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建函[2008]543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房地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土地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建设领域严格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根据陕建发〔2008〕6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对2007年下半年《执法文本》(试行)以来,建设领域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主要查看案卷资料是否齐全、规范;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检查权;
2.对“五五普法”年度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无制定本单位“五五普法”年度计划,有无组织普法教育和法律素质考核工作。
3.《执法文本》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试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二、检查时间
检查采取分片集中的方式。
11月26日 汉中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城乡建设规划局
11月27日 安康市建设局、
三、检查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座谈等方法。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作好准备。并通过这次检查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努力使我省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胡世民 电 话:13991228977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