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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今后五年宁波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04 生效日期: 2008-08-04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甬政发[2008]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今后五年宁波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四日

今后五年宁波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甬党〔2007〕23号)精神,推进我市服务业提速、提质、提能级,实现服务业新的跨越式发展,特制订本行动纲要。
  一、明确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发展总战略,按照“六大联动、六大提升”的总体要求,坚持“高端、高效、高辐射”的发展方向和“国际化、市场化、集群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发展路径,通过开放带动、创新驱动、政策推动,努力形成以进出口贸易为龙头,运输物流为支撑,现代金融为保障,科技、信息等知识型服务业为引领,休闲旅游、文化创意、会展中介等为配套的服务业产业体系,着力构筑起“立足宁波、依托浙江、服务长三角、辐射中西部、对接海内外”的服务业发展大格局,实现服务业新的跨越式发展,加速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提高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实力。
  (二)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总体目标,通过提速、提质、提能级,实现全市服务业新的跨越式发展。到2012年,建成全国进出口大港和运输物流大港,形成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创新服务中心和全国重要的服务外包基地,成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重要的中心城市和全国一流的宜居宜业城市,进一步形成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
  1.提升服务业发展速度。服务业增加值年度增幅均高于GDP增幅2个百分点以上,总量实现翻番,突破3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超过45%。
  2.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6%,创新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服务业品牌、主体培育实现突破,培育、引进各行业示范企业100家,跻身全国服务业500强企业达到25家,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服务品牌;服务业效率、效益实现双提升,劳动生产率提高60%以上,超过15万元/人,服务业地方税收达300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超过50%。
  3.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国际贸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休闲旅游等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对区域集聚、辐射和带动效应显著提升。到2012年,口岸进出口总额突破2000亿美元,物流增加值突破70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突破500亿元,旅游总收入突破800亿元。
  二、突出重点领域
  按照有利于发挥我市比较优势、有利于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有利于提升服务业综合竞争力的基本原则,确定今后5年我市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是:外贸出口、进口及内贸、运输物流、金融服务、会展、休闲旅游等六大支柱产业;科技与信息、文化创意、中介、高端培训等四大主导产业。
  (一)外贸出口业
  依托港口、产业和区位条件,集聚各类资源,搭建平台,创新服务,完善功能,全力打造全国进出口贸易大港,形成全国重要的服务外包基地。到2012年,全市自营出口总额达到600亿美元,口岸出口总额达到1200亿美元。
  1.加快培育各类出口贸易主体,形成国内外一体的出口贸易的市场组织体系。加大政策聚焦和服务聚焦,培育一批国际市场上有自主品牌、有较强竞争力、有较大市场份额的优势出口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品牌销售总部和大型企业采购配送中心以及资本雄厚的批发商、代理商和经销商等境内外的进出口贸易机构,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进出口贸易体系。扶持一批综合性外贸龙头企业,促进中小进出口企业壮大,形成一批有影响、有规模的民营品牌出口企业。
  2.充分发挥保税港区等特殊功能区作用,形成以梅山保税港区为龙头,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统筹协调发展的开放合作的园区体系。加快梅山保税港区的规划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保税港区政策功能,积极拓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等功能。推进宁波保税区转型发展,整合宁波保税物流园区、宁波出口加工区,进一步发挥其对全省及长三角开放型经济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努力打造国际贸易新的核心功能区。
  3.进一步完善口岸服务功能,形成有利于国内外开放的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大口岸、大市场、大贸易”的方向,加快陆、海、空口岸建设,大力拓展口岸腹地。加强与国家有关委、部、署、局的合作,进一步提高“一关三检”的信息化、电子化水平,提升服务效能。加强与周边和中西部地区的合作,努力构筑宁波口岸的通道优势。推进口岸管理部门的改革和创新,促进长三角通关一体化建设,努力提高口岸通关综合服务水平,优化区域整体通关环境。
  4.突破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积极发展有特色的服务贸易产业体系。结合宁波产业优势,大力发展高端服务外包产业,主动承接跨国公司的离岸服务外包,建设若干个服务外包产业基地,重点发展信息技术、产品标准检测、工业设计研发、动漫创意、金融服务、财务结算,以及装备制造、电子电器、汽车及零部件等重点行业的行业解决方案设计等外包业务。引进一批国内外重点服务外包企业,培育一批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骨干企业。
  (二)进口及内贸业
  依照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业态的发展趋势,以网络市场和全国性、区域性大型批发交易市场建设为依托,扩大高端装备进口,全面增强生产资料和重要资源产品的进口集散配置能力,形成辐射力强、特色鲜明的现代进口内贸市场组织体系。到2012年,全市自营进口总额达到400亿美元,口岸进口总额突破800 亿美元,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突破2000亿元。
