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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3 生效日期: 2008-09-23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皖安监明点[2008]22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及时准确掌握全省各类事故情况,有效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安排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和应急值守工作。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坚持24小时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地做好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各单位安全生产调度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及群众举报信息,对互联网或新闻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和较大涉险事故,要立即向领导反映,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省安全监管局值班室报告。
  二、节日期间,继续执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采取措施,提高节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实效性。对黄金周期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向省安全监管局值班室报告。凡发生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和住院观察10人以上的事故,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事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等社会影响重大的的涉险事故,要按照重特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的要求,及时逐级报送。对涉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要每天续报2次事故抢救进展情况,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三、请各单位分别于2008年9月28日前将节日期间领导及调度值班安排情况表(见附件)和2008年10月4日18时前将本地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节前工作安排部署和督查情况,节日期间开展督查和领导带队检查情况,检查企业个数、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和各类事故汇总数据传送至省安全监管局值班室。
  联系电话:0551-4673119
  传  真:0551-4673122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十一”黄金周期间领导及值班人员安排情况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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