱人口660人(10分);
  20.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10分);
  21.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10分);
  22.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7410万元(其中:养老金4335万元,失业金575万元,医疗金2500万元)(10分);
  2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700人,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400人(10分);
  2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0分);
  25.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职责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02‰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5%,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2.5%,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5%,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5%,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9%,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2.5%,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趋于正常(10分);
  26.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10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18件以上(5分);
  27.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8%(10分);
  28.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完成农村中小学校新增11500平方米维修改造校舍任务(10分);
  29.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10分);
  30.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0%(10分);
  31.完成市下达的机构编制工作目标(10分);
  32.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10分);
  33.完成年度8.16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不含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造林)及其他林业生产任务,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能及时查处,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10分);
  34.全年粘土砖瓦窑厂拆除复垦到位3个(10分);
  35.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5分);
  36.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实现疫情零发生,人体零感染(5分);
  37.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创建示范乡(镇)2个、示范项目4个(5分);
  (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200分)
  38.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9.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41.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2.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5分);
  43.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5分);
  44.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45.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5分)。
  卢氏县政府
  (一)经济发展和效益目标(600分)
  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100分);
  2.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26.6:28:45.4(25分);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25分);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8%(25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9%(25分);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000万元,其中:各项税收完成11300万元,国税部门完成2500万元(其中省级50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850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300万元(100分);
  7.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41%(25分);
  8.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932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5分);
  9.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30万美元(25分);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4%(25分);
  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4.77亿元,增长1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87亿元,增长20%(100分);
  12.重点建设项目(30分):卢氏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120吨/日)完成投资500万元,土建工程;
  13.重点前期项目(30分):卢氏县鸡湾水电站项目(水电装机9000千瓦)争取开工;
  14.大力发展旅游事业,其中:(1)接待国内游客人数49.7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9300万元;(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20分);
  15.城镇化率达21.6%(20分);
  (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0分)
  1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15分);
  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15分);
  18.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  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9720人,其中解决温饱人口2750人(10分);
  19.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10分);
  20.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10分);
  21.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3584万元(其中:养老金2584万元,失业金200万元,医疗金800万元)(10分);
  2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800人,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300人(10分);
  2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0分);
  24.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职责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48‰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5%,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2.5%,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5%,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5%,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3%,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2.5%,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趋于正常(10分);
  25.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1.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10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18件以上(5分);
  26.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5.9%(10分);
  27.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完成农村中小学校新增5500平方米维修改造校舍任务(10分);
  28.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10分);
  29.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0%(10分);
  30.完成市下达的机构编制工作目标(10分);
  31.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10分);
  32.完成年度3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不含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造林)及其他林业生产任务,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能及时查处,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10分);
  33.全年粘土砖瓦窑厂拆除复垦到位2个(10分);
  34.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5分);
  35.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实现疫情零发生,人体零感染(5分);
  36.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创建示范乡(镇)2个、示范项目4个(5分);
  (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200分)
  37.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8.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40.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1.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5分);  
  42.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5分);
  43.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44.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5分)。
  开发区管委会
  (一)经济发展和效益目标(600分)
  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4%(100分);
  2.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1.4:47.1:51.5(25分);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25分);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6%(25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9%(25分);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800万元,其中:各项税收完成7400万元,国税部门完成80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6600万元(100分);
  7.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71%(25分);
  8.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690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5分);
  9.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780万美元(25分);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4%(25分);
  11.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400万美元(25分);
  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4.14亿元,增长1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01亿元,增长19%(100分);
  13.重点建设项目(40分):(1)中测量仪公司精密仪器项目(1000台/年)完成投资2500万元,具备生产条件;(2)三门峡恒生生化贵金属深加工项目(3吨/年)完成投资1000万元,试生产;(3)劲风机械公司空气压缩机项目(1000台/年)完成投资2400万元,建成投产;(4)配合郑西客运铁路三门峡段工程(153公里)修建涵洞、路基;
  14.重点前期项目(15分):开发区玉龙真空玻璃有限公司真空玻璃加工项目(60000平方米/年)备案;
  15.城镇化率达100%(20分);
  (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0分)
  1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15分);
  17.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10分);
  18.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10分);