  1.鼓励发展进口贸易,积极发展进口内贸市场组织体系。充分利用当前发展进口贸易的有利形势和良好环境,积极拓展进口贸易,扩大进口规模。引导企业扩大新设备、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进口。鼓励拓展资源性、装备性产品进口,积极培育和发展环保设备、医疗设备的进口市场。银行、保险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进口服务体系,为企业创新、开拓国内外市场和规避风险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
  2.推进区域性资源配置中心建设,培育生产性资源市场。积极培育塑料、液体化工、煤炭、建材、金属等一批全国性、区域性大型专业市场,全面提升进口资源集散配置能力。依托专业市场和保税(港)区功能优势,鼓励发展网上电子化交易和现代高端国际贸易形式,积极探索电子合约交易市场等新型进口贸易业态,大力发展现货保税交易和期货交割。充分发挥国际贸易展览中心的功能,扶持大型外贸企业进入国际采购体系。
  3.构建新型商贸流通体系,培育城乡一体化的生活贸易市场。优化商业网络布局规划,促进城市商业向农村延伸,发展以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放心店”为特色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新型商贸流通业态。支持和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品牌输出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做大做强。引导传统批发市场改变经营模式,强化展示和服务功能,提升批发市场档次,培育一批档次高、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大型现代批发市场。以现代流通理念、流通技术和经营方式改造提升商品市场及大型生产资料市场,指导有条件的市场由传统市场向现代市场转型。
  (三)运输物流业
  以发展全国运输物流大港为目标,加快构筑大口岸、大通关、大流通、大辐射的大物流体系。到2012年,宁波港集装箱吞吐量争取达到1600万标箱,货物吞吐量3.8亿吨,宁波作为长三角重要的综合物流中心城市、全国性重点物流枢纽和亚太地区重要物流中心的地位进一步确立和提升。
  1.推进现代交通集疏运网络建设。协调推进港口、内河、公路、铁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梅山等港区的开发。加强与铁道部的合作,推进宁波区域“北货南客”铁路环网、甬金铁路、甬台温铁路、杭州湾跨海铁路等规划和建设,完善海铁联运体系,更好地为中长距离腹地区域经济服务。加快“一环六射”高速公路网建设,努力实现以市区为中心的“213”高速交通圈。加强城市交通建设和管理,拓展城市配送通道。拓展国内、国际货运航线,完善宁波栎社国际机场综合功能。推进杭甬运河项目改造提升,完善内河水运体系。加快管道运输建设,促进高效化、融合化综合运输发展。
  2.加快物流市场主体培育。加快引进一批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提高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本地物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方式开展战略重组,强强联合,做大做强,发展成为品牌物流企业。鼓励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和流程改造,合理选择物流业务外包,促进物流市场的培育和壮大。鼓励企业开展国际采购、国际配送等业务,拓展高端增值服务。
  3.打造物流服务平台。高水平开发建设梅山保税港区,充分发挥保税港区的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提升港口国际物流发展水平。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宁波电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功能,积极创造条件推动第四方物流网上运输市场建设。
  4.构筑物流发展区域网络。加快宁波-舟山港一体化进程,推进浙江省港口战略联盟建设。按照腹地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对港口门户城市提出的新要求,统筹谋划“无水港”布局,重点建设和整合提升金华、绍兴、上饶、鹰潭等省内外“无水港”。进一步加强和铁路部门的合作,尽早开通宁波至成都、武汉、重庆等中心城市的集装箱“五定班列”,完善港口物流市场揽货体系。
  (四)金融服务业
  积极构建银行类服务、保险服务、证券服务以及非银行类投融资服务等四大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到2012年,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超过11000亿元和9000亿元,每年新增金融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总部或地区总部1家以上。
  1.加快金融主体培育。鼓励设立银行、保险等民营类金融机构,支持市内大中型企业发起设立或参股银行和保险公司;加快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吸引集聚各类中外金融保险机构及国内外投资机构来甬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宁波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走出宁波,在宁波市外设立网点,开展业务;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探索组建市级农村商业银行。
  2.拓展金融市场。重点发展风险投资、金融担保、信托以及证券融资等非银行类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发展壮大风险投资市场,鼓励设立投资风险保险基金,发挥投资风险基金创业融资功能;加快组建中小企业贷款公司,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开拓新型险种,大力发展专业保险经纪公司、代理公司,逐步完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积极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发展证券期货业,拓展证券投融资渠道。
  3.强化金融对服务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发挥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融资主渠道作用,扩大信贷规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完善现代化的国际结算和支付系统,结合保税港区建设,探索发展离岸金融。推进征信机构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五)会展服务业
  发展以国际贸易为龙头的现代会展业,努力成为全国一流的国际国内交易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基本形成以进出口贸易为主要特征的国际会展之都的产业框架。到2012年,全市举办会展活动达到300个,力争培育具有国际影响的品牌展3个,在国内有影响的品牌展5个。
  1.加快建设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加大投入,持续投入,积极发挥国有资本在会展领域引领性、战略性、基础性和示范性作用,使之成为宁波国际会展之都的核心平台。
  2.加大招展力度,鼓励引进国际名展,积极吸引国内大展,做足做优市内特展;支持会展企业或中介机构在国展中心等展馆举办国际性、国家级和地区性的各类展会,完善进出口商品常年展示、进口大宗物资交易、国际贸易商务办公、国际贸易信息、运输服务等综合配套服务。
