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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秋粮市场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0 生效日期: 2008-11-10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监测函[2008]05号
武功县、大荔县、富平县、岐山县物价局:
  近期,各地秋粮收购已陆续展开。为深入了解当前粮食生产、购销情况,分析判断后期粮价走势,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我省的武功县、大荔县、富平县、岐山县物价局开展一次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秋粮种植(收成)及成本、收益情况,明年粮食种植初步意向;
  (二)粮食购销价格及收购进展情况;
  (三)市场各方对粮食市场价格水平及走势的看法;
  (四)粮食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基本情况;
  (五)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六)粮食生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对促进粮食生产、加强和改善粮食市场调控及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调查安排
  (一)调查对象。调查对象包括村(村民小组)、农户、粮食企业和有关部门。各县选择4个村(村民小组),每个村选择5个农户(1户为种粮大户,其余4户为散户)为问卷调查对象;选定的调查县再分别选择4家粮食企业(国有和非国有粮食企业各2家)为问卷调查对象。
  (二)调查形式和时间。对村、农户、粮食购销(加工)企业采取走访、座谈结合问卷调查的方式,并注意结合走访、座谈了解一下近年来农民自留口粮(包括饲料粮)变化情况;对粮食、农业等有关部门及粮食批发、零售企业的调查以座谈方式为主,也要注意了解一下近年来企业周转库存变化情况。调查问卷由各县按附件统一式样印制。调查时间为11中旬至12月上旬。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将组织人员对部分县进行重点调研。
  (三)调查结束后,各县物价局要认真汇总、分析、研究调查材料,写出调查报告,并将调查报告及调查问卷于12月15日前上报我分局。
  三、调查要求
  各县物价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和落实这次调查工作。要组织专门调查小组,深入企业、进村入户进行调查,并指导受调查者如实填写好调查问卷;调查工作要扎实认真,调查问卷要填写清楚、应填项目齐全,调查报告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并按规定时间上报。调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人:宋春 刘建荣
  电 话:029-87291127  邮箱:Ljr4208@163.com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一、村(村民小组)调查问卷(略)
二、农户调查问卷(略)
三、粮食企业调查问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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