  19.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10分);
  20.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0万元(10分);
  2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00人(10分);
  22.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职责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5%,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2.5%,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5%,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5%,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10%,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2.5%,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出生人口性别比例趋于正常(15分);
  23.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工业增加值增幅;专利申请量达3件以上(5分);
  24.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5%(10分);
  25.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10分);
  26.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10分);
  27.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0%(10分);
  28.完成市下达的机构编制工作目标(10分);
  29.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10分);
  30.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及其他林业生产任务,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能及时查处,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10分);
  31.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32.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33.保证辖区内不得再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10分);
  34.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5分);
  35.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实现疫情零发生,人体零感染(5分);
  36.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创建示范项目1个(5分);
  (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200分)
  37.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8.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3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40.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达到市考核标准(25分);
  41.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5分);
  42.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5分);
  43.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44.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5分)。
  市政府各部门责任目标
  一、共同性目标(200分):
  (一)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0%(30分);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达到考核标准(20分);
  (三)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达到考核标准(30分);
  (四)完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达到市考核标准(20分);
  (五)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达到考核标准(20分);
  (六)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20分);
  (七)加强县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达到考核标准(20分);
  (八)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市考核标准(20分);
  (九)全面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达到市考核标准(20分)。
  以上共同性目标,不再对各单位单独下达,年底按考核办法统一计分考核。
  二、经济、社会发展和本职工作责任目标(800分)。各单位具体目标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
  (一)重点目标(600分)
  1.督办查办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及交办事项,办结率达100%(100分);
  2.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结率达100%(100分);
  3.向省政府上报《三门峡快报》650期(100分);
  4.被省政府《政府快报》信息采用率达26%(100分);
  5.及时准确起草市政府文电、政府办文电,按时处理下级部门请示件、报告件,及时率达100%(100分);
  6.编辑出版《政府公报》4期(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7.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初办工作,转办及时率达100%(25分);
  8.搞好机要文书档案工作,安全率达100%(25分);
  9.认真搞好市政府机关办公区安全防范和绿化工作(25分);
  10.及时准确记录政府大事记(25分);
  11.做好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确保市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和政府网站的安全、正常运作(25分);
  12.积极做好金融联络工作,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服务(25分);
  13.直属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8.82万元(其中:养老金27.68万元,失业金3.34万元,医疗金17.8万元)(25分);
  14.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省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市发展改革委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120分);
  2.全市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120分);
  3.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2.6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43.3亿元,比上年增长19%(120分);
  4.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分别为8.5:66.5:25(120分);
  5.搞好全市47项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协调和稽查工作,保证国债项目和列入省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设按计划实施和推进(12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6.全市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6%(20分);
  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9%(20分);
  8.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11%(20分);
  9.认真搞好项目库建设,新增储备项目15个(20分);
  10.重点前期项目:大唐火电三期工程(2×100万千瓦)可研报告报省(15分);
  11.加大市本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务求取得实质性进展(15分);
  12.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订下达工作(15分);
  13.争取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15分);
  14.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3.22万元(其中:养老金0.36万元,失业金0.26万元,医疗金12.6万元)(15分);
  15.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5分);
  16.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物价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控制在3%以内(300分);
  2.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控制在3%以内(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物价检查重要案件查处率达100%(25分);
  4.征收价格调节基金80万元(25分);
  5.行政事业收费明码标价率达100%(25分);
  6.各类商店明码标价率达90%(25分);
  7.重大价格改革出台顺利,不出现大问题(25分);  
  8.直属单位养老、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47万元(其中:养老金3.77万元,医疗金2.7万元)(25分);
  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10.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5分)。
  市财政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全市一般预算收入25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6%,其中: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12000万元(150分);
  2.完成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49000万元,其中: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1600万元(150分);
  3.完成全市基金收入10000万元(150分);
  4.完成市本级基金收入5000万元(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完成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5000万元(20分);
  6.筹措粮食风险基金800万元(20分);
  7.完成会计人员培训2000人次(20分);
  8.三门峡崤函地区生态农业利用亚行贷款项目(生态林及果蔬基地81.8万亩,果品加工能力25万吨)完成投资10000万元,部分项目开工建设(20分);
  9.依法安排教育经费,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20分);
  10.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0分);
  11.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95.56万元(其中:养老金45.16万元,失业金6万元,医疗金44.4万元)(20分);
  12.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3.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市统计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及时准确完成省、市布置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统计报表上报及时率100%,统计数据准确率99%(200分);
  2.完成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做到按月考核,按季通报,及时率达100%(200分);
  3.完成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及时率达100%,达到省考核标准(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全年撰写统计资料140篇(25分);
  5.统计信息领导决策采用率达70%(25分);
  6.统计信息社会新闻采用率达70%(25分);
  7.公开出版《三门峡统计年鉴2007》,及时率100%(25分);
  8.三月底前发布年度统计公报,及时率达100%(25分);
  9.完成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9.6万元(25分);
  1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市审计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项目25个(300分);
  2.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8个(100分);
  3.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2个(100分);
  4.建设项目投资审计4个(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财政支农资金效益审计和交通规费及县乡公路延伸审计项目10个(20分);
  6.农业七项补贴资金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审计项目8个(20分);
  7.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和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效益情况审计调查项目7个(20分);
  8.全市公安系统和殡葬馆行业财务收支审计项目7个(20分);
  9.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审计项目5个(20分);
  10.全市基础教育经费审计和社会审计组织业务质量专项调查项目6个(20分);