  3.支持各县(市)、区举办各具特色的国际国内商务型会议。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优势,大力引进举办商务、金融、文化、科技等各类会议(论坛)、节庆和体育赛事,创新发展会务经济,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会务经济发展平台。
  4.加强对展会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形成一批外向关联度高、招展引会能力强的优秀会展主体。推进展会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国际化程度高、产业带动力强的优秀会展品牌。
  (六)休闲旅游业
  充分发挥山水人文资源丰富的综合优势,整合资源,创新产品,完善功能,加强营销,优化环境,加速推进以都市、海洋、文化、生态有机交融为主要特色的现代化国际港口旅游名城建设。到2012年,入境旅游达到140万人次,国内旅游达到4500 万人次,基本建成长三角最佳休闲旅游目的地城市。
  1.加快重点区块开发。重点开发三江口都市游憩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四明山休闲度假区、象山港滨海旅游度假区、黄金海岸旅游带、杭州湾滨海商务运动休闲旅游区、东方大港现代游乐区等功能区块。加快推进东钱湖南湖岸线、梁祝爱情产业园、四明山运动休闲基地、杭州湾湿地、宁海湾休闲旅游基地、慈城古县城、半边山旅游区、天童景区、雪窦山大佛景区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抓住杭州湾跨海大桥建成通车的契机,以大项目促成大产业,以集聚发展带动全面发展。
  2.创新旅游产品体系。整合提升都市旅游产品,推进三江六岸休闲旅游设施完善和景观升级,加快城市特色旅游文化街区建设,推动城市公共设施向旅游产品转化。规范引导乡村旅游,打造湖泊、山地、滨海等多类型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大力发展商务会展、美食购物、运动康体、文化修学等专项产品。着力培育游艇、邮轮、海钓、温泉、高尔夫、自助旅游等旅游新业态,打响“大海、大港、大桥、大佛”宁波特色旅游品牌。
  3.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推进市旅游中心和全市旅游集散网络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内交通干线及景区公路建设,开通重点景区旅游专线和“都市游”线路,形成高效便捷的游客集疏运体系。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咨询、投诉、救援、标识引导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和提升星级饭店、经济型酒店、星级餐馆、旅行社、旅游演艺、旅游购物等旅游接待服务体系。
  4.推广城市旅游形象。整合城市外宣资源,加大对外推介力度,整体推出城市旅游新形象。深化旅游目的地营销,强化区域旅游合作,实施对接世博会的专题计划,举办重大旅游节事活动,培育国际旅游航线,进一步拓展境内外重点旅游客源市场。
  5.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深入实施政府主导的大旅游发展战略,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和投融资机制,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旅游立法步伐,健全旅游质量监督网络,强化旅游行政执法,促进旅游行业的标准化、法制化建设。加强旅游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七)科技与信息服务业
  以信息化改造传统工业和服务业,推动科技和信息的服务产业发展,积极构筑与创新型城市相适应的科技与信息服务体系。到2012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信息服务业业务收入达到300亿元。
  1.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检测、试验等知识型生产性服务业,为制造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科技研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人才服务和信息化的服务,提升创新发展水平。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研发与自主创新体系,引进国内外大公司来甬设立研发机构与研发基地。以产业集群为依托,鼓励发展标准检测、检验等市场化的生产服务企业,提高区域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2.重点发展嵌入式设计服务业。充分发挥宁波软件园的载体作用,吸引国内外一流软件企业入驻,建设高水平的软件开发基地、软件服务外包基地和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建立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主要面向本地特色优势行业的服务产业体系。创造条件,建立软件对外贸易联合体或交易平台。扶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软件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迈进,支持有条件的软件企业上市,努力培育我市软件业的龙头企业。
  3.鼓励信息网络技术应用。推进信息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与衍生,加快推广信息网络技术在商贸、物流、金融、旅游、中介咨询、会展等领域的应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服务业现代化水平。建设服务业信息网络,广泛应用数据流通标准化、商品销售信息化等技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立与电子商务相配套的技术和政策服务体系。着力培育商贸服务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鼓励网上、网下相结合形态的市场发展,支持大、中型批发市场进行技术创新,实现网上交易、网下交割和现代化管理,实现电子化交易和智能化配送,做到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优势互补、有机结合,努力提高商贸流通业集聚化、信息化、国际化、现代化的发展水平。
  4.抓好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利用。积极构建全面的信息网络服务公共体系,包括引智招商平台、信息资讯平台、技术支持平台、人才支撑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公共图书、科技信息、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等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不断满足社会和居民的信息服务需求。加大政府信息资源的公开和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和个人创业者等创新创业主体提供公益性、普遍性的信息服务。
  (八)文化创意业
  以市场为导向,创意为核心,创新为动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和传统文化产业的改造提升。到2012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
  1.拓展文化创意领域。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改造传统产业,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充分利用和发挥我市文化资源丰富、文化需求旺盛的优势,培育和发展广播影视、文化娱乐、研发设计、广告、出版发行、动漫游戏、软件及计算机服务、艺术品交易等产业,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主导产业和具有宁波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体系。
