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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奥运会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03 生效日期: 2008-07-03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浙安监管办[2008]130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奥运会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08〕9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增强信访稳定工作大局意识。奥运当前,稳定压倒一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强化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一岗双责”,将信访稳定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二、认真排查,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本系统存在的信访矛盾和隐患进行细致排查,重点围绕各种可能引发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完善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决杜绝简单粗暴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信访矛盾的发生。同时要完善信访网络建设,强化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准确通报信访信息。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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