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住产[2002]005号
各区、县住宅局(署)、各区、县质监站、各试点单位:
为配合本市新建住宅开展菜单式全装修试点工程(以下简称试点工程),确保新建住宅的质量,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进程,经和各有关部门协调,现就试点工作执行的《住宅建筑初装饰设计、竣工核验规定》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1、跃层住宅采用钢筋混凝土套内楼梯的,除安全措施外,可不设置踏步面层及栏杆。
2、卫生间楼地面及墙身均应采取防潮设计,除采用整体卫浴外。
3、厨房内洗涤池、卫生间内座便器和分户门内的门及门框可不安装。
4、排水管线、燃气垂直管线均应安装到位,给水管可就近安装到管道进户后的第一个龙头。
5、有关电气、通信等预埋管线应按设计到位、穿线,可只做到住户配电箱或接线盒。
试点工程的土建与装修在设计、施工阶段应有良好的衔接。对于住宅工程设计到初装饰阶段的试点工程,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住宅建筑初装饰设计、竣工核验规定》和上述补充意见组织核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对于住宅工程设计包含精装修阶段的试点工程,应在完成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上海市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J08-62-97及相关标准组织核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试点工程可按照《住宅建筑初装饰设计、竣工核验规定》参加全市各类优质工程评选。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宅发展局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00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