  2.培育文化创意产业主体。优先培育和发展具有一定基础和发展实力的创意产业主体,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彰显宁波地域文化特色的创意品牌。逐步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支点,大中小企业紧密配合,专业分工与协作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链。
  3.加快产业基地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以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为抓手,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导性的文化产业企业。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和信息平台、共性技术开发平台、宁波文化广场、宁波书城、象山港影视文化产业基地等文化基础和标志性设施建设。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一批富有活力,各具特色、链条完整、布局科学、效益显著的创意产业园区,提高文化产业的集中度和辐射力。
  4.营造发展环境。积极构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改革和完善创意产业的投融资体制,引导银行加大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投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文化建设领域。建立和健全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步伐,支持创意研发,鼓励自主创新。培育市民文化消费观念,激发文化消费需求,不断挖掘新的文化题材,打造新的文化品牌,促进创意产品的消费和销售。积极培育发展各类文化市场、文化产品服务和要素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九)中介服务业
  完善市场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形成门类齐全、运作高效、特色突出、诚信规范、与国际接轨的中介服务体系,成为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涉外高端商务服务示范基地。到2012年,力争形成100家具有较大国内影响力的商务服务机构。
  1.加强中介机构改革与管理。推动各类中介机构与行政管理部门脱钩,凡从事经营性业务的中介机构均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承担行政职能的中介机构改制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和完善中介服务业管理体制,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全面管理和协调中介组织机构发展,完善全市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协调发展中的问题。
  2.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打破行业及部门垄断,清理并取消不合理的地方限制,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市场准入门槛、指定服务等一律取消。完善中介组织机构政策和管理办法,凡是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事项均交给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择优秀服务的中介组织承当公共类的非政务类的技术服务,以扶持中介机构的发展。
  3.引进培育国内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引进专业培训、广告服务、会计、律师、管理咨询、技术检测和进出口相关的中介机构,突出培育航运融资、航运经纪、航运信息与咨询服务、海事法律等中介服务业态。
  (十)高端培训业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教育资源整合,加快高端培训机构培育和引进,到2012年,基本形成适合我市实际发展需求的职业资格考试和培训的政策体系,建立起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功能与产业体系提供人力资源支撑的高端培训体系,成为我国著名的实用型高端白领和高级技术人才的培训基地。
  1.建设服务型教育体系。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加强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重点专业学科建设和相关的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学业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双证书”人才培养工程。引导各级各类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发展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继续教育培训服务,为我市发展培养大量的合格人才。
  2.加快引进国际国内的高端培训机构。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引进一批国内外具有能够授予执业资质证书的知名培训组织来甬与各高校合资合作兴办培训机构,开展教学改革和培训活动,通过考试核发国内外的职业资格证书。
  3.加强高端培训的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高层次校外产学研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包括大型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建设。推动高端培训的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与企业的合作与互动,形成密切合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持续发展的机制。
  三、建设服务业产业基地
  以各类开发区(园区)、城市功能区为依托,以服务业六大支柱产业、四大主导产业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完善规划布局,强化政策引导,扶持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发展态势良好、竞争力强、业态先进的服务业示范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高端、功能互补的服务业产业基地。
  (一)建立有效的推进机制
  研究制订市级服务业产业基地评价体系,开展市级服务业产业基地认定和考核,建立有效的基地准入与退出机制。凡符合基地认定标准和条件的,均可申请为市级服务业产业发展基地。各县(市)、区要结合区域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争创服务业示范基地,鼓励发展态势好、潜力大、主业突出的示范基地申报省级、国家级的服务业产业基地。
  (二)强化政策扶持力度
