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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第三批地区所属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情况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19 生效日期: 2008-03-19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文号: 喀署发[2008]31号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自治区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行署审查确定第三批地区所属16个部门实施的102项适用依据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查确定地区所属13个部门实施的7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已经行署2007年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
  一、经公告的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情况,实施机关应当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实施。
  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涉及收费的,由财政、物价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重新审查核准,并由收费机关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三、法律法规规定地、县(市)均可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依照职责权限划分,地区本级行政机关仅限于直接管理事项的行政许可权,未经行署批准,不得擅自上划或截留由县(市)一级可以行使的行政许可权。
  四、实施机关应当确定专门承办机构或者具体承办人员,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听证、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检疫以及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以保证行政许可实施工作的高效便民、公开透明、廉洁公正。
  五、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实施行政许可的公示内容资料和实施配套文件,报送行署法制办公室备案。 二00八年三月十九日
行署第三批确认本级行政许可的项目(共102项)
  一、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共9项)
  1.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审核
  依据:《拍卖法》第十一条;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第24号令)第十三条
  2.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审核
  依据:国务院《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商务部、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第8号令)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3.酒类批发许可审核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4.申领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审核
  依据:《煤炭法》第二十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煤炭法>办法》第十七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若干规定》(政府令第53号)第六条
  5.申领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审核
  依据:《煤炭法》第四十八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煤炭法>办法》第三十八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第25号令)第六条
  6.权限内核发煤炭企业矿长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依据:《煤炭法》第二十三条;国务院《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68号令)第四条、第五条;国务院《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第169号令)第十九条
  7.权限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19号令)第二条;自治区人民政府《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新政发[2005]57号)第二条
  8.权限内外商投资(技改)项目核准
  依据:国务院《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346号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19号令)第二条;自治区人民政府《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新政发[2005]57号)第二条
  9.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核准
  依据:《电力法》第五十四条;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239号令)第十七条
  二、地区公安局(共12项)
  10.权限内核发民用枪支配购证
  依据:《枪支管理法》第九条、第十条
  11.权限内民用枪支持枪证核发
  依据:《枪支管理法》第十一条
  12.权限内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六条;《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1992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公安部令第 8号发布)第七条
  13.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持枪证审核
  依据:国务院《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第356号)第三条
  14.权限内大爆破审核
  依据: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66号令)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2.1.2(GB6722-86)、《大爆破安全规程》5.3.4(GB13394-92)
  15.权限内拆除爆破审核
  依据: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66号令)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拆除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4.3
  16.权限内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
  17.权限内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
  18.权限内核发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
  19.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20.机动车驾驶证记分本核发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21.机动车注册(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注销登记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第五条
  三、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共1项)
  22.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性活动场所的灭火和应急预案、消防安全措施的检查核准
  依据:《消防法》第十三条
  四、地区司法局(共5项)
  23.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
  依据:《律师法》第十九条;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41号令)第十条
  24.律师执业申请登记初审
  依据:《律师法》第十一条;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第46号令)第九条
  25.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初审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条;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95号令)第十一条;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委托各地州市司法局开展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初审工作的通知》(新司通[2005]72号)
  26.司法鉴定人登记初审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条;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96号令)第十条;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委托各地州市司法局开展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初审工作的通知》(新司通[2005]72号)
  27.公证员任职资格审核
  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一条;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102号令)第十条
  五、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1项)
  28.权限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六、地区卫生局(共1项)
  29.权限内放射诊疗许可
  依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449号令)第五条;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46号令)第四条
  七、地区林业局(共7项)
  30.权限内从事营利性防沙治理项目的审批
  依据:《防沙治沙法》第二十六条;国家林业局《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第11号令)第五条
  31.防火期内进入林区证明的核发
  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3月15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32.权限内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占用林地的审批
  依据:国务院《森林法实施条例》(第278号令)第十八条
  33.林地放牧证的核发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第十三条
  34.权限内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旅游活动或者建立森林公园的审批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35.捕捉和捕捞国家二级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审核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七条
  36.自治区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核发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八、地区畜牧兽医局(共3项)
  37.权限内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征(占)用草原的审核
  依据:《草原法》第三十八条
  38.权限内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草原野生植物的审核
  依据:国务院《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204号令)第十八条;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发[2000]75号)第二条
  39.权限内国有种畜禽场处理或淘汰引进种畜禽的审批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九、地区水利局(共6项)
  40.权限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查
  依据:《水法》第十九条
  41.权限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依据:《水法》第二十五条
  42.权限内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含在边界河道及两岸外侧管理范围内修建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工程和河道整治工程)
  依据:《水法》第四十五条;国务院《河道管理条例》(第3号令)第十九条
  43.权限内开垦荒坡地审批
  依据:《水土保持法》第十五条;国务院《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120号令)第十一条
  44.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设施建设项目的位置和界限审批
  依据:《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国务院《河道管理条例》(第3号令)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45.权限内进出口水产苗种的审批
  依据:《渔业法》第十六条;农业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4号令)第二十条
  十、喀什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处(共1项)
  46.减征、免征公路交通规费审核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交通规费征稽条例》第十一条
  十一、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共3项)
  47.权限内拆除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的审批
  依据:《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48.人民防空工程安全范围内建设地面设施和埋设地下管线的审批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49.防空地下室文件资料的审核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
  十二、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2项)
  50.权限内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审批
  依据:国务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60号令)第十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6号令)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51.权限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国务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60号令)第十三条
  十三、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共3项)
  52.查询公司工商登记档案的核准
  依据:国务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56号令)第五十六条
  53.店堂广告登记
