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石柱府办发[2008]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314”总体部署,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渝东枢纽门户,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重庆市城乡清洁工程的通知》(渝府办发〔2008〕111号)要求,结合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意义
重庆直辖十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乡清洁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的,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县城乡容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环境卫生水平不断提高。实施以场镇为重点的城乡清洁工程,改变目前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不健全,资金投入无保障,基础设施落后,群众卫生知识不强的状况,既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县城镇化进程,营造清洁、优美城乡环境的具体举措,也是进一步促进我县环境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加以推进。
二、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构建和谐石柱的工作要求,以场镇为重点,全面开创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方针。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调,以人为本、全民动手,科学决策、统筹兼顾,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城乡清洁工程。
(三)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稳定的城乡市容环卫长效机制,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个人文明卫生素质明显提高。
三、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机制建设。包括场镇卫生管理制度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制度建设。场镇卫生管理制度建设是指要建立符合本地实际、上下联动的场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各乡镇政府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场镇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将场镇环境卫生状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对场镇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直接管理和技术指导,改变场镇卫生无专人管理考核、技术指导的局面;要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解决乡镇政府因财政紧张,资金短缺造成的环境卫生基础硬件设施落后的现状。爱国卫生运动制度建设是指按照《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制度,包括乡镇政府落实专(兼)职人员从事爱国卫生工作,建立月未动手日,周未大扫除,爱国卫生月等卫生制度。通过建立制度,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用较少的卫生投入,取得较大的卫生产出。
(二)重点环节推进。包括场镇容貌及垃圾收集处理,公共厕所管理、农贸市场管理、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五类环节。通过重点环节推进达到以下目标:
场镇容貌及垃圾收集。镇组建清扫保洁专业队伍,有日常工作需要的环卫经费,有基本的环卫设施,并能正常运行;大街小巷、镇村结合部清洁卫生,无违章占道经营;场镇机关、居民垃圾逐步实现袋装化收集,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车站车辆有序停放和停靠。
公共厕所管理。改造场镇范围内现有公厕、镇主要干道、车站、市场人群集中地,按照小城镇建设规划要求设置足够的公共厕所,有专人清扫保洁,公厕为水冲式粪便无害化处理厕所,公厕内清洁卫生。
农贸市场管理。市场容量满足群众需要,市场内划行就市,制度健全、容貌整洁卫生、管理规范、有专人清扫保洁、排水通畅;经营水果、农产品等易产生垃圾的摊位应自备密闭容器收集垃圾。
病媒生物防制。政府依法履行病媒生物防制职责,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的方针,清除四害孳生地。落实防制经费,鼠、蚊、蝇、蟑螂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健康教育。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在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场镇主要干道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和健康促进宣传品,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卫生知识,传授健康生活理念,不断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
四、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范围和步骤
城乡清洁工程实施范围包括全县各乡镇所在场镇。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区场镇实际情况,参照《重庆市城乡清洁工程质量要求》中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年限为2008―2011年,分启动期(2008年),实施期(2009―2010年)和巩固期(2011年)三个阶段。
(一)启动期(2008年)。一是做好启动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出台具体考核评比方案。各乡镇政府要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规划),提出工作措施。二是做好试点工作,建成三个县级城乡清洁工程示范镇(黄水镇、临溪镇、沿溪镇),达到培植典型,总结推广的目的,其余各乡镇着力在场镇容貌上取得明显改观。三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运用各种形式做好城乡清洁工程的宣传工作,使此项工作深入人心。
(二)实施期(2009―2010年)。集中建设两个工作机制,推进五项重点环节,建设硬件基础设施,全面开展容貌秩序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督导,同时加大对城乡清洁工程的宣传报道力度,到2009年底,50%的乡镇达到规划要求,到2010年底,95%的乡镇达到规划要求。
(三)巩固期(2011年)。总结前段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推广管理较好的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体系,最终在全县形成管理体制健全,经费投入有保障的新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模式。力争所有乡镇达到规划要求。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推进城乡清洁工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爱卫办、县市政园林局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政府督查科、县建委、县规划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县文明办、县教委、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爱卫办,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各乡镇和各部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各乡镇也应建立相应机构,负责协调当地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查。搞好城乡清洁工程是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城乡清洁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乡镇的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县爱卫办要加大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督查力度,建立城乡清洁工程考核公布制度,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投诉平台,接收群众的投诉、监督,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局面。
(三)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城乡清洁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参与。县宣传部门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成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乡清洁工程;县精神文明部门、爱卫部门要将精神文明、卫生创建工作与城乡清洁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展创建工作,对已有的县级文明镇、卫生镇,加强管理,帮助其开展市级文明镇、卫生镇创建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帮助乡镇政府落实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县卫生、教育部门要结合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在广大学生和居民当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的环卫、健康意识;县市政、规划、建设、交通、农业、水务、工商、环保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对场镇城乡清洁工程的支持和指导力度,合力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工作顺利开展。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城乡清洁工程项目实施责任分解表
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负责 单位 |
协助单位 |
工作机制建设 |
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场镇环境卫生管理模式,将场镇环境卫生状况纳入年度工作规划;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对场镇环境卫生进行直接管理和指导,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 |
各乡镇政府 |
县市政园林局、县建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爱卫办 |
爱国卫生机制建设 |
建立健全各项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制度,并定期开展包括乡镇政府落实分管和专(兼)职人员从事爱国卫生工作,建立月末动手日,周末大扫除,爱国卫生月等卫生制度。 |
县爱卫办 | |
场镇容貌及垃圾收集处理 |
组建有清扫保洁专业队伍,有保证日常工作需要的环卫经费,有基本的环卫设施并能正常运行;大街小巷、镇村结合部清洁卫生,无违章占道经营;场镇机关、居民垃圾逐步实行袋装化收集,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车站车辆有序停放和停靠。 |
县市政园林局 县交通局 | |
公共厕所管理 |