  11.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4个(20分);
  12.按要求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分);
  13.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9.2万元(20分);
  14.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市人事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300分);
  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我市引进人才210名(200分);
  3.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提高现有人才队伍素质,培训各类人才6000人次(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认真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审批和人员登记等相关工作(25分);
  5.继续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工作(25分);
  6.加强分类指导,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面实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25分);
  7.坚持“凡进必考”,市直行政机关新进人员公开考试录用率达到100%(25分);
  8.进一步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率达到100%(25分);
  9.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4.89万元(其中:养老金21.31万元,失业金3.08万元,医疗金20.5万元)(25分);
  1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市劳动保障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000人(150分);
  2.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000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5000人(150分);
  3.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50分);
  4.全市社会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总额40000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市本级社会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5000万元(40分);
  6.本局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35.5万元(其中:养老金5万元,失业金5万元,医疗金25.5万元)(40分);
  7.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投诉举报结案率95%以上(40分);
  8.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4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40分)。
  市监察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治理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0分);
  2.强化效能监察,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200分);
  3.加强廉政建设,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达到省考核标准(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当年立案案件查清率达到100%(25分);
  5.案件定性准确率达到100%(25分);
  6.当年立案案件结案率达到96%(25分);
  7.业务范围内信访件受理率达到100%(25分);
  8.全年完成执法监察项目5项(25分);
  9.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25分);
  10.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1万元(25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市接待办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来峡的党中央、国务院、人大、政协机关部级以上领导的接待任务(150分);
  2.完成来峡的省(区)内外省级领导同志的接待任务(150分);
  3.完成我市四大班子(含纪检委)来宾中地厅级以上客人的接待任务(150分);
  4.完成来峡的中央、省等九家新闻媒体记者的接待任务(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临时性接待任务(35分);
  6.协助市直部门接待来峡的中央各部门部级领导同志,接待任务完成率达100%(35分);
  7.完成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出访、随访任务(35分);
  8.努力提高接待服务质量,避免接待工作中出现失误(35分);
  9.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关接待工作信息,和外省、市接待部门开展联谊活动,巩固与省内外兄弟城市建立的“接待网络”成果(30分);
  10.市直单位失业保险金统筹额0.53万元(30分)。
  驻郑州办事处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年接待客人60900人次(200分);
  2.完成接待额560万元(200分);
  3.完成毛利润155万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及时收集各种政治信息和经济信息、提供有价值信息165条(30分);
  5.利用人缘、地缘、史缘关系,联络能为三门峡经济建设提供帮助的各界人士(职务副厅级以上,职称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建立较稳定的关系,发展成员120名(30分);
  6.帮助销售地产品275万元(30分);
  7.偿还借款、贷款及利息5万元(30分);
  8.完成1项内部设施改造(30分);
  9.直属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38.04万元(其中:养老金30.81万元,失业金3.43万元,医疗金3.8万元)(25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市行政服务中心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年办件量达到15万件以上(300分);
  2.继续开展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办理联合审批事项250件以上(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办件按期办结率达98%以上(35分);
  4.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运转,顺利通过年度监督审核(35分);
  5.继续组织开展“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活动(35分);
  6.切实加强办件监管和人员管理,培养良好的纪律作风(35分);
  7.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办理及时率达100%(30分);
  8.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7万元(30分)。
  市地税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全市地方税收127000万元,其中:省级收入1600万元(300分);
  2.完成市本级地方税收15900万元(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认真纠正超越权限制定涉税文件和擅自减免税现象,纠错率达100%(25分);
  4.认真开展税务稽查,查处税收案件结案率达90%(25分);
  5.严格税务人员管理教育,全年无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25分);
  6.全年举办税务干部培训班6期(25分);
  7.按月提供分县地方税收、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入库税款和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25分);
  8.直属单位养老、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3.2万元(其中:养老金3.2万元、医疗金40万元)(25分);
  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市国税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直接入库地方税收入68300万元,其中:省级收入3300万元(300分);
  2.市本级正常税收直接入库25000万元(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按照政策规定,做好为企业减免、退税工作(35分);
  4.个体税收完成8500万元(35分);
  5.按月提供分县入库地方税收、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入库税款和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35分);
  6.市直单位养老、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0.3万元(其中:养老金13.3万元,医疗金47万元)(35分);
  7.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3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30分)。
  市人民银行
  (一)重点目标(600分)
  1.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55.75亿元,比上年增长12%(200分);
  2.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18.7亿元,比上年增长10%  (4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金融机构储蓄存款余额254.92亿元,比上年增长12%(40分);
  4.积极贯彻实施中央货币政策,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倾力协调各家银行支持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建设(40分);
  5.加强安全营运,保证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40分);
  6.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30万元(40分);
  7.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40分)。
  市银监分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率下降1.5个百分点(150分);
  2.加强对全市银行业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全年银行业亏损额在上年基础上减亏25%(150分);
  3.大力支持辖区内小企业发展,对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10%(150分);
  4.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确保全市银行业营运秩序稳定(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通过审慎有效监管,维护银行业稳定,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增进市场信心(40分);
  6.认真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减少金融犯罪(40分);
  7.市直属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8.1万元(其中:失业金3万元,医疗金5.1万元)(40分);
  8.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4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40分)。
  市农信办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各项存款余额79.81亿元,比上年增长10%(150分);
  2.各项贷款余额53.51亿元,比上年增长8%(150分);
  3.不良贷款较上年下降9000万元(150分);
  4.实现利润6700万元(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储蓄存款余额70.46亿元,比上年增长10%(50分);
  6.当年新增农业贷款3.5亿元(其中:支持农业产业化1亿元)(50分);
  7.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运营(50分);
  8.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6万元(50分)。
  市工业园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天瑞集团铝铸件工程(30万吨/年)完成投资14亿元,主厂房封顶、设备安装(300分);
  2.深圳华联离子膜烧碱(20万吨/年)联产聚氯乙烯(20万吨/年)项目完成投资6亿元,土建工程完成60%(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三门峡齐天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铝铸件(2万件/年)项目基本建成,完成投资7000万元(25分);
  4.三门峡盛鑫工贸有限公司自主创新园项目一期建成投产,完成投资6000万元(25分);
  5.三门峡凯诺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砂轮(100万片/年)项目一期建成投产,完成投资3000万元(25分);
  6.河南致先实业有限公司穿龙薯蓣切片(1万吨/年)项目基本建成,完成投资5000万元(25分);
  7.天元铝业有限公司电解铝(30万吨/年)项目完成前期工作(20分);
  8.多晶硅(3000吨/年)项目完成前期工作(20分);
  9.农业农村工作推进顺利,村级管理逐步规范(20分);
  10.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1.加强安全生产,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市建委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实施《三门峡市城市总体规划》,做好重点地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120分);
  2.完成高速铁路客运站场控制性详细规划(120分);
  3.新建茅津北路、上官路南段和甘棠路北段(120分);
  4.完成涧河治理五期工程300米(120分);