  依据:《广告法》第六条;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12月1日施行)第五条、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店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81号令)第六条
  54.店堂牌匾广告登记
  依据:《广告法》第六条;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12月1日施行)第五条、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店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81号令)第五条
  十四、银监会喀什监管分局(共46项)
  55.中资商业银行支行筹建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2号令)第四十七条
  56.中资商业银行设立自助银行的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2号令)第五十三条
  57.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分社筹建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2号令)第五十九条
  58.中资商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2号令)第七十四条
  59.中资商业银行支行以下机构升格支行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2号令)第七十六条
  60.中资商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降格的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2号令)第七十七条
  61.中资商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同城迁址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2号令)第七十九条
  62.中资商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临时停业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2号令)第八十一条
  63.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终止营业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2号令)第八十九条
  64.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2号令)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三十四条
  65.辖区内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筹建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九条
  66.辖区内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开业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
  67.辖区内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设立分社的筹建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七十三条
  68.辖区内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设立分社的开业核准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七十五条
  69.辖区内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的筹建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七十九条
  70.辖区内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的开业核准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八十一条
  71.辖区内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支行筹建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八十八条
  72.辖区内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支行开业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九十条
  73.辖区内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分理处筹建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九十四条
  74.辖区内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分理处开业核准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九十六条
  75.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储蓄所设立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条
  76.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储蓄所开业核准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零二条
  77.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助银行设立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零五条
  78.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变更名称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零九条
  79.辖区内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变更资本总额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
  80.辖区内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设变更持有资本总额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四款、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三款
  81.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存续分立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二十条
  82.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新设分立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二十一条
  83.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吸收合并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二十二条
  84.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收购其他金融机构的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二十四条
  85.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机构临时停业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二十五条
  86.辖区内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非法人机构升格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87.辖区内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非法人机构升格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三款
  88.辖区内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非法人机构降格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
  89.辖区内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非法人机构降格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
  90.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法人机构临时停业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三十一条
  91.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机构解散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三十二条
  92.辖区内信用社、分社、分理处、储蓄所、自助银行终止营业审批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三十五条
  93.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业务和增加外汇业务品种的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三十七条
  94.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行银行卡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四十八条
  95.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办企业年基金受托业务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五十七条
  96.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办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六十一条
  97.辖区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办个人理财业务的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六十六条
  98.辖区内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核准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七十八条
  99.辖区内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06年第3号令)第一百七十九条
  100.权限内金融许可证核发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银监会《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2003年第2号)第四条;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06年第1号令)第五条、第三十一条
  十五、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共1项)
  101.贷款卡发放核准
  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
  十六、地区国家安全局(共1项)
  102.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
  行署第二批确认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77项)
  一、地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共3项)
  1.权限内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审批
  依据:《价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2.权限内核发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3.涉案物品价格认证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案物品估价管理条例》第六条
  二、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共4项)
  4.企业投资(技改)项目备案
  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04]265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新政发[2005]57号)第三条
  5.设立二手汽车鉴定评估机构初审
  依据: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二手汽车流通管理办法》(第2号令)第十条;自治区贸行办《贯彻<二手汽车流通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新贸行管[2005]221号)
  6.工程(工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审批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108号令)第五条
  7.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初审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国家发改委《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第八条;自治区经贸委《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新经贸环资[2006]462号)第八条、第二十一条
  三、地区公安局(共3项)
  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核发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9.机动车变更、转移、抵押登记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10.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审核
  依据:公安部《关于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的灯具的规定》(公发(治)[1983]112号)第四条;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有关事宜的通知》( 新公交(2001)113号)
  四、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3项)
  11.朝觐人员的审核
  依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426号令)第四十三条;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加强朝觐事务管理的若干办法》(国宗发[1998]048号)第七条;自治区民宗委、公安厅、外侨办《自治区<关于加强朝觐事务管理的若干办法>的贯彻意见》(新民宗发[1998]145号)第三条
  12.申报变更民族成分的审批
  依据:国家民委《关于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正确填报公民民族成分的通知》(民办发[2004]40号);国家民委、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民委(政)字[1990]217号)第七条
  13.申请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网点改造和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审核
  依据:财政部、国家民委《关于印发<民族贸易企业网点改造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699号)第八条
  五、地区司法局(共2项)
  14.法律援助审批
  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385号令)第五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条
  15.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初审
  依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74号令)第四条
  六、地区人事局(共31项)
  16.权限内干部任免
  依据:《公务员法》第十条、第四十条;《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02]7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六条
