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请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5 生效日期: 2008-05-15
发布部门: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5月12日,四川汶川一带发生了强烈地震,给灾区人民的生命和生活造成严重损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全国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为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援助。据我们与四川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联系,目前灾区急需方便食品、牛奶和饮用水等物资,请你们积极组织动员本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迅速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去,为灾区人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一、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到龙头企业,请他们尽快与当地民政部门等救灾主管部门联系,提供本企业可供捐赠的物品名称、数量,以供有关部门统一调配应急。
  二、做好龙头企业捐款捐物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做好相互沟通、联系等服务、协调工作。
  三、及时收集龙头企业在此次抗震救灾活动中的义举,并将有关情况随时上报我办。
  在组织抗震救灾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同四川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28-86600416;86633334;86603054
  联系人:周学礼,手机:13096319489
  胡明鲜,手机:13096390974
  杨桁,手机:13709098989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