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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州市番禺区石基人民医院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备案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8 生效日期: 2008-09-28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穗价函[2008]540号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人民医院:
  你院报来医院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备案的报告收悉。现函复如下:
  威力碘消毒剂、汞溴红、紫药水、碘酊、双氧水、诗乐氏喷雾消毒液、纸胶布、脱脂绷带、纱布、医用脱脂棉、医用胶布、医用棉垫、医用纱块、明胶海绵、医用海绵医用耗材不符合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08]197号)规定的备案范围,不同意上述医用耗材备案。蹦蹦跳退热贴等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品种同意备案(详见附件)。你院应将同意备案的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价格在公开场所予以公示,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名后方可使用,未经患者或家属同意使用的,不得变相强制患者使用。 附件:广州市番禺区石基人民医院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品种及价格(略)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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