  5.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城镇化率达到42.5%(12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6.指导义马、渑池城区对接规划实施工作(20分);
  7.组织编制部分地区“城中村”改造规划(15分);
  8.完成涧河四期绿化建设,提高涧河两岸绿化水平(15分);
  9.路灯亮灯率达95%(15分);
  10.完成水费附加120万元(15分);
  11.完成污水处理费收入700万元(15分);
  12.完成南水北调基金收入190万元(15分);
  13.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173.39万元(其中:养老金823.1万元,失业金60万元,医疗金290.29万元)(15分);
  14.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5.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6.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7.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5分);
  1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环保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涧河渑池县吴庄断面水质COD浓度达到20mg/L以下,氨氮浓度(参考指标)2mg/L以下(200分);
  2.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200分);
  3.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63天以上(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辖区内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制度,“环评”审批率达100%(20分);
  5.辖区内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三同时”执行率达100%(20分);
  6.辖区内当年已投产的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达标排放率达100%(20分);
  7.经过检测治理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90%以上(20分);
  8.环境污染纠纷调处结案率达96%(20分);
  9.完成排污费收入1600万元(20分);
  10.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29.84万元(其中:失业金7.74万元,医疗金22.1万元)(20分);
  11.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2.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3.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5分);
  1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国土资源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整合土地资源,全年关闭实心粘土砖瓦窑厂4个(150分);
  2.严格保护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5%以上,实现耕地占补平衡(150分);
  3.大力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土地有偿出让收入8000万元(150分);
  4.完成土地开发复垦300公顷(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完成200个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年度调查工作(25分);
  6.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市本级入库90万元(25分);
  7.当年新发现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结案率达85%(25分);
  8.完成2个地质灾害隐患区的调查工作(25分);
  9.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2.7万元(其中:养老金22.47万元,失业金4.93万元,医疗金15.3万元)(20分);
  10.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1.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2.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市房管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组织全市开发商品房15.5万平方米(250分);
  2.住房公积金归集净增3000万元(200分);
  3.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2万平方米(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康乐家园2.5万平方米住房年底竣工(20分);
  5.怡景园小区新开工住房8000平方米(20分);
  6.新华书店工程年底竣工(15分);
  7.完成产权档案数字化扫描1万份(15分);
  8.完善廉租住房档案,建立廉租住房制度(15分);
  9.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顿(10分);
  10.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维修危旧房屋1000平方米(15分);
  11.完成租赁房屋土地收益收入40万元(15分);
  12.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2.88万元(其中:养老金38.38万元,失业金5.5万元,医疗金19万元)(15分);
  13.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4.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5.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5分);
  1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工商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实施“兴工强企”、“兴农富民”两大工程,努力打造“数字工商”(150分);
  2.为国企改革和重点工业企业提供高效快捷服务,深入企业解决疑难问题,召开现场办公会13次,走访企业60家(150分);
  3.转变队伍作风,严格执行国家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和省局“十条禁令”,对“四乱”和“五不良”行为查处结案率达100%(150分);
  4.全市个体经济实现消费品零售额752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800户,私营企业400户(20分);
  6.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结案率达95%,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结案率达90%(20分);
  7.继续实施12315“五进”工程,在全市建立12315投诉点50个,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结案率达95%(20分);
  8.大力推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建设,全年评比“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0家、“文明诚信市场”3家(20分);
  9.加大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商标假冒侵权案件,结案率达95%(15分);
  10.积极协调和组织下岗失业人员洽谈会2次,千方百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分);
  11.建设“服务型工商”,在各工商服务窗口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办责任制”,实行“阳光作业”(15分);
  12.市直单位养老、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1万元(其中:养老金1.3万元,医疗金39.7万元)(15分);
  13.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4.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5.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5分);
  1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地震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绘制地震分析图件8幅(200分);
  2.举办地震知识宣传4次(200分);
  3.监督检查重点工程抗震设防30项(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观测资料连续准确及时率达99.3%(35分);
  5.编制防震减灾信息简讯12期(35分);
  6.2008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全面完成(35分);
  7.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3.23万元(其中:失业金1.23万元,医疗金2万元)(35分);
  8.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3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30分)。
  市人防办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开展人防指挥所工程的选址、立项、征地等前期工作(200分);
  2.安装2KV电声警报器3台,市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100%,警报器统控率达到100%(200分);
  3.完成市区街道办事处防空袭预案制定工作(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城市人防工程控制规划的编制任务(50分);
  5.完成空情接受处理系统建设任务(50分);
  6.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金统筹额8.4万元(其中:养老金5.2万元,失业金0.5万元,医疗金2.7万元)(50分);
  7.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50分)。
  市城管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根据省建设厅的部署,扎实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300分);
  2.认真抓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积极落实省、市确定的重点任务(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进一步规范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严禁市区主干道两侧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流动经营,并将管理中心逐步向次干道延伸(25分);
  4.加强市容市貌管理,科学规范城区户外广告,及时清理各种乱贴乱画、乱涂乱挂(25分);
  5.认真抓好城区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停车场地的车辆停放管理,进一步提高车辆停放管理水平(25分);
  6.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城管法规宣传,提高市民遵规守法意识,不断优化城市管理的社会环境(25分);
  7.严格控制和严厉查处油烟、噪音污染问题,积极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0分);
  8.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5.46万元(其中:失业金6.16万元,医疗金9.3万元)(20分);
  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0.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市园林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目标任务(150分);
  2.城市规划区新增绿地600亩,新栽植各类乔灌木20万株(150分);
  3.节日摆放花卉30万盆(150分);
  4.全面推进天鹅湖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设步伐,完成双龙湖景区一期覆盖性绿化、主要道路、部分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成功申报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完成天鹅湖城市湿地公园及其它城市公园的亮化工作(20分);
  6.完成虢国公园二期、银桥沟游园、九孔桥三角绿地等城市新增绿地的建设(20分);
  7.完成涧南公园中部(上阳路--六峰路段)的改造提升(20分);
  8.推进园林绿地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园、游园等绿地的管理水平(20分);
  9.完成市区公园、游园和广场的改造、完善、提高(20分);
  10.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56.8万元(其中:养老金129.2万元,失业金25万元,医疗金2.6万元)  (20分);  
  11.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2.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3.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市建设银行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各项存款余额52.41亿元,比上年增长12%(100分);
  2.各项贷款余额33.88亿元,比上年增长10%(400分);
  3.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7个(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储蓄存款余额31.88亿元,比上年增长12%(40分);
  5.重点建设项目银行配套资金到位率达100%以上(40分);
  6.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省行下达指标以内(40分);
  7.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90.2万元(其中:失业金30万元,医疗金60.2万元)(40分);
  8.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银行安全营运(40分)。
  市城市信用社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各项存款余额29.15亿元,比上年增长12%(100分);
  2.各项贷款余额18.44亿元,比上年增长10%(400分);
