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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丹香冠心注射液说明书修订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2-02 生效日期: 2009-02-02
发布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药注〔2009〕054号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丹香冠心注射液说明书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2号,文件具体内容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sfda.gov.cn/查询),请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的要求,尽快向我局提出修订药品说明书的注册补充申请,并及时将修订的内容通知相关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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