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质检特函〔2009〕71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索检中心:
为促进特种设备检验事业的科学发展,按照总局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计划安排和推动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改革的有关总体要求和思路,我局经过半年多的专门研究和调研,并召集专门的会议,研究拟定了下一步的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改革调研方案和检验机构基本概况的四个调查表(见附表),近期将组织六个调研组,分赴12个省的检验机构进行调研。请各省局将本文转发至调研组拟调研的有关检验机构,按要求认真填写基本概况调查表,并按规定报送调研组。此调查表仅作为总局拟定下一步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改革措施的决策参考,请各检验机构一定要如实填报。
一、调研要求
(一)检验机构概况
了解各地对事业单位经费管理的政策及各地不同性质检验机构经费管理现状。检验机构的性质(全额、差额、自筹自支管理和事业法人、企业法人、企业中的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所属部门、机构资质情况、下属或挂靠的公司情况,此外还应了解检验机构三年以内的下列基础数据(具体内容见附件):
1.检验机构人员构成;
2.省局规划的本检验机构所负责的检验范围和业务构成;
3.检验机构业务收入构成;
4.检验机构支出构成;
5.电梯检验的情况。
(二)对检验机构改革的建议和意见
充分听取检验机构和被检单位对检验体制改革(包括对机构、人员管理的改革)的建议和意见,重点是下一步如何确立改革的方向、原则和实施步骤(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
二、调研方式
1.召开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由当地监察机构推荐的使用单位和制造安装单位的二个座谈会,充分听取社会层面的意见和建议。除去选点调研,适当时候可以采取网上问卷等方式,采集更多样本,广泛听取意见。
2.检查检验机构填报的基本概况调查表(见附件),同时进行抽查。
3.深入到地、市所,解剖麻雀,随机选择所内工作人员谈话,个别听取意见。了解各地的改革思路、建议和已经实行的一些改革做法以及效果。
三、调研座谈会的建议题目
1.目前特种设备检验工作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如何用改革的思路加以解决。
2.质检系统检验机构的职责和定位应当是什么?是否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过程实施监督检验。
3.特种设备检验安全技术规范中对检验的规定有哪些与实际情况脱节或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要求。
4.如果对质检系统检验机构的定位和范围进行改革,短期内可能会对特种设备安全产生哪些负面影响,应采取何种措施予以防范和控制。
四、时间、分组安排
1.时间:十一月上、中旬(具体时间由调研组通知到调研单位)。
2.调研组分组:
第一组 调研江苏特检院、宁波特检院、杭州特检院、浙江金华特检所。
第二组 调研四川特检院、成都特检院、四川达州特检所、陕西特检院、陕西宝鸡特检所。
第三组 调研大连锅检所、大连特检所、哈尔滨特检所、吉林市特检中心。
第四组 调研安徽特检院、合肥通用所、河南许昌特检院、河南新乡特检所。
第五组 调研国家索检中心、北京朝阳区特检所、天津特检院、河北沧州特检所、河北唐山特检所。
第六组 调研上海特检院、上海浦东特检所、江西锅检院、江西特检院、萍乡特检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附表1 人员、收入、支出汇总表(06、07、08年每年填一张表)
人 员 |
机构人员构成 | ||||||||||||||||
全机构所有在岗人员数量 |
全机构持有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的人数 |
全机构持有检验检测证书的项数(即人项数) |
直接从事一线检验检测工作人数 |
直接为检验检测提供支持的管理和服务人数 |
其他后勤服务人数 |
直接从事一线电梯检验工作的持有电梯检验资质人员的数量 |
持有电梯检验资质人员数量(包括机电类高检师、电梯检验师、电梯检验员) | ||||||||||
编制内 |
聘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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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内 |
聘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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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项目 |
收入 |
占总收入% |
按收费标准规定应收数 | |||||||||||||
20 年机构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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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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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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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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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委托类(包括人员考试和鉴定评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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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收入(包括对外培训、委托检验检测和咨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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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
