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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防汛期间清扫保洁作业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19 生效日期: 2003-05-19
发布部门: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政管字[2003]185号
 
城八区市政管委,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城八区环卫作业服务中心: 
  我市即将进入汛期,为减少雨后路面积水现象,保障道路通行条件,需进一步规范作业行为,提高环境卫生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政管委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作业单位立即开展对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检查和规范作业工作,监督检查本区环卫作业服务中心做好防汛期间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二、各环卫作业服务中心要制定防汛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计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加强作业管理与质量考核,规范作业行为,加强对清扫作业人员的培训与教育。 
  三、各作业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以下作业要求: 
  1、雨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推水,做到路面基本无积水。 
  2、组织人员及时清理雨水篦子上堆积的废弃物,保障雨水能够顺利流入雨水口。 
  3、规范日常清扫保洁作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扫尘土扫入雨水口。 
  四、市垃圾渣土管理处要加强汛期清扫保洁作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区环卫作业服务中心反馈。 
  五、在防汛期间,市市政管委将加强检查,对清扫保洁作业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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