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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21 生效日期: 2008-02-21
发布部门: 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商政办发[2008]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商洛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商洛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扎实搞好我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通知》(陕政发[2007]43号文件)和2007年11月23日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先划转后清理”、“保持现有事业编制及财政供应人员不变”的原则和省发改委、省编办、省人事厅、剩ㄆ政厅、省盐务管理局《关于全省盐业体制改革中机构编制及资产人员上划的实施意见》要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规范操作,扎实做好全市盐业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目标任务:在2008年2月底前完成各县区盐务管理局和盐业公司的上划移交工作,2008年3月前完成全市上划移交工作。
  二、上划移交的办法和工作步骤
  (一)上划移交的范围
  市、县区盐业公司以2007年6月30日帐面资产和在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为依据,整体上划省盐业公司。1997年盐业体制改革已经明确从盐业分离的单位和人员,不列入上划范围。截止2007年6月30日,难以界定的资产,可按资产随业务走,人员随资产走的原则办理。
  市、县区盐务管理局机构编制以市、县区人民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和核定编制数为依据上划。2007年6月30日在职在册人员,按照身份不变的原则上划(离退休人员同时上划)。经费以2007年财政预算(包括部门预算,其他专项经费,追加预算等)为基础,并考虑工资及津贴补贴调整等因素,经核定基数后上划剩ㄆ政。资产按2007年6月30日帐面资产整体上划。
  (二)上划移交的办法
  各县区盐务管理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填写人员上划相关表格,与领导干部任用文件原件、机构编制批准文件、2007年财政预算,连同财政供养人员名册等资料,经同级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审核,报县区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盐务管理局,人事档案按规定移交,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出具划转手续。
  各县区盐业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等文件要求,以2007年6月30日帐面资产和在册人员为依据,经县区人事、劳动、财政、国资等部门审核确认,并附盐业公司产权登记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经县区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盐业公司汇总报省。所在拟上划移交人员名单由县区盐业公司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弄虚作假。
  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对其资产人员登记造册,填写报表,会同市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三)上划移交的步骤
  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8年2月5日-2月15日)由各县区盐务局(盐业公司)组织开展改革开作的宣传动员,填报表格,整理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第二阶段(2008年2月15日一2月29日)由各县区人事局、编办、劳动局、财政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报经县区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人事局、编办、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盐务局复审确认。
  第三阶段(2008年2月29日一3月10日)由市盐务局报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上划移交的全部资料。经确认后,移交到市级,等待省级审定交接。2008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上划移交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这次盐业体制改革涉及到资产划转、身份确认、理顺体制等等,政策性强。为了加强对本次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成立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担任组长,主管秘书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改委、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国资委、劳动保障局、商务局、编办、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盐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盐业公司总经理兼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通力合作,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讲政治,顾大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市发改委、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国资、监察、商务、盐务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积极协调解决盐业体制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全市盐业系统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资产上划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县区盐业机构要切实做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手抓体制改革,一手抓市场供应,确保改革期间专营政策、食盐计划、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三)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执行省政府有关盐业体制改革文件规定,坚持原则,加强纪律。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廉政纪律、财政纪律、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准借体制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干、超职数提拔干部和违反规定调整工资及补贴标准;不准违规调用资金、转移变卖资产、突击花钱,不准发生新的借贷和新上建设项目;各级盐业部门要如实填写上划报表,不得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尽可能地扩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做到“阳光操作”。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盐业体制改革中各项政策、规定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附: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李生荣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 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瑞峰  市监察局局长
    刘兴德  市发改委主任
    朱景祥  市人事局局长
    刘智美  市财政局局长
    周三启  市国资委主任
    王传魁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张永平  市商务局局长
    董新亭  市编办副主任
    康 宏 市盐业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盐业公司经理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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