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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轻工国际工程设计院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10 生效日期: 2003-03-10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发布文号: 劳社厅函〔2003〕151号
中国轻工国际工程设计院: 
  你院《关于申报2002年工效挂钩计划的报告》(中轻设院[2002]07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2002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办法。 
  二、核定你院2002年实现利润基数为977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8311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 
  三、你院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按规定计提新增效益工资。 
  请你院进一步搞好内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资,做到留有结余,以丰补歉。 
 
 
二○○三年三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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