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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5 生效日期: 2008-05-15
发布部门: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粤劳社电[2008]31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各技工学校:
  5月15日,省委常委会第二次专门召开支援抗震救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前一阶段我省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在会上作了重要指示和具体部署。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在认真贯彻省厅5月13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受灾地区在粤务工人员慰问和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劳社电〔2008〕28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支持地震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粤劳社电〔2008〕29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认真做好地震灾区救灾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劳社电〔2008〕30号)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发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全力以赴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支援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省委常委会强调,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是当前的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和重大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迅速行动,全员发动,全力以赴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外来工较多的市要成立专门小组,具体组织落实支援抗震救灾帮扶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扎实做好灾区在粤务工人员调查摸底和扶助工作。一是迅速调查摸底。各地要立即组织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工作人员,向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发放调查表,全面摸清每个用人单位灾区务工人员人数、基本情况及其家庭受灾情况,特别是要摸清其直系亲属伤亡和失踪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专门窗口,为灾区在粤失业人员提供专项就业服务,确保尽快推荐其就业。对因灾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救灾而造成用工短缺的企业,要想方设法组织补充劳动力,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三是做好有关医疗和工伤保险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粤劳社电〔2008〕30号精神,“特事特办”,扩大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及诊疗项目、定点(协议)医疗机构范围;配合灾区做好受伤参保人员的诊治工作;简化工作程序,及时做好参加抗震救灾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并按规定支付各项待遇。四是督促企业合理安排灾区务工人员休假返乡。对确实需要返乡的灾区务工人员,今年未享受带薪年休假而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尽量给予安排;申请探亲假期的,国有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探亲假期的规定,给予安排,并按照规定报销旅途车船费,有条件的非国有单位参照国家有关探亲假的规定落实。灾区务工人员直系亲属死亡的,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给予丧假,并按照规定给予必要的路程假。五是切实维护灾区在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信访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迅速优先地处理涉及灾区务工人员的维权案件,重点确保其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其他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积极倡议和协调企业援助和帮扶灾区员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特别是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要紧急动员,迅速行动,深入工业园区、深入企业,积极倡导和协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为灾区在粤务工人员提供生活上、精神上、工作上的援助和帮扶,对家庭遭遇不幸的员工,及时慰问安抚,做好心理辅导,鼓励他们尽快走出悲伤,重新振作;对家庭受灾严重、经济出现困难的员工,提前支付工资,并尽可能地给予物质帮助;对与家人失去联系的员工,帮助他们向有关部门反映困难,提供必要的帮助;对急于返乡的员工,帮助他们了解当地交通状况,妥善安排行程;尽量协商调整工作时间,安排带薪休假或探亲假;或协商暂时中止合同,保留就业岗位;对要求提前辞工返乡的员工,尽快按照法律规定结清工资和各项待遇。
  四、认真组织落实好技工学校灾区师生安抚和救助工作。一是抓紧调查摸底。尽快摸清灾区的学生和教师人数,了解其家庭在此次灾难中的受损状况,对于其直系亲属出现死亡、重伤、轻伤和失踪情况的,要登记上报。二是做好灾区师生的返乡相关工作。对有意返乡探亲或处理相关事务的受灾师生,学校要帮其支付路费,同时要安排好教师课程调整,做好学生回校后的补课等工作。三是做好思想与心理辅导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痛失亲人的学生和教师心理辅导工作,帮助他们尽快从悲痛阴影中走出来,确保其情绪稳定。四是帮扶灾区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全校师生为受灾师生赈灾募捐活动,筹集赈灾资金和物品。根据学生受灾情况,对其学费、生活费给予适当的减免;对受灾学生直系兄妹有意愿就读我省技工学校的,学校要想办法适当给予减免学费、生活费,并推荐他们在粤就业,帮助其重建家园。
  五、大力开展12333热线“南方寻亲行动”。省厅联合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开展“南方寻亲行动”。各地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实施好12333热线“南方寻亲行动”方案,搭建在粤川籍人士和受灾家乡亲人的联络桥梁。要确保12333热线线路24小时畅通,及时收集登记四川在粤务工人员寻亲来电,并及时汇总上报,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地级以上市要于每天15:00前将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情况及《受灾地区在粤务工人员情况统计表》、《受灾地区在粤任教职员和学生情况统计表》、《12333南方寻亲登记表》报送我厅。
  联 系 人:黄贞荣、曹春耕  联系电话:(020)83191347
  传  真:(020)83192406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受灾地区在粤务工人员情况统计表

  市劳动保障局                               统计截止时间:


序号

务工人员姓   名

家庭详细地   址

就业
单位

直系亲属伤亡失踪情况

备  注

死亡
人数

关系

受伤
人数

关系

失踪
人数

关系

 

 

 

 

 

 

 

 

 

 

 

 

 

 

 

 

 

 

 

 

 

 

合计

 

 

 

 

 

 

 

 

 

 

  填报人:           分管领导:           电话:          手机:          传真:
  说明: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及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附件2:受灾地区在粤任教职员和学生情况统计表

  技工学校                               统计截止时间:


序号

姓名

家庭详细地址

身份

直系亲属伤亡失踪情况

备  注

死亡
人数

关系

受伤
人数

关系

失踪
人数

关系

 

 

 

 

 

 

 

 

 

 

 

 

 

 

 

 

 

 

 

 

 

 

合计

 

 

 

 

 

 

 

 

 

 

  填报人:           分管领导:           电话:          手机:          传真:
  说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及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

附件3:12333南方寻亲登记表


被寻者资料:

姓名

 

年龄

 

性别

 

身体特征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工作地址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寻亲者资料:

姓名

 

性别

 

地址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网址邮箱

 

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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