  3.重点建设项目银行配套资金到位率达95%以上(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储蓄存款余额22.22亿元,比上年增长12%(80分);
  5.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59.18万元(其中:养老金118.99万元,失业金12万元,医疗金28.19万元)(60分);
  6.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城市信用社安全营运(60分)。
  市网通公司
  (一)重点目标(600分)
  1.通信建设投资3672万元(200分);
  2.上缴地方税金820万元(200分);
  3.电信业务收入21000万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电话放号16000部(40分);
  5.确保通信畅通,无重大通信事故发生(40分);
  6.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71.46万元(其中:失业金18.8万元,医疗金52.66万元)(40分);
  7.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4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40分)。
  市电信公司
  (一)重点目标(600分)
  1.通信建设投资300万元(300分);
  2.新增固定电话及宽带2000户(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完成三门峡市各县区设备扩容工程(40分);
  4.完成灵宝北区思平小区综合接入工程(40分);
  5.完成渑池仰韶大街西段综合接入工程(40分);
  6.市直单位失业金统筹额1万元(40分);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40分)。
  市邮政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邮政业务总收入9603万元(300分);
  2.邮政业务总量11362万元(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邮政储蓄存款余额31.78亿元,比上年增长12%(35分);
  4.市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39万元,比上年增长5%(35分);
  5.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29.96万元(其中:失业金12万元,医疗金17.96万元)(35分);
  6.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35分);
  7.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3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30分)。
  市移动通信公司
  (一)重点目标(600分)
  1.上缴地方税金847万元(200分);
  2.固定资产投资4500万元(200分);
  3.移动通信业务收入26426万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新增移动电话客户90000户(40分);
  5.完成GSM第十二期工程(40分);
  6.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74.68万元(其中:养老金59.38万元,失业金5万元,医疗金10.3万元)(40分);
  7.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4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40分)。
  市联通公司
  (一)重点目标(600分)
  1.上缴地方税金260万元(200分);
  2.完成新增119个基站工程建设(200分);
  3.移动通信业务收入8600万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新增移动用户50000户(40分);
  5.开通“酷信”、“手机音乐”、“手机商务”、“手机办公”、“定位”等业务(40分);
  6.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金统筹额54.35万元(其中:养老金38.32万元,失业金5万元,医疗金11.03万元)(40分);
  7.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4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40分)。
  市农业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新建农村沼气池20000个(120分);
  2.全市果品总产量达10.2亿公斤(120分);
  3.肉类总产量7.8万吨,奶类总产量达2.2万吨(120分);
  4.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6%(120分);
  5.完成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目标(12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6.第一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25分);
  7.全市蔬菜总产量6.5亿公斤(25分);
  8.全市食用菌生产7000万袋(25分);
  9.全年农民工转移培训10万人次,转移27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5亿元(25分);
  10.水产品产量4500吨(20分);  
  11.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99万元(其中:养老金55.64万元,失业金12.66万元,医疗金30.7万元)  (20分);  
  12.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14.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0分)。
  市林业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年度17.4万亩造林绿化任务(不含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120分);
  2.完成林业育苗1.8万亩(120分);
  3.完成四旁植树585万株,义务植树543万株(120分);
  4.完成通道绿化120公里(120分);
  5.完成中幼林抚育11万亩(12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6.飞播造林4万亩(15分);
  7.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低于6.5‰(15分);
  8.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等案件及时处理,上级领导机关、领导同志批办案件全部按时查处(15分);
  9.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5‰,森林火灾查处率达100%(15分);
  10.森林、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森林采伐限额,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90%以上(15分);
  11.完成2005年度退耕还林林权登记发证任务,其他林业工程林权证发放率达到80%以上(15分);
  12.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90%以上(10分);
  13.完成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550万元(10分);
  14.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175.02万亩)完成投资7920万元(10分);
  15.天然林保护工程(封山育林1363公顷、飞播造林4495公顷)完成投资1500万元(10分);
  16.三门峡市日元贷款造林项目(防护林9600公顷)完成投资3050万元,项目建成(10分);
  17.重点前期项目:(1)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前期工作;(2)河南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三门峡管理处二期(造林120公顷,封滩育草3000公顷)完成前期工作(10分);
  18.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18.76万元(其中:养老金104.79万元,失业金3.17万元,医疗金10.8万元)(10分);
  19.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20.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21.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2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市水利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200分);
  2.新增旱涝保收田3万亩(200分);
  3.解决饮水安全6万人(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万亩(20分);
  5.新打集雨水窖0.4万个(20分);
  6.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20分);
  7.新增坡改梯田面积3万亩(20分);
  8.小水电年发电量7500万千瓦时(15分);
  9.三门峡市城市引水工程(38公里,引水1立方米/秒)完成投资17747万元,主体完工,具备供水条件(15分);
  10.完成水资源费收入440万元(15分);
  11.完成污水处理费收入144万元(15分);
  12.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0.57万元(其中:养老金26.07万元,失业金4.2万元,医疗金20.3万元)  (15分);
  13.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4.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5分);
  1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槐扒建管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面完成西段村水库扫尾工程,确保水库在汛期前正式下闸蓄水,完成工程投资500万元(300分);
  2.完成本年亚行贷款报账工作(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发展供水用户,保证为渑池、义马用水户正常供水(40分);
  4.做好一期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40分);
  5.搞好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优化调度,科学管理(40分);
  6.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36.66万元(其中:养老金26.25万元,失业金3.17万元,医疗金7.24万元)(40分);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40分)。
  市农机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机耕面积110万亩(200分);
  2.完成机播面积95万亩(200分);
  3.完成机收面积60万亩(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机械化秸杆还田面积22万亩(35分);
  5.完成全方位深松技术示范田5.5万亩(35分);
  6.拖拉机年度检验率达85%以上(35分);
  7.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5.32万元(其中:养老金10.66万元,失业金1.76万元,医疗金2.9万元)(35分);
  8.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3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30分)。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5%(200分);
  2.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为41.5%(200分);
  3.新上非公有制投资规模1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180家,其中投资规模500-3000万元以下工业企业40家(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非公有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25分);
  5.非公有制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达到98%(25分);
  6.非公有制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6%(25分);
  7.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金202400万元,比上年增长16%(25分);
  8.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391.94万元(其中:养老金1343.12万元,失业金2.72万元,医疗金46.1万元)(25分);
  9.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5分);
  10.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5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市民政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达到省考核标准(150分);
  2.灾民生活妥善安置率达100%(150分);
  3.全年销售福利彩票3800万元(150分);
  4.农村低保金兑现率达100%(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城镇退伍军人安置率达100%(20分);
  6.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年底前兑现率达100%(20分);
  7.优抚对象脱贫率达100%(20分);
  8.农村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达100%(20分);
  9.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20分);
  10.全市火化率达40%(20分);
  11.农村福利企业实现利润875万元(20分);
  12.城市福利企业实现利润420万元(15分);
  13.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5.78万元(其中:养老金33.78万元,失业金7.2万元,医疗金24.8万元)(15分);
  14.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5分);
  1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残联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在6个县(市)区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200分);
  2.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医疗和训练1200名(200分);
