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的补充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25 生效日期: 2008-03-25
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常政发[2008]4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促进海外人才集聚常州,进一步加大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的引进力度,现就《关于加快引进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7)163号)等有关政策,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技术评审、综合评审,对申报人才进行面试答辩后,对重点推荐项目中特别优秀的给予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市、辖市(区)各承担50%。
  本《补充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辖市、区要根据本补充意见,尽快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