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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培训考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3 生效日期: 2008-10-23
发布部门: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工作实际,2008年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的培训考核将于11月5日进行。为做好培训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培训考试对象及条件
  本次考试对象为申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本市工商部门预核准登记注册的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和守护员。要求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已经取得本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报名培训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以批发企业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3日至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址: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联系电话:64892454
  三、报名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北京市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北京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安全考核申请表》。
  (二)报名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并有本人签字。
  (三)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预核准登记注册复印件。报名人员是主要负责人的,复印件要加盖法人单位的公章。
  (四)报名人员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须提供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2寸1张,1寸2张;报名人员是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须提供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四、培训考试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11月5日(上午8:30—上午12:00,下午13:00—15:30)
  考试时间:2008年11月5日(下午16:00—18:00)
  培训考试地址:北京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朝阳区花家地街19号3号楼109教室。
  联系电话:64723695。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培训不收费,教材免费发放。
  (二)考试复习内容。主要包括: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安全技术理论;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实际安全管理技能;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的新技术、新规定和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表打印件、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加盖本企业公章。申请表见附件。
  (四)报名人员于考试当日凭身份证到考试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以批发企业为单位,统一到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领取《安全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证明》。 附件1:北京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安全考核申请表(略)
附件2:北京市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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