  3.举办各类职业和技术培训班,培训残疾人700名(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做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基本解决残疾人温饱4000人(30分);
  5.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200名(30分);
  6.向残疾人免费发放轮椅120辆(30分);
  7.认真组织开展好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30分);
  8.征收残疾人保障基金收入140万元(30分);
  9.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2.28万元(其中:失业金0.53万元,医疗金1.75万元)(25分);
  1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市河务移民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三门峡黄河库区河道治理工程投资1000万元(400分);
  2.完成工程长度1172.5米(100分);
  3.完成工程量9.98万立方米(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三门峡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任务(其中:新打井41眼、修路28公里、解决人畜饮水2266人、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2835亩)(50分);
  5.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8.67万元(其中:失业金3.17万元,医疗金5.5万元)(50分);
  6.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50分);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50分)。
  市扶贫办
  (一)重点目标(600分)
  1.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人数1.66万人,其中解决温饱人数0.47万人(400分);
  2.加大扶贫搬迁工作力度,搬迁651户、2677人(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继续搞好务工技能培训,全年培训5000人(70分);
  4.改造中低产田1.5万亩,建成农业产业化项目1个(70分);
  5.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63万元(其中:失业金2.53万元,医疗金3.1万元)(60分)。
  市烟草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烟叶种植面积24万亩(200分);
  2.烟叶总产量3150万公斤(200分);
  3.烤烟收购量3000万公斤(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卷烟销售量7万箱(35分);
  5.系统实现利税18000万元(35分);
  6.查处假冒案件,结案率达90%(35分);
  7.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366.04万元(其中:养老金278.95万元,失业金24万元,医疗金63.09万元)(35分);
  8.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3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30分)。
  市气象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降水天气定性预报评分75分以上(250分);
  2.农业气象服务积分2400分以上(250分);
  3.适时进行人工增雨、消雹作业(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地面气象测报错情率控制在0.5‰以下(30分);
  5.农业气象观测错情率控制在0.4‰以下(30分);
  6.中期天气预报过程评分75分以上(30分);
  7.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收集、传递墒情、雨情(30分);
  8.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9.9万元(其中:失业金2.9万元,医疗金7万元)(30分);
  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市供销社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市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540万元,同比增长11%(200分);
  2.系统建成规范化村级服务社20个(200分);
  3.系统发展乡级超市9个(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系统农副产品购进16000万元(30分);
  5.系统化肥供应20万标吨(30分);
  6.系统农膜供应850吨(30分);
  7.系统农药供应1200吨(30分);
  8.系统棉花收购1500吨(30分);
  9.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00.86万元(其中:养老金72.96万元,失业金6.5万元,医疗金21.4万元)(25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市农业银行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各项存款余额73.6亿元,比上年增长10%(100分);
  2.各项贷款余额46.66亿元,比上年增长8%(400分);
  3.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10个(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储蓄存款余额44.78亿元,比上年增长10%(40分);
  5.重点建设项目银行配套资金到位率达100%(40分);
  6.不良贷款控制在省行下达指标以内(40分);
  7.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银行安全营运(40分);
  8.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3.92万元(其中:养老金12.72万元,失业金15万元,医疗金36.2万元)(40分)。
  市农业发展银行
  (一)重点目标(600分)
  1.支持企业扩大购销,确保辖区内不出现农民卖粮难问题(200分);
  2.确保中储、省储、地储等各项政策性资金及时足额供应(200分);
  3.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支农商业性贷款增长15%(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省行下达的利润计划(50分);
  5.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省行下达指标以内(50分);
  6.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0万元(其中:失业金1.8万元,医疗金8.2万元)(50分);
  7.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银行安全营运(50分)。
  市科技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组织实施科技攻关项目20项(150分);
  2.组织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150分);
  3.组织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品5种(150分);
  4.组织完成三门峡市特色农业经济模式研究(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编发科技项目快递12期(25分);
  6.更新科普影视在线多媒体资源20部(25分);
  7.完成2006年度科技成果评审(25分);
  8.完成农业实用技术人才培训5万人次(25分);
  9.组织科技下乡3次(20分);
  10.举办专利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330人次(20分);
  11.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23.45万元(其中:养老金5.84万元,失业金4.31万元,医疗金13.3万元)(20分);
  12.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市教育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小学阶段学龄人口入学率稳定在99%以上(200分);
  2.初中阶段学龄人口入学率稳定在98%以上(200分);
  3.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初中升入高中阶段学习人数稳定在3万人以上(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小学在校生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20分);
  5.初中在校生巩固率稳定在98%以上(20分);
  6.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7.5%以上(20分);
  7.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2.5%以上(20分);
  8.开展农民技术培训28.9万人次(15分);
  9.积极发展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机构在校学生达到10000人(15分);
  10.完成农村中小学校30000平方米的校舍维修改造任务(15分);
  11.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45.69万元(其中:养老金173.69万元,失业金60万元,医疗金312万元)(15分);
  12.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3.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4.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5分);
  1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文化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豫西文化长廊建设年度目标任务(150分);
  2.?成国家、省下达的“扫黄打非”专项治理任务(150分);
  3.实现全市馆库藏文物安全年(150分);
  4.组织好黄河旅游节开幕式文艺演出(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举办文化活动15次(20分);
  6.完成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8次任务(20分);
  7.举办2个较有影响的展览(20分);
  8.配合经济建设搞好文物考古勘探发掘工作(20分);
  9.做好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20分);
  10.打造《虢都遗恨》,冲刺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20分);
  11.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83.11万元(其中:养老金33.95万元,失业金11.5万元,医疗金37.66万元)(20分);  
  12.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3.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4.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5分);
  1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体育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组队参加省级以上比赛9项次,获金牌10枚(200分);
  2.承办1次国家级比赛(200分);
  3.承办2次省级比赛(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举办市级比赛15次(25分);
  5.体育馆举办一定规模的体育比赛和大型活动22次(25分);
  6.全市新增或改建体育场所18处(25分);
  7.全市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1600次、80万人次(25分);
  8.全年苗子运动员达300名(25分);
  9.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5.16万元(其中:养老金2.56万元,失业金2.8万元,医疗金9.8万元)(25分);
  1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市卫生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法定传染病控制率在520/十万以内(120分);
  2.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达90%以上(120分);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5‰以内(120分);
  4.卢氏县、灵宝市、陕县和渑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75%以上(120分);
  5.完成创建办下达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及时率达100%(12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6.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治愈好转率达80%(20分);
  7.公共卫生项目建设计划进度完成率100%(20分);
  8.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新创甲级卫生所20所(20分);
  9.完成市区自来水水质样品监测50份(20分);
  10.加强民营医疗机构扶持管理工作(20分);
  11.加大卫生支农力度,市区医疗单位开展下乡义诊活动16次(20分);
  12.做好突发性疫情防治工作(20分);
  13.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17.41万元(其中:养老金188.41万元,失业金40万元,医疗金189万元)(15分);
  14.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5.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5分);
  1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广电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二十户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任务(200分);
  2.电视新闻被省以上台采用260件(200分);
  3.广播新闻被省以上台采用255件(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播出电视新闻3400件,其中:播出自采电视新闻1900件(25分);
  5.播出广播新闻4400件,其中:播出自采广播新闻1800件(25分);
  6.播出电视专题95部(25分);
