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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30 生效日期: 2009-11-30
发布部门: 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京工办发[2009]号
各区、县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于11月22日下发了《关于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工作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通知》(工发电[2009]85号),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基层单位工会组织要全面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落实全国总工会的《紧急通知》精神,发挥工会组织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参与作用,维护好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发动全体职工积极参与本单位的安全保障工作。市总工会现就近期全市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督促本地区、本系统的行政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全市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各级工会要本着“首都安全无小事”的原则,从政治高度认真对待本地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矿山、钢铁、化工、冶金、机械制造、电力等行业的工会组织要督促行政部门认真排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建筑和轨道交通施工企业的工会组织应督促行政部门加强冬季施工的专项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措施,保证机械设备良好运转,并加强对农民工宿舍安全的保障和H1N1型流感的防控工作;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企业的工会组织要督促行政部门认真制定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并对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路管线和照明设备进行隐患排查。
  二、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在本地区、本系统的职工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劳动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自保能力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采取多种途径对本地区、本系统职工开展一次“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和不被别人伤害)教育,在一线职工中开展查找本岗位隐患,提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企业工会组织要对职工进行安全专业培训,组织班组自查、互查安全操作要领;建筑和轨道交通施工企业工会组织要利用“农民工夜校”,开展一次冬季施工和预防火灾及煤气中毒的安全培训;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工会组织要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器材使用教育。其他行业的工会组织要通过开展基层劳动保护工作检查,找出当前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发动职工,群策群力,切实帮助和支持企业实现安全发展。
  三、全市各级工会要将此次劳动保护工作检查与年底的“安康杯”竞赛评比有机结合
  各级工会组织要将此次劳动保护检查活动要与今年的“安康杯”竞赛评比有机结合,整合开展。对于发现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通过“安康杯”竞赛活动,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基础的优秀企业,要通过“安康杯”竞赛年度评比,予以表彰奖励。北京市总工会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评定今年“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时,要将各单位开展的劳动保护检查作为一项评比内容。同时,对今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在市总工会系统的各项评先活动中施行“一票否决”。
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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