改造场镇范围内现有旱厕,按小城镇建设规划要求设置足够的公共厕所,有专人清扫保洁,公厕为水冲式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厕所,公厕内清洁卫生。 |
县市政园林局、县建委、县农业局、县水务局 | |
农贸市场管理 |
市场容量满足群众需要,市场内划行就市,制度健全,容貌整洁卫生,管理规范,排水通畅,经营水果、农产品等易产生垃圾的摊位备有密闭容器收集垃圾。 |
县市政园林局 县工商局 | |
有害生物防制 |
政府依法履行病媒生物防制职责,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的方针,清除四害孳生地。经费防制落实,鼠、蚊、蝇、蟑螂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
县爱卫办 | |
健康教育 |
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卫生科普知识,传播健康生活理念,不断提高群众文化卫生意识,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场镇主要干道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和健康促进宣传品。 |
县卫生局 县教委 |
附件2:城乡清洁工程质量要求
项目 |
具体内容 |
一档质量要求 |
二档质量要求 |
三档质量要求 |
场镇卫生管理制度 |
政府重视 |
将场镇环境卫生状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长效管理。 |
同一档 |
同一档 |
分管及专(兼)职人员明确 |
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及专(兼)职工作人员进行直接管理、指导,管理措施落实。 |
同一档 |
同一档 | |
投入机制落实 |
建设长效,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能满足工作需要。 |
同一档 |
同一档 | |
爱国卫生运动制度 |
场镇爱国卫生管理 |
乡镇政府落实专职人员从事爱国卫生工作。 |
乡镇政府落实专(兼)职人员从事爱国卫生工作。 |
同二档 |
健全爱卫组织网络 |
建立乡镇、社区、场镇辖区单位三级爱国卫生组织网络。 |
同一档 |
同一档 | |
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
建立并开展月末动手日,周末大扫除爱国卫生月活动。 |
建立并开展月末动手日,爱国卫生月活动。 |
同二档 | |
场镇容貌及垃圾收集 |
环卫队伍建设 |
场镇有满足需要的专业环卫作业队伍或进行环卫市场化运作。 |
场镇有满足需要的专业环卫生工作业队伍。 |
同二档 |
环卫设施 |
有满足需要的垃圾收集站(台),主次干道、社区、公共场有果皮箱。 |
有满足需要的垃圾收集站(台),主次干道有足够数量的果皮箱。 |
有满足需要的垃圾收集站(台),主干道有果皮箱。 | |
乡镇容貌 |
道路排水设施基本配套完好,路面整洁,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镇村结合部无暴露垃、无违章占地经营现象。 |
同一档 |
主次干道、乡镇、村结合部无成堆暴露垃圾,基本无违章占道经营现象。 | |
垃圾处理 |
垃圾袋装化50%;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 |
垃圾袋装化30%,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 |
垃圾袋装化20%;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 | |
车辆停放 |
车辆在车站或客车临时停车站有序停放和停靠。 |
同一档 |
同一档 | |
公共厕所管理 |
改造旱厕 |
场镇范围不得有旱厕。 |
同一档 |
同一档 |
数量 |
每万人4座以上,其中二类公厕2座以上。 |
每万人4座以上,其中二类公厕1座以上。 |
每万人3座以上。 | |
质量 |
水冲式,粪便无害化处理。 |
同一档 |
同一档 | |
保洁 |
有专人清扫保洁,定期清掏化粪池,厕内清洁卫生,无蛛网,无臭味。 |
同一档 |
同一档 |
附件3:各乡镇完成城乡清洁工程规划时间及档次
乡镇名称 |
完成规划时间 |
完成规划档次 |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
西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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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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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路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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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崃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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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溪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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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武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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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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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场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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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溪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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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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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池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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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歇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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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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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朝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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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场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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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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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塘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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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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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益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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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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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嘴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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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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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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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木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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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益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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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新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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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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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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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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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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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竹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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