  7.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4.18万元(其中:养老金20.4万元,失业金8.28万元,医疗金25.5万元)(25分);
  8.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9.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0.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1.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市人口计生委
  (一)重点目标(600分)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下(200分);
  2.符合政策生育率93%(200分);
  3.出生统计准确率达92%(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5%(25分);
  5.避孕措施及时率80%(25分);
  6.流动人口管理率91%(25分);
  7.独生子女领证率8.5%(25分);
  8.市计生中心站无重大医疗事故(25分);
  9.国家、省信访结案率达98%(25分);
  10.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0.88万元(其中:失业金2.38万元,医疗金8.5万元)(25分);
  11.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市旅游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接待入境游客(含港澳台同胞)25200人次(120分);
  2.接待国内游客471万人次(120分);
  3.国内旅游收入8.04亿元(120分);
  4.筹备办好第十三届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120分);
  5.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全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12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6.旅游业总收入完成33.31亿元(20分);
  7.国际旅游创汇收入完成297.6万美元(20分);
  8.开发反映三门峡特色的旅游商品2种(20分);
  9.旅游从业人员培训1604人次(20分);
  10.编印旅游对外宣传资料19.53万份(册)(20分);
  11.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9.2万元(其中:养老金3.2万元,失业金0.6万元,医疗金5.4万元)(20分);
  12.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3.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4.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市民族宗教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四争(创)”活动,及时妥善处理民族方面的突发事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150分);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进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及时查处宗教方面违法、非法活动,处理好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150分);
  3.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强化经常性的执法检查活动,掌握全市宗教工作基本情况(150分);
  4.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管理,按规定完成全市清真食品的“年检”工作,年检合格率达95%(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全年举办宗教界人士政策法规培训班2期(25分);
  6.引导宗教界深入开展“爱国、致富、守法、奉献”活动,全年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2期(25分);
  7.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基层基础工作,重点调查28个宗教活动场所的活动情况(25分);
  8.加强与民族宗教界的联系,全年走访民族宗教人士90人次(25分);
  9.加强信息工作,全年发布信息30期(25分);
  10.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6万元(25分);
  11.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河南有线三门峡分公司
  (一)重点目标(600分)
  1.网络保证广播电视信号优质安全传输,无重大播出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150分);
  2.实现经营总收入1000万元(150分);
  3.巩固发展网络,市区新增有线电视用户2500户(150分);
  4.完成2个居民小区(1000户)的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试点工作(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实施数字微波覆盖试点工程,安装开通市郊偏远村镇数字微波电视用户1000户(70分);
  6.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2.78万元(其中:养老金31.8万元,失业金3.38万元,医疗金7.6万元)(70分);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60分)。
  市公安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150分);
  2.破获刑事案件6000起(150分);
  3.查处治安、行政案件13000起(150分);
  4.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万车(机动车)人死亡率控制在24以下(20分);
  6.内保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面达100%(20分);
  7.确保警卫对象在峡期间的绝对安全(20分);
  8.确保节庆娱乐活动的安全(20分);
  9.干警违纪案件查处率达100%(20分);
  10.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95.24万元  (其中:养老金38.07万元,失业金7.17万元,医疗金150万元)(20分);
  11.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2.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20分);
  13.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市司法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5件(200分);
  2.劳教学员入所教育率达98%(200分);
  3.律师办案合格率达99%(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法律援助办案合格率达99%(35分);
  5.人民调解委员会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35分);
  6.公证办证合格率达99%(35分);
  7.直属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36.94万元(其中:养老金18.92万元,失业金1.32万元,医疗金16.7万元)(35分);
  8.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30分);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30分)。
  市信访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赴京集体上访控制在2批以内(200分);
  2.赴省集体上访控制在5批以内(200分);
  3.到省重访率全年不超过13%,重信率不超过30%(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被省以上立案要结果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不低于85%(30分);
  5.被省以上立案要结果信访案件年底结案率不低于95%(30分);
  6.对省以上转送的信访事项,凡有实质性问题需处理的,市立案率不低于65%(30分);
  7.市交办要结果信访案件年底结案率不低于95%(30分);
  8.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市立案率不低于10%(30分);
  9.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6万元(25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市交通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国道209线灵宝川口至卢氏杜关(二级49.5公里)改建工程,完成路基、桥涵和部分路面,完成投资10000万元(200分);
  2.运三高速公路三门峡黄河公路大桥及河南境连接线新建工程(大桥2139米、连接线1.967公里),完成征地拆迁及部分路基土石方和部分大桥下部基桩,完成投资15000万元(200分);
  3.征收市管道路通行费8450万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S314线渑池仁村至三门峡市区公路(二级94.5公里)改建工程,完成投资15240万元,竣工通车(15分);
  5.S318线洛阳交界至陕县宫前公路(二级64.8公里)改建工程,完成投资8109万元,竣工通车(15分);
  6.S318线陕县石原至三门峡西(二级28.7公里)改建工程,完成投资8841万元,竣工通车(15分);
  7.S250灵宝五亩至朱阳(三级35公里)改建工程,完成投资4128万元,建成通车(15分);
  8.完成县乡村道路建设60公里,完成投资5000万元(15分);
  9.征收汽车养路费10000万元(15分);
  10.征收小拖养路费1900万元(10分);
  11.全市客货运输周转量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0分);
  12.重点前期项目:(1)临三高速公路三门峡段(135公里)完成可研报告;(2)卢氏桃花谷景区公路(38公里)完成前期工作(10分);
  13.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19.33万元(其中:养老金496.63万元,失业金33万元,医疗金89.7万元)(10分);
  14.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5.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6.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0分);
  17.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1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分)。
  市商务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出口创汇额(海关口径)17480万美元(150分);
  2.全市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6870万美元(150分);
  3.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3.6亿元,比上年增长14%(150分);
  4.开曼(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三期工程完成投资15000万元,建成投产(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三门峡戴卡轮毂有限公司汽车轮毂三期项目(240万只/年),完成投资2000万元,土建开工(20分);
  6.全市完成招商引资60亿元,其中:省外资金42亿元(20分);
  7.全市合同利用外资24800万美元(20分);
  8.对符合改制条件的国有商业流通企业年底实现改制大头落地(20分);
  9.保证市区“放心肉”供应,市区年屠宰生猪量6万头(15分);
  10.国内外组织招商活动6次(15分);
  11.批准有进出口权的企业20户(15分);
  12.征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35万元(15分);
  13.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334.49万元(其中:养老金1179.88万元,失业金44万元,医疗金110.61万元)(15分);
  14.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5.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5分);
  1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粮食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年完成粮食收购4500万公斤(200分);
  2.全面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全年开展综合检查活动2次(200分);
  3.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管理,确保粮食库存安全,不发生责任事故(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积极做好军供、救灾和粮食市场供应工作,确保不出现脱销断档(30分);
  5.加强储备粮管理,储备粮“一符三专四落实”达100%(30分);
  6.做好粮食安全保管工作,全市粮食“四无率”达95%(30分);
  7.积极引导企业发展多种经营,壮大企业经济实力(30分);
  8.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48.79万元(其中:养老金116.79万元,失业金6万元,医疗金26万元)(30分);
  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市盐业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购进食盐10400吨(200分);
  2.销售食盐12400吨(200分);
  3.销售工业盐7000吨(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防伪及小袋包装1840万枚(只)(30分);
  5.自觉遵守盐业法规,管好辖区市场,盐业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30分);
  6.保证市场供应碘盐合格率达98%以上(30分);
  7.碘盐计划市场占有率100%(30分);
  8.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8.07万元(其中:养老金45.63万元,失业金2.5万元,医疗金9.94万元)(30分);
  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市物资总公司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市直物资企业商品销售总额同比增长10%(300分);
  2.按照市政府要求完成国企改革任务(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7.52万元(其中:养老金48.81万元,失业金5万元,医疗金13.71万元)(100分);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00分)。
