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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淮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2010年淮安市行政执法培训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07 生效日期: 2008-04-07
发布部门: 江苏省淮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淮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文号: 淮依法办[200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现将《2008—2010年淮安市行政执法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淮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2008—2010年淮安市行政执法培训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我市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行政执法培训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给全市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行政执法培训是严格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和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好这项工作,既关系到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技能的提高和执法服务意识的增强,也关系到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和执法队伍形象的改善,更关系到地方和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体进程。各地、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落实。要用集中培训带动个人自学,用共同培训带动专业培训,用理论培训带动实践锻炼,用业务培训带动执法能力加强,通过强化培训,充分激发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兴趣,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阳光执法、执法为民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联系实际,创新思路,加大力度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把提高培训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培训规模和培训效果的统一,大力推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执法队伍建设,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提供队伍保障。
  (二)总体要求
  1.坚持为全市经济建设大局服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全面部署和推进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大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以及心理调适等方面的能力,不断提高广大行政执法人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本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着力培养和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
  3.坚持依法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依法开展培训工作;行政执法人员所在单位要努力创造条件,依法保障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的权利;行政执法人员要积极参加集中组织的学习培训,并自觉抓好个人自学。
  4.坚持务实创新。探索行政执法培训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措施,创新培训的内容、方式方法和机制。把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在培训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实践中锻炼行政执法队伍。把执法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做到需要什么就重点培训什么,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培训的整体水平。
  5.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按照分层培训和全员培训的要求,分批次组织实施,大规模开展培训,大幅度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控制培训成本,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培训资源的效用。
  三、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
  (一)培训对象
  全市行政执法培训以全员培训为原则,每位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每年接受专业科目培训不得少于10天,共同科目培训不得少于5天。其中特别强调抓好三个层次人员的培训:
  1.执法部门领导干部。侧重抓好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理论培训,引导和推动广大领导干部从依法治国和执法为民的角度认识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突出培养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宏观管理能力。
  2.行政执法骨干人员。从行政执法指导者和执法业务骨干的层面安排培训内容,注重强化他们的执法业务和执法能力,重点拓展行政执法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的培训,突出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培养。
  3.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根据行政执法规范的要求和行政执法岗位的需要,全面落实基本执法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要组织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基础知识,督促其迅速实现社会角色的转变和个人心理认识的转变,从而较快地适应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培训内容
  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培训由市、县(区)政府法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里统一列出“培训菜单”。专业科目培训由部门负责实施,内容是与部门行政执法岗位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市级行政执法单位要制定年度系统行政执法培训方案,每年可以集中组织专业培训1-2次。
  公共科目“培训菜单”包括:
  (1)行政执法人员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专题;
  (2)领导水平和领导方法专题;
  (3)西方政府管理和法治建设专题;
  (4)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题;
  (5)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题;
  (6)依法行政基本理论专题;
  (7)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专题;
  (8)合法行政专题;
  (9)合理行政专题;
  (10)程序正当专题;
  (11)高效便民专题;
  (12)诚实守信专题;
  (13)权责一致专题;
  (14)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专题;
  (15)行政许可专题;
  (16)行政处罚专题;
  (17)行政赔偿专题;
  (18)行政立法专题;
  (19)行政诉讼专题;
  (20)行政复议专题;
  (21)年度新颁行行政法规解读专题;
  (22)阳光执法与依法行政信息公开专题;
  (23)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对接专题;
  (24)执法为民与行政执法服务专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培训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要把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发展规划或部门工作规划,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地方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及时掌握培训工作情况,解决具体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带头参加集中培训学习。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总负责、总牵头,并抓好共同科目的培训。各地、各部门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抓好培训,条管部门同时要抓好本系统执法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市、县(区)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创新培训工作方法和机制。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要抓好“四个结合”,即,共同科目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大型讲座和小班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网上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和案例研究相结合。要积极创建三种平台:一个是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平台。要充分借助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主渠道,充分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的专家、教授资源,大力提升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理论水平。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实践平台。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培训的实践性和针对性,切实利用好各级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实践现场以及国家改革开放前沿城市的经济建设阵地,组织对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实践教育培训。三是开展学习考察。“跳出市外看发展,综合对比找差距。”组织行政执法骨干人员赴市外省外,实地观摩借鉴行政执法管理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三)完善培训师资队伍和教材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库,广泛吸纳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大专院校的专家教授,另遴选行政执法部门的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骨干,组建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兼职结合的培训师资队伍。针对执法工作需要,组织人员统一编写规范、实用的培训教材和讲义,供全市共同科目集中培训使用。课程安排中积极推广案例式、研讨式、情景模拟式、经验分享式等教学方法,切实增强培训效果。围绕行政执法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加强前瞻性课题研究,运用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培训工作。
  (四)严格培训工作的考核管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菜单式”培训由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机构牵头负责,继续坚持统一思想、统一教材、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四个统一”思路,凡是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经同级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核发干部教育积分证明。各地、各部门“菜单式”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已经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与目标考核挂钩,与评先创优挂钩。市、县(区)法制部门要严密组织、严格管理,督促参训人员遵守学习纪律,确保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积极做好参训人员组织工作,保证“工”、“学”两不误、两兼顾。除了组织人员参加公共科目学习培训外,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还要采取多种方式抓好执法专业培训,保证每位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五)落实培训经费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保证行政执法专项培训经费的投入,将行政执法培训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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