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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23 生效日期: 2008-12-23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济政办发[2008]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业局、财政局、科技局《关于加快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快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科技在现代农业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巩固提高“十百千”农业科技示范工程成效,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快全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市现代农业取得长足发展,大量新技术、新成果被广泛应用,全市农业科技水平逐年提高,科技已成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还存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试验示范平台缺乏、成果转化应用水平不高、科技人员知识老化、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市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仅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有效方式。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措施,加快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务求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发展优势产业或产品为主线,以搭建研发、试验、示范、推广、培训、服务、实践平台为重点,大力整合资源,创新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培训机制,培养造就业务精湛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努力建设服务高效、运转规范、管理科学、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断提高我市现代农业整体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二)建设目标。从2009年到2011年,按照“统筹布局、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市建设30个区域性示范培训中心,发展600个农业科技示范户,培养30名农业科技专家,推广60项新技术新品种(简称“双三六”工程)。
  三、建设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大力提升农业科技示范推广能力,重点建设30个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打造一批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技术示范区。
  1.建设目标。按不同产业或产品,建设30个区域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农业研发、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区域性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并辐射周边,建成产业示范区。
  2.具体设置。一是按照主导产品明确、种植面积较大、科技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原则,设置10个现代特色品牌基地、
  示范培训中心。二是按照产业基础好、规模优势强和发展潜力大的原则,设置小麦、玉米、棉花、甘薯、水稻和水产等20个示范培训中心。
  3.主要职责。承担新品种引种田、示范田、高产攻关田、优质栽培田(简称四田)的建设、管理和展示,科技项目的实施,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利用和培育,新型农民技术培训,科技示范户培训和管理等任务,带领技术示范区内农户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建成农民学习观摩的开放式场所,为提升现代农业科技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4.选拔与确定。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要以一定区域主导产业或产品为基础,以一定生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土地为场所,以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新模式试验示范、高产优质栽培、实用技术培训为基本内容。具体办法由市农业局负责制订。
  (二)大力提升农业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能力,重点建设600个农业科技示范户,培养带动新型农民。
  1.建设目标。在30个示范培训中心技术示范区内,选定600个农业科技示范户,打造成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典范,培养一批新型农民,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2.具体设置。每个示范培训中心在辐射范围内选择10-20个村作为技术示范区,每个村选择1-2个农户作为农业科技示范户。
  3.主要职责。带头使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配合农业科技人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积极向其他农户传授科技致富经验。
  4.选拔与确定。农业科技示范户要选聘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科技水平较高、群众公认、乐于助人、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户担任。具体办法由市农业局负责制订。
  (三)大力提升农业科技专业人才实践创新能力,重点培养30名农业专家,造就一批农业专业技术人才。
  1.建设目标。在我市农业主导产业领域培养农业专家30名,造就一批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以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为平台,通过实施项目、生产实践、交流及培训农业科技人员等多种方式,逐步提高我市农业科技人员整体素质,培养一支精干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
  造就一批在本行业有建树、在全市有权威、在全省有影响的农业专家。
  2.具体设置。根据优势产业布局,全市设置10名首席专家、20名执行专家。
  3.主要职责。承担区域性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建设和管理,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的试验示范推广,农业科技示范户及农业科技人员培训,农民普及性实用新技术培训,参与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工作。
  4.选拔与确定。具体办法由市农业局负责制订。
  (四)大力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重点实施60项“双推”项目,示范推广一批新品种、新技术。
  1.建设目标。实施“双推”计划,引导广大农民选择优良品种、应用先进技术,每年引进推广新品种20个以上、推广新技术20项以上,到2011年累计引进推广新品种60个、新技术60项,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应用面积300万亩。
  2.具体设置。以全市粮、棉、经、菜、渔等主导产业为立项重点,同时,广泛征集新品种、新技术,经专家论证,确定每年“双推”项目。
  3.主要职责。引进、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搞好“四田”建设,培训农业科技示范户、新型农民等。
  4.申报与确定。各单位和个人按照每年下达的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经专家论证确定后,由市农业局、财政局、科技局联合以农技推广项目形式确认下达。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全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工作由市农业局、财政局、科技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指定具体部门负责该项工作,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周密组织,确保取得实效。要注重与其他科技项目,特别是与“十百千”农业科技示范工程有机结合,统一规划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分散。
  (二)强化扶持,多元投入。市里设立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套投入。同时,整合各类农业项目经费,加大对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扶持力度。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基础上,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和个人对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进行投入。
  (三)强化监管,严格奖惩。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指导、督查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绩效突出者给予奖励,绩效不明显的减少项目支持或责令停止实施乃至取消项目资格。
  (四)加强宣传,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动员各级农业推广、教学、科研单位以及广大农民参与实施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充分调动农技人员和农民的积极性、能动性,形成推动农业科技推广的强大合力。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跟踪报道相关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和实施效果,营造推进农业科技推广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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