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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监系统纪检组长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今年后几个月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11 生效日期: 2008-09-11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
发布文号: 黑煤党发[2008]30号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企业单位:
  最近,经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同意,中央纪委驻国家总局纪检组、监察部驻国家总局监察局召开了全国煤监系统纪检组长座谈会。会议分析了当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廉政建设状况,要求做好今年后几个月反腐倡廉工作。省局党组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了这次会议精神和赵岸青同志的重要讲话,并对今年后几个月全省煤监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好全国煤监系统纪检组长座谈会精神,省局党组要求各单位在继续抓好年初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下力气抓好以下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以解决权钱交易问题为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一)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加强思想政治特别是加强权力观教育。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深入分析和把握每个监察执法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廉政状况,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进行谈话教育。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指导原则,继续深化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要紧密联系执法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违纪违法可能发生的隐患,分析薄弱环节和漏洞,查找可能引发违纪违法问题的非正常现象,根据发现的情况,采取应对措施,包括必要的组织措施。领导干部既是教育者,又是受教育者,要在群众中树立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发挥表率作用。省局纪检监察室要会同机关党委等部门,将近年来安全监察监管机构发生的权钱交易的典型案例,编成教材,到各分局(站)进行巡回宣讲教育。
  (二)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一是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建立健全规范性制度,达到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二是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和薄弱环节,及早制定防范性的制度,做到预防在先。三是针对一些违纪违法案件中和事故调查以及执法监督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有重点地建立完善制度。尤其是人事培训处要规范干部人事权和培训发证权,监察一处、监察二处要规范行政审批权,执法监督处要规范行政执法权,事故调查处要规范事故调查权,科技装备处要规范中介机构管理权,承担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矿用产品检验中心、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事业单位也要建立权力制约的制度和规章。四是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分解和监督制约。要深刻吸取李九成、王国君等案件的教训,省局有关部门和监察分局要进行权力的分解和制衡,规范每个领导干部、每个岗位的权限,主要领导不准违反程序插手具体事项。在证件颁发、行政处罚等方面,要建立一整套监督约束机制。
  二、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为抓手,推进安全执法队伍建设
  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素质,落实廉政建设措施,按照总局党组部署,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力度。积极探索省局与分局、机关与事业单位等上下、左右的交流,适当扩大交流范围。人事培训处要会同纪检监察室等部门,根据国家总局党组的统一要求和安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在继续开展干部交流工作的同时,要不断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对交流干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给交流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要加强调查研究,推进队伍建设。按照总局的要求,省局由一名副局长牵头组织,人事、纪检、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各有关单位也要开展调研,为队伍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三、以打击官煤勾结为切入点,把安全执法队伍廉政建设抓深抓实
  (一)继续深入解决投资入股煤矿问题。一是要深刻认识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建立长期清纠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从安全监察职能出发,对发生事故的煤矿,都要查清楚煤矿股权问题,认真核查煤矿股本构成和股东情况。三是发现煤监包括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投资入股煤矿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突出重点,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查办官煤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非法办矿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更要严厉查办。
  (三)严肃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凡因工作不力,发生违纪违法受到追究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向省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凡因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出现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依规给予纪律处分。
  四、加强煤矿安全执法监督,开展廉政隐患排查活动
  (一)要突出抓好对行使安全执法权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部门要对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进行"问责",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对不执行行政处罚最低限度的,进行责任追究。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颁布施行后,要认真抓好贯彻执行,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执法。
  (二)借鉴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方法和经验,各单位都要广泛开展廉政隐患排查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深入查找可能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隐患,排查廉政"风险点"。廉政建设上也要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就是要重点排查在行政许可、监察执法、事故调查、《安全专篇》审查等薄弱环节的廉政隐患并加以治理,防止权钱交易、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要深入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各单位要坚持把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列入事故调查的必备程序和重要内容,深查相关问题和线索。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从工作职能出发,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做好上级对领导班子的巡视准备工作。人事培训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好,随时接受上级组织的巡视检查。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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