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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20 生效日期: 2008-03-20
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凉府发[2008]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工作取向,按照州委六届八次全会确立的我州跨越发展目标和全州“工业强州”战略的要求,加快企业由生产加工型向品牌经营型转变,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凉山造”产品形象和竞争力,打造西部“品牌大州”,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我州科学发展新跨越。现就我州全面实施名牌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名牌战略意识,加强对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领导
  实施名牌战略是“工业强州”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我州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集中,提升产品竞争力的长远之策,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实施名牌战略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树立“质量兴州,名牌强州”的思想,增强名牌意识,坚持走以质取胜的道路。
  当前,我州正处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工业、农业、旅游服务业迅猛发展。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格局,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竞争已成为政府和企业共同的责任,而全面实施和加快推进名牌战略作为主动参与竞争的必要手段,已经成为推进“工业强州”战略的必由之路。
  经过10年的努力,我州已经拥有“中国名牌产品”1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证明商标”1个,“四川省名牌产品”8个,“四川省著名商标”2个,初步形成了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凉山造”品牌企业和优势企业。但总体上看,我州名牌企业明显偏少,覆盖面窄,示范推动效果不明显,对地方经济增长率贡献不大,缺乏在国内外叫得响的品牌,已有品牌大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标准水平及技术含量低,产品档次不高,没有形成我州品牌集群。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全面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以争创经国务院和四川省政府评价认定的“中国名牌”和“四川省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为重点,以“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明商标”等与世界经济接轨、国际互认的商标、产品为核心。通过名牌战略的实施,树立我州地区和产业的品牌形象,带动产业及产品结构的调整,提高我州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提高企业开拓市场能力,提高工业整体实力。
  为加强领导,州政府成立了凉山州实施名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和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全面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思想及奋斗目标
  (一)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自主创新、提高质量的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凉山资源优势,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先进冶炼业、农业标准化龙头企业、地方特色优势食品加工业、旅游服务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体现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产业为重点,坚持走以质取胜、自主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建设的道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明商标”、“四川省名牌产品”、“四川省著名商标”集群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集团(公司),推动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名牌战略的奋斗目标。
  通过持续不断地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集中力量重点规划、引导、扶持、培育好一批规模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及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产品。到2015年创“中国名牌产品”5个,“中国驰名商标”2个,“证明商标”4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个,“证明商标”4个,“四川省著名商标”8个、“四川省名牌产品”15个,实现品牌数量翻一番的目标。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形成支柱产业、骨干企业、优势特色农产品、食品加工、旅游服务业品牌集群,产品质量水平大幅度提升,凉山州50个产品的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20个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大幅度提升品牌产品对地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名牌产品产值对地方GDP贡献率在30%以上。
  三、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品牌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企业是实施品牌战略的主体。要充分调动企业自主争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企业争创名牌的能力。
  (一)加强标准化工作。
  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争创品牌的动力,抓紧修订一批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创新科技开发机制,加大科技投入,吸引科技人才,依靠技术进步,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支持企业制定并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基础管理工作是企业创建一流品牌的基础。企业要牢牢树立“质量兴企”的意识,始终把最大限度满足顾客用户需要作为基本出发点,不断加强对职工的质量业务培训,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机构的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质检设备和手段,实现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包装储运-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产品质量可追溯控制,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和企业质量信用体系;积极推行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加快贯彻《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形成一套规范有效的质量管理办法。
  (三)加强品牌经营。