  17.权限内干部辞职辞退审批
  依据:《公务员法》第十条、第八十条;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
  18.权限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组通字[1991]13号)
  19.权限内干部流动调配审批
  依据:人事部《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人事厅《关于印发贯彻执行人事部<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调字[1991]225号)第十一条
  20.权限内干部培训登记
  依据:《公务员法》第十条、第六十条;《关于贯彻人事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开展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的通知>的意见》(新人发[2006]50号)
  21.权限内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
  依据:《公务员法》第十条、第三十二条
  22.权限内公务员申诉控告受理、复核
  依据:《公务员法》第十条、第九十条
  23.权限内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奖励审批
  依据:《公务员法》第十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
  24.权限内干部年度考核定等审核
  依据:《公务员法》第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第二十六条
  25.权限内公务员惩戒
  依据:《公务员法》第十条、第五十七条;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495号令)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26.权限内工资基金管理审批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人事厅、计委、编委、财政厅、审计厅、人行区分行关于我区工资基金管理情况的意见的通知》(新政发[1998]88号)第九条
  27.权限内新增人员上报审批
  依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编办、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自治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发[2001]3号)
  28.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
  依据:人事厅《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办法(试行)》(新人发[2002]2号)第三条
  29.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02年自治区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2]89号)
  30.权限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证年检
  依据: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1号令)第十六条
  31.权限内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依据: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1号令)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2.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规定范围内从事人事代理业务授权
  依据: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1号令)第二十条
  33.权限内人才信息广告发布审批
  依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人事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才信息广告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人才字[1999]56号)第三条
  3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第四条
  35.流动人员因私出国政审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第七条
  36.流动人员因公出国审查、报批
  依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关于跨地区、跨部门组团人员和流动人员因公出国审批问题的通知》(新党组通字[1999]39号)
  37.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资格的审核
  依据:人事部《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职发[1990]2号)
  38.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依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3号令)第三条
  39.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兼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
  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第九条
  40.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审批
  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第十一条
  4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结果审批备案
  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第十一条
  4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108号令);人事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及相关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3]23号)
  43.权限内自治区全额预算管理和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方案的审核
  依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关于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2]25号)
  44.权限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审批
  依据:人事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意见>的通知》(新人发[2004]62号)
  45.权限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审批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第六条
  46.权限内人事争议仲裁
  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人事争议仲裁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7]71号)第五条
  七、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8项)
  47.权限内企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48.劳动能力鉴定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75号令)第五条、第二十五条
  49.工伤认定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75号令)第五条、第十七条
  50.城镇企业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审批
  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75号令)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51.城镇职工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审批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116号令)第四条、第十七条
  52.再就业优惠证核发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5]16号)
  53.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依据:《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劳动部、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
  54.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待遇审批
  依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第258号令)第三条、第十六条
  八、地区建设局(共5项)
  55.权限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第十七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56.权限内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果备案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第四十三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57.权限内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检测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58.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审核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62号令)第二十条
  59.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审核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62号令)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九、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共7项)
  60.归侨侨眷身份证审核
  依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六条
  61.“三侨一台”学生证明登记
  依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四条
  62.申请公务护照的审核
  依据:《护照法》第四条;国务院《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问题的批复》(国函[1992]6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临时因公出国审批权限的通知》(新政传[1992]134号)
  63.申请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的审核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签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字[1997]2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因公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办理有关手续等问题的通知》(新政发[1997]68号)
  64.申请中巴通行证的审批
  依据: 国务院《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问题的批复》(国函[1992]6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临时因公出国审批权限的通知》(新政传[1992]134号)
  65.申请外国专家证的审核
  依据: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外国专家证的通知》(外专发[1994]105号);
  66.权限内核发毗邻国家经贸、科技人员来华邀请函审核
  依据:外交部《复喀什外办请示邀请外国人来华事》(领六函[1994]104号)
  十、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1项)
  67.权限内机构编制审批
  依据: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486号令)第十三条
  十一、地区知识产权局(共1项)
  68.权限内核发专利申请资助金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第三条;财政厅《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建[2003]102号)
  十二、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8项)
  69.权限内企业改制审批
  依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378号令)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
  70.权限内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审批
  依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378号令)第三十一条;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2005]239)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71.权限内国有企业申请清产核资及资金核实的审批
  依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378号令)第三十条;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第八条、第十五条
  72.权限内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
  依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378号令)第十三条;国资委《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第9号令)第五条;
  73.权限内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
  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91号令)第八条;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12号令)第三条
  74.权限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依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第192号令)第五条
  75.权限内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审核
  依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378号令)第二十三条;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管[2000]200号)
  76.权限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审批
  依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378号令)第三十一条;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3号令)第二十五条
  十三、地区外经贸局(共1项)
  77.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依据:《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2004年第14号令)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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