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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组织做好五、六月份铁路粮食集中发运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30 生效日期: 2008-04-30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粮食局
发布文号: 黑粮明传[2008]12号
各行署、市粮食局,省粮食行业协会,黑龙江粮油中心批发市场,省直属粮库管理有限公司
  近日,国家针对我国粮食库存分布不平衡和我省粮食外运困难的实际情况,决定于五、六两个月集中运力重点加强我省粮食发运工作。为利用好这次有利时机,做好全省粮食集中发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粮食集中发运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我省粮食工作的大力支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专人负责,要抓住这次难得的机遇,扎实工作,确保把国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保证完成好这次集中发运任务。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一要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各地要按照省局部署,对本辖区内需要外运的粮源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粮食品种、数量、运输流向以及拟发运时间等情况,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省局调控处(见附件)。二要督促粮食企业积极与销区企业联系,通报运输政策,积极兑现购销合同。三要建立信息反馈和发运进度检查制度。这次粮食集中发运实行旬报制度,各地要动态掌握粮源的发运情况,及时上报发运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便于协调解决。四要加强部门间协调和配合。各市(地)粮食局要与同级经委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基层粮食企业要与当地铁路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好货源的备载、请车和发运工作。
  三、指导企业配合铁路部门推进实施粮食战略装车点工作。目前,铁路部门正在进行粮食战略装车点的选址调研工作。各地要结合这次粮食集中发运工作,积极为当地政府当好参谋,向铁路部门推荐合适的国有粮食企业作为粮食战略装车点,并指导确定为战略装车点的企业按照铁路部门要求改扩建现有设施,充分发挥集中、高效的粮食战略装车点作用。 附件:黑龙江省粮食运输需求调查表(略)
黑龙江省粮食局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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