  研究制订服务业产业基地发展的配套政策,建立定向招商和土地定向招拍挂的制度,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政策的建设,综合运用产业政策及规划、财政、税收、信贷、土地等手段,发挥政策的组合效应,使政策资源向产业基地、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倾斜,促进服务业集群发展、高端发展和“链式”发展,提升服务业产业基地的能级和水平。
  (三)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配合产业基地的建设,加强共性技术产业、政策、政务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服务环境,实现资源共享。
  四、培育服务业示范企业和知名品牌
  加快服务业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引进,推进服务业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引导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品牌示范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为全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和活力。
  (一)积极推进服务业内外开放
  加大“招商、招展、招机构”力度,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企业、跨国公司、民营企业来甬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性或功能性机构。鼓励设立国际物流、国际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以及金融保险、科技、信息、现代会展、休闲旅游等各种服务主体和机构,推动各类机构和服务主体尽快集聚和成长壮大。
  (二)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
  开展服务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企业以资本或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集团型示范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进入海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培育一批在全国同行业具有竞争优势的资本经营型示范企业。加快推广新技术、新标准在商贸、物流、金融等领域的应用,鼓励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培育一批新技术、新标准应用取得重大成效的创新型示范企业。
  (三)实施品牌服务战略
  研究制订服务业品牌发展规划,制订和实施对服务业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保护、鼓励和奖励政策。开展市级服务品牌评选活动,加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申报、推荐和认定的工作力度。实施“老字号”品牌振兴计划,提升“老字号”品牌能级。鼓励服务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产品品牌促进服务品牌提升的互动发展。全面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化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面。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创新工作机制
  建立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和地区的协调沟通,及时研究决定全市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事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编制行动计划
  根据本纲要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制订服务业重点领域专项行动计划,做好与城市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等在产业、空间上的衔接,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和集约利用,并抓紧组织实施。
  (三)制订产业政策
  围绕服务业行动纲要实施重点,抓住产业基地建设这个载体,积极构建全面有效的服务业产业政策体系。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充实完善重点服务业产业基地的扶持政策。由市国土管理部门牵头,编制实施鼓励十大重点行业发展的产业基地的定向招拍挂用地管理办法。学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机制,在各县(市)、区开展服务业优秀产业基地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年度服务业明星企业、新星企业的评比表彰办法。
  (四)营造外部环境
  加快“信用宁波”建设,切实维护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服务业市场,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快建立和完善法规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增加透明度,为服务业企业投资和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加大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各类机构和服务主体发展营造优良的商务和人居环境。
  (五)加强人才保障
  根据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快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引进与培养,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创新使用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提供优质配套人事服务,形成完善的人才保障体系。
  (六)强化考核激励
  按照行动纲要的总体要求,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将服务业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对服务业产业基地进行评估,对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招商、招展、招机构”情况进行评价,对投入、产出、公共平台建设进行评审,对服务业发展成绩显著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七)健全统计分析
  全面整合服务业各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统计资源,建立起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信息共享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市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的统计分析体系,为监测分析和考核评价提供基本依据。完善服务业发展形势监测分析制度,全面系统地把握服务业区域和行业发展状况,引导和促进服务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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