20 年机构总支出 | ||||||||||||||||
用于人员的个人收入方面的费用支出(注明其中聘用人员费用的支出) |
培训、信息化、宣传费用的支出 |
设备、装备投入的支出 |
科研 的支出(注:1) |
用于支持安全监察工作的支出 |
上缴主管部门的支出 | ||||||||||||
检验用仪器、设备、装备(汽车除外) |
办公用设备(包括电脑等信息化工具、空调、办公家具等) |
基本建设(土建部分) |
汽车等交通工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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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财务收支情况统计明细表((06、07、08年每年填一张表)) | |||||
一、收入情况: | |||||
收入项目 | 金额 | 占总收入比重 | 备注 | 说明 | |
一、 | 财政事业费拔款 | ||||
二、 | 地方及省部级专项拨款 | ||||
三、 | 检验业务收入 | ||||
1、锅炉检验: | |||||
其中:监督检验 | |||||
定期检验 | |||||
2、压力容器检验 | |||||
其中:监督检验 | |||||
定期检验 | |||||
3、压力管道检验 | |||||
其中:监督检验 | 含压力管道元件 | ||||
定期检验 | |||||
4、电梯检验 | |||||
其中:监督检验 | |||||
定期检验 | |||||
5、起重机检验 | |||||
其中:监督检验 | |||||
定期检验 | |||||
6、客运索道检验 | |||||
其中:监督检验 | |||||
定期检验 | |||||
7、大型游乐设施检验 | |||||
其中:监督检验 | |||||
定期检验 | |||||
8、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 | |||||
其中:监督检验 | |||||
定期检验 | |||||
9、型式试验 | |||||
10、其他 | 含气瓶安全阀水质监测等 | ||||
四、 | 其他业务收入 | ||||
1、委托检验 | 含无损检测、节能测试等 | ||||
2、鉴定评审 | 含设计文件鉴定 | ||||
3 人员考核 | |||||
4、对外培训、咨询服务 | |||||
5、其它 | |||||
五、 | 其它收入 | 含利息、出租、投资回报等 | |||
总收入合计 | |||||
二、支出情况: | |||||
支出项目 | 金额 | 占总支出比重 | 备注 | 说明 | |
一、 | 离退休人员支出: | ||||
1、工资及津补贴 | |||||
2、医药费 | |||||
3、其他 | |||||
二、 | 工资及福利性支出: | ||||
1、工资及津补贴 | |||||
2、医药费 | |||||
3、社会保障缴费 | |||||
4、住房公积金 | |||||
5、聘用人员经费总额 | |||||
6、劳动保护 | |||||
7、商业保险 | |||||
8、其他 | |||||
三、 | 日常公用经费 | ||||
1、办公费 | |||||
2、差旅费 | |||||
3、业务招待费 | |||||
4、交通费 | |||||
5、委托业务费 | 含租借、分包等 | ||||
6、材料费 | |||||
7、培训、公益宣传费 | |||||
8、信息化 | 含软件开发 | ||||
8、其他 | |||||
四、 | 资本性支出 | ||||
1、房屋维修 | |||||
2、基建工程 | |||||
3、检验专用设备购置 | |||||
4、交通工具购置 | |||||
5、办公设备购置 | 含信息化设备、空调、家具 | ||||
6、其他 | 含向社会捐款 | ||||
五、 | 科研投入 | ||||
六、 | 上缴上级支出 | ||||
七、 | 其他专项支出(如节能减排专项支出等) | ||||
总支出合计 |
机构名称:
省局确定的责任范围:
责任区内特种设备数量(台/条/公里) | ||||||||
承压类数量 |
机电类数量 | |||||||
锅炉 |
压力容器 |
压力管道 |
电梯 |
起重机械 |
场(厂)内机动车辆 |
游乐设施 |
客运索道 |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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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类特种设备数量:即在用的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数量;
附表4 电梯检验情况调查表
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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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从事一线电梯检验持证人数(人) |
检验数量 |
检验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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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员 |
辅助人员 | ||||||||
定期检验 |
验收检验 |
维修改造 |
其他 |
机电类高检师 |
电梯 检验师 |
电梯 检验员 |
辅助人员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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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下的人员要用文字具体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