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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奶制品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6 生效日期: 2008-09-26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电[2008]3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奶制品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8]3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奶制品价格动态及市场供求情况的监测,除武汉市、荆门市、枣阳市、钟祥市必须每天及时向省局报送有关情况外,其他市(州)、县(区)物价局也要将发生的异常情况在第一时间报省物价局及当地政府。 2008年9月26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奶制品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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