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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新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03 生效日期: 2008-12-03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质检总局7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TSG D2002-2006《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和TSG G5001-2008《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经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同意,下列单位新增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现公布如下:
  一、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二、聚乙烯(PE)管道焊工考试机构: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焊工考试委员会、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焊工考试委员会、
  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焊工考试委员会
  贵州森普管材有限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
  三、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
  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
  上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规则》、TSG D2002-2006《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和TSG G5001-2008《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要求,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指导下,组织和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工作。考试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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