  品牌是企业管理、文化、科技、营销等水平和产品质量的综合体现。要进一步增强企业名牌意识,围绕“树百年品牌”的目标,制定以质量为核心的名牌发展规划,适应市场变化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突出抓好知名产品生产,在产品质量安全、包装及营销上狠下功夫,提高名牌产品的市场美誉度,积极开拓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产品品牌既攸关企业发展,也是区域经济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体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无旁贷。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名牌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结合我州实际,发挥地区和部门优势,积极探索有利于名牌战略大力推进的政策保障、机制保障和措施保障,确保名牌战略推进有力,卓有成效。
  (一)按照“自身拥有一批品牌,加快培育扶持一批品牌,积极规划储备好一批品牌”的要求,推进一、二、三产业名牌协调发展。
  以今年申报的名牌产品为重点,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在2年内争取获得“名牌产品”称号。会东铅锌矿“凉山牌锌锭”和德昌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攀西牌硅铁”争创“中国名牌产品”。
  西昌龙形钢球厂“耐磨钢球”、西昌环太公司“苦荞茶”和“野生食用菌”、好医生药业“康复新液”和“桑姜感冒片”、宁南银鸿丝业有限公司的“白厂丝”、西昌(会理)果果果业公司“浓缩石榴汁”、甘洛彝家山寨公司“黑苦荞挂面”、凉山丰谷酒业“火把液白酒”等争创四川省第九届名牌产品。
  雷波脐橙、会理黑山羊、盐源苹果、布拖乌洋芋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同时将这些企业的商标作为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和“证明商标”的重点共同推进。
  重点储备和培育“凉山清香型烤烟”、“凉山桑蚕茧”、会东金川公司“工业黄磷”、会理锌矿“锌锭”、冕宁锦屏水泥厂和西昌航天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会理鲲鹏铜业公司“精炼铜”、西昌华宁公司“无公害鸡蛋”、西昌三牧乳业公司“乳制品”、德昌金叶复合肥厂“复混肥料”、西昌航天肥料厂“磷肥”、 会理攀星公司“农具”、西昌必喜公司“苦荞方便食品”、会东三益公司“烤烟丝”、越西丰年农业科技公司和盐源世富公司“马铃薯淀粉”、盐源宝清实业有限公司“浓缩苹果汁”等产品,在2015年前达到州政府所确立的名牌发展目标。
  以凉山3A、4A级风景名胜区和物流业、服务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参与省政府即将实施的第三产业品牌争创工作。
  (二)多方联动,合力推进。
  各部门要将名牌培育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州经委负责工业产品的培育,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方面给予扶持,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农口部门负责农畜产品、林产品的培育,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产业优化升级;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服务业品牌的培育,提高旅游服务业专业化、规范化经营水平;商务部门负责物流业品牌的培育,加快正规化、规模化发展。科技部门要积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在企业技术进步、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科学管理、标准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各级科技成果评定;国土部门要在名牌培育企业发展中,对企业土地需求给予优先安排;环保部门对培育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加强服务指导;金融部门对培育企业优先安排贷款,保证企业资金需求;税务部门要落实好国家对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质监、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名牌创建和申报的职能作用,主动与各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督查落实。
  各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树立“抓品牌、壮产业、促发展”的意识,将我州的优势产业发展同名牌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依托我州矿业、农业、畜牧业、烟草业的优势资源和行业专家人员优势,争取建立矾钛、烤烟、蚕茧、矿产品的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将我州苦荞、石榴等特色农产品的地方标准加以总结提高,力争上升为国家标准;充分发挥我州农业科技专家的作用,争取建立国家标准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组织,为实施名牌战略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要加强对优势企业的产品整合,打造凉山行业品牌,壮大行业产品优势。
  (三)实施名牌奖励制度。
  凡首次获得“中国名牌”及“中国弛名商标”、“四川名牌产品”及“四川省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按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工业强州战略的决定》(凉委发(2006)13号文)规定,由州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明商标”单位一次性兑现奖励20万元。各县市政府也应对获国家、省级品牌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对创建品牌有功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予以奖励。同时,要支持企业建立内部质量奖励制度,形成政府、社会、企业对争创品牌的激励机制。
  (四)建立品牌促销体系。
  积极组织凉山州名牌、品牌生产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大型促销推介活动;鼓励名牌企业到沿海、大中城市中心超市、大商场上柜销售,扩大我州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
  (五)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营造有利于名牌成长的市场环境。
  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打破地区封锁,健全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尽快实现全州产品质量电子监管与全国联网,加大对我州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和打假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国家、省名牌产品标志使用的管理,严厉打击假冒品牌违法活动,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争创名牌积极性,为名牌产品发展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品牌意识。
  鼓励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在州内外各类新闻媒体上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名牌产品在市场和消费者中的形象和信誉。凉山电视台、《凉山日报》社要开辟宣传专栏;质监部门要牵头创办“凉山名牌网”,并与“四川省名牌网”站链接。要着力宣传我州名牌发展战略,宣传我州名牌产品,宣传品牌建设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在全州营造一个“知道我州品牌、热爱我州名牌、使用我州品牌”的良好氛围,支持我州自主品牌成长壮大。
  各县市要根据本地名牌发展的特点和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区域内名牌发展和培育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质量兴县”、“质量兴市”、“名牌强县”、“名牌兴企”等活动,加快名牌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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