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石柱府办发[2008]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排街游行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排街游行应急处置预案
为迅速、妥善、有效处置好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排街游行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正常公共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县政府《关于加强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管理的通告》(石柱府通〔2005〕4号)(以下简称《通告》)精神,特制定本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排街游行的管理力度,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刘峰为组长,县监察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文广局、县卫生局、南宾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在县市政园林局,由陈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平、张小康、秦中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总体要求
(一)依法解决,教育疏导。既要妥善处理,维护正常公共秩序,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二)统一调度,明确职责。各涉事部门、单位、乡镇领导及工作人员在接到处置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相关职责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搪塞。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职责,不得相互推诿。
三、宣传教育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及时传达《通告》和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贯彻县政府关于加强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管理的通知的意见》(石纪委发〔2005〕4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层层签订婚丧事及商业活动管理目标责任书,杜绝婚丧事及商业活动排街游行、擂鼓鸣号等扰民行为。由县文广局、县电视台负责大力宣传《通知》、《意见》,及时对违规事件曝光。县民政局负责制作发放宣传册,并在办理结婚证时签订文明从简、不排街游行举办婚事的承诺书。由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利用流动宣传车,广泛宣传《通告》内容。具体责任人:李明、陈刚辉、马世伟、向阳。
四、现场处置的职责
(一)医院和社区现场
1.医院职责。在医院内制作宣传《通告》、《意见》展板,利用宣传单和口头告知等形式向丧者家属宣传,坚决杜绝尸体人工抬出医院大门,防止丧者家属上街排街游行。具体责任人:金晓清、向绪全、周海东。
2.南宾镇职责。一旦发现辖区内居民结婚排街、丧事游行、擂鼓鸣号等情况要在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制止,并及时报告协调办公室。具体责任人:王万琳、毛兴春。
3.县市政园林局职责。履行牵头单位的职责;按时召开联席会,督促县城管执法大队搞好日常巡逻工作和现场制止工作;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到达现场处置,并向协调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具体责任人:陈松珍、刘帮华。
4.县民政局职责。接到医院有丧者的通知后,及时将殡葬车辆开到医院免费接运丧者尸体到殡仪馆,坚决制止违反《通告》和《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行为。具体责任人:马世伟。
5.县公安局(派出所)职责。及时疏散人群;强力制止排街游行行为;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的,要依法处理。具体责任人:张小康、王平、陈丹、马鹰、张文胜。
6.县监察局职责。按照《通告》、《意见》要求,及时调查取证,严肃查处参加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排街游行的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并将处理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具体责任人:沈平、谭玖祥。
(二)排街游行现场
1.市政园林局职责。做思想工作劝阻和制止;及时调查取证、获取第一手资料;配合县纪委、县监察局调查处理;协助县公安局制止排街游行,维护好公共秩序。具体责任人:陈松珍、刘帮华。
2.县公安局职责。及时疏散人群;及时疏通堵塞车辆确保交通畅通;出现用其他物品遮挡车牌的行为,要及时摘掉遮挡车牌的物体,并依法处理;及时强力制止商业游行、婚事游行、丧事游行等行为;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的,要依法处理。具体责任人:张小康、王平、陈丹、张文胜。
3.县监察局职责。按照《通告》、《意见》要求,及时调查取证,严肃查处参与排街游行的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并通报全县。具体责任人:沈平、谭玖祥。
五、现场处置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告和通知
1.在医院现场。病人出现病危情况时,病人所在医院要及时宣传告知文明丧葬的规定;出现死亡情况时由丧者所在医院及时通知殡仪馆将殡葬车辆开至医院;出现排街游行苗头时,要及时通知死者所在单位并报告相关部门(若是居民则通知南宾镇)。
2.排街游行现场。由县市政园林局负责及时报告协调办公室和各职能部门。
(二)制止和劝返
1.在医院现场。由丧者所在医院负责做好制止和劝返工作。
2.排街游行现场。一是由县市政园林局负责,做好劝返和制止工作,及时通知县民政局将殡葬车辆开至现场,并配合协调办公室、公安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处理,同时做好录相取证工作。二是县公安干警负责做好丧者家属安抚工作,防止矛盾恶化。
3.过激行为处置。由县公安局负责在5分钟之内增派人员做好劝阻工作,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的蔓延。
六、工作纪律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和报告。各责任单位内部要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要完善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责任追究和惩处
因工作不力、处置不果断,产生婚丧事及商业活动排街游行行为的,由第一个环节的责任单位负责牵头现场处置,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安全事故由此单位承担后果,并严格按照首问责任制和过错责任制追究此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现场应急处置协调办公室人员通讯录
职务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主任 |
陈正华 |
县市政园林局 |
局 长 |
13908273615 |
副 主 任 |
沈 平 |
县纪委 |
副书记 |
13709489985 |
张小康 |
县公安局 |
副局长 |
13310295567 | |
秦中福 |
县市政园林局 |
副局长 |
13908273922 | |
成 员 |
陈松珍 |
县市政园林局 |
副局长 |
13896400568 |
刘邦华 |
县城管综合执法队 |
队长 |
13996909999 | |
马世伟 |
县民政局 |
副局长 |
13908279319 | |
陈刚辉 |
县文广局 |
副局长 |
13896883188 | |
金晓清 |
县卫生局 |
副调研员 |
13908273640 | |
谭玖祥 |
县纪委 |
主任 |
13709489520 | |
向绪全 |
县人民医院 |
副书记 |
13310291396 | |
周海东 |
县中医院 |
副院长 |
13709489188 | |
向阳 |
县电视台 |
副台长 |
13609485989 | |
马鹰 |
县交警队 |
队长 |
13908279666 | |
张文胜 |
县巡警队 |
队长 |
13008343555 | |
王平 |
第一派出所 |
所长 |
13709493989 | |
陈丹 |
第二派出所 |
所长 |
13896829888 | |
王万琳 |
南宾镇纪委 |
书 ?记 |
13908273483 | |
毛兴春 |
南宾镇 |
副调研员 |
13996936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