  市国资委
  (一)重点目标(600分)
  1.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工业企业存量资产的监管力度,实现保值增值(200分);
  2.推动市属国有工业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通过项目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200分);
  3.积极稳妥地做好改制企业的收尾工作,加大对已改制企业的引导力度,促进新机制优势的充分发挥(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确保市属监管国有工业企业职工队伍稳定,重点做好退、转军人的安置工作(25分);
  5.积极解决市属监管国有工业企业职工上访案(事)件(25分);
  6.积极探索市属监管国有工业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做好国有企业经营收益上缴的调研和准备工作(25分);
  7.继续优化国有企业的经营环境,促进改制企业健康发展(25分);
  8.金渠矿区深部探采结合工程完成投资1841万元,建成投产(20分);
  9.金渠矿区303脉深部探矿工程完成投资3712万元,建成投产(20分);
  10.市直属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2063.86万元(其中:养老金1596.54万元,失业金113万元,医疗金354.32万元)(20分);
  11.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0分);
  1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市安监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加强安全生产,控制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达到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要求(400分);
  2.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之内(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组织分解省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定期进行考核和通报(25分);
  4.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全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3次(25分);
  5.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25分);
  6.强化安全执法监督,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认真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25分);
  7.组织开展好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及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25分);
  8.市直属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2.9万元(25分);
  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10.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5分)。
  市黄金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黄金产量25000千克(200分);
  2.市直地方国有工业实现利税3000万元(200分);
  3.市直属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额1500万元(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市直国有黄金工业产销率达98%(40分);
  5.市直地方国有黄金工业无亏损(40分);
  6.市直属企业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3.12万元(其中:养老金34.32万元,失业金4.5万元,医疗金14.3万元)(40分);
  7.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40分);
  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40分)。
  市煤炭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加强安全生产,杜绝特大事故发生,全市煤炭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86以下(含义煤集团),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任务(300分);
  2.全市地方煤矿原煤生产量200万吨(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协调煤炭经营企业签订煤炭销售合同100万吨(25分);
  4.煤矿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率80%(25分);
  5.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率达95%(25分);
  6.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率达95%(25分);
  7.煤矿特殊工种培训500人,复训500人(25分);
  8.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34.18万元(其中:养老金25.95万元,失业金3.43万元,医疗金4.8万元)(25分);
  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10.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25分)。
  市质监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监督工业产品30种(200分);
  2.监督工业产品450批次(200分);
  3.培育河南省名牌产品2个(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监督检查食品企业20家(20分);
  5.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总体受检率达90%(20分);
  6.计量合格确认10家(20分);
  7.食品标签认可5项(20分);
  8.锅炉定检率达98%(20分);
  9.压力容器定检率达95%(20分);
  10.电梯定检率达98%(20分);
  11.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28.63万元(其中:失业金8.43万元,医疗金20.2万元)(15分);
  12.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3.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5分);
  1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年食品特、重大安全事故不超过2起(200分);
  2.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结案率达85%以上(200分);
  3.做好纠正医药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整顿药品经营秩序,药品集贸市场无反弹(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完成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3家,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2家(30分);
  5.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查覆盖面达95%以上(30分);
  6.完成药品、医疗器械抽验计划200批(30分);
  7.市直属企业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9.7万元(其中:失业金1.2万元,医疗金8.5万元)(25分);
  8.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25分);
  9.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30分);
  10.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30分)。
  市医药管理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万亩玫瑰项目种植基地新增500亩,开发玫瑰旅游系列项目(150分);
  2.渑池年产6万吨中药饮片加工项目,完成一期年产2万吨项目建设(150分);
  3.完成豫西药业盐酸钠美芬现场认证申报备案工作(150分);
  4.仿制药品盐酸复方利多卡因完成立项工作(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医药工业企业总产值实际增长15%(30分);
  6.全市医药流通业药品销售总额3.9亿元,对居民和社会集团零售额1.38亿元,同比增长15%(30分);
  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流通企业改制工作任务(30分);
  8.医药工业研发新产品1个(30分);
  9.中药材种植面积新增3万亩,野生资源保护基地新增10万亩(30分);
  10.市直属企业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61.98万元(其中:养老金51.28万元,失业金6万元,医疗金4.7万元)(25分);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市供电公司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供电量73.98亿千瓦时(200分);
  2.线损率控制在4.5%以下(200分);
  3.实现安全生产2个一百天,争取实现3个一百天(100分);
  4.服务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电力可靠供应(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完成用电盲点村、户户通工程的省公司资金配置计划(20分);
  6.完成110千伏灵宝河东送变电(为新华铅厂10万吨/年铅冶炼配套)工程建设任务(20分);
  7.完成110千伏灵宝桃林送变电(为五龙开发区配套)工程建设任务(20分);
  8.完成110千伏涧南变2#主变单元扩建4万千伏安工程(20分);
  9.完成110千伏五原变至原店变线路工程建设任务(15分);
  10.开工建设500千伏三门峡1×75万千伏安变电站工程,完成当年投资计划和进度的建设任务(2008年投运)(15分);
  11.入库代征电费附加700万元(15分);
  12.市直单位养老、失业保险金统筹额127.07万元(其中:养老金52.07万元,失业金75万元)(15分);
  13.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4.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5.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工商银行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各项存款余额38.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100分);
  2.各项贷款余额28.27亿元,比上年增长10%(400分);
  3.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9个(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储蓄存款余额27.81亿元,比上年增长12%(50分);
  5.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省行下达的指标以内(50分);
  6.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06.49万元(其中:养老金11.5万元,失业金24万元,医疗金70.99万元)(50分);
  7.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银行安全营运(50分)。
  市中国银行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各项存款余额40.43亿元,比上年增长12%(100分);
  2.各项贷款余额21.59亿元,比上年增长10%(400分);
  3.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3个(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储蓄存款余额23.84亿元,比上年增长12%(50分);
  5.不良贷款率控制在省行下达指标以内(50分);
  6.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50.25万元(其中:失业金14万元,医疗金36.25万元)(50分);
  7.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保证银行安全营运(50分)。
  市石油公司
  (一)重点目标(600分)
  1.系统企业实现税金1100万元(300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系统企业成品油纯销售量14.3万吨(50分);
  4.系统企业实现利润912万元(50分);
  5.系统企业成品油纯销售额完成5.6亿元(50分);
  6.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94.59万元(其中:养老金68.54万元,失业金8万元,医疗金18.05万元)(50分)。
  市人保财险公司
  (一)重点目标(600分)
  1.财产保险业务总收入8500万元(200分);
  2.交纳各种税金总额480万元(200分);
  3.及时处理各种赔案,结案率达到70%(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开发新险种6个(40分);
  5.承保社会财产总额190亿元(40分);
  6.承保机动车辆28000台(40分);
  7.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40分);
  8.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5.97万元(其中:失业金4.3万元,医疗金11.67万元)(40分)。
  市人寿保险公司
  (一)重点目标(600分)
  1.缴纳各种税金总额110万元(300分);
  2.保险业务总收入36410万元(3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3.开办新险种1个(25分);
  4.安排社会再就业营销队伍规模310人(25分);
  5.健康险业务收入880万元(25分);
  6.意外险业务收入695万元(25分);
  7.寿险新单业务收入6450万元(20分);
  8.兼业代理业务收入3600万元(20分);
  9.99版以后业务续期率达到86%(20分);
  10.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16.85万元(其中:失业金3.5万元,医疗金13.35万元)(20分);
  11.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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