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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度示范性食堂、公寓验收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11 生效日期: 2010-01-11
发布部门: 淄博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淄教教服字[2010]1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全面加强学生食堂、公寓的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淄教发[2005]12号)精神,依照《淄博市中小学校示范性食堂评估验收标准》和《淄博市示范性学生公寓评估标准》,市教育服务中心成立验收组对2009年申报创建示范性食堂、公寓的单位进行了验收。
  各单位通过标准学习、专家指导、自查自评、整改提高,强化了后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完善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实。学校重视后勤投入,各项硬件设施和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规范,师生对后勤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高。在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实行了食堂主要原材料统一招标定点采购制度,进校食品采购实行了索证制度,确保了源头质量安全;食堂经营人资格实行了招标准入,每年定期举办管理人员培训、技术比武等活动,全面提高了学校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营养健康教育和营养配餐,提高了学生的膳食营养质量,增强了学生的营养健康意识,学校食堂饭菜品种更加科学营养,膳食质量更加安全放心,得到了师生和家长的好评。在公寓管理方面,各单位围绕和谐校园建设,积极加大投入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及时更新、维护住宿设施,定期检修消防器材,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疏散演练,增强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落实公寓用品全市统一招标采购制度及采购索证制度,学生公寓用品纳入了全市统一招标采购,方便了学生,维护了学生身心健康。部分学校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进校管理公寓,公寓管理人员按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严格执行公寓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公寓管理专业化水平取得较大提高。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学校食堂、公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
  为鼓励先进,推动后勤工作发展,经研究,决定对验收合格的淄川一中食堂等11所示范性食堂、淄博信息工程学校等6所示范性公寓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并授予奖牌。
  全市示范性食堂、公寓创建活动是一项具有规范性、动态性、长期性的系统管理工程,希望受表彰单位要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面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全市教育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树立榜样,为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做出新的贡献。 二O一O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2009年度验收合格的学校示范性食堂、公寓名单
  2009年度淄博市学校示范性食堂名单:
  淄川一中食堂      淄博七中第一食堂
  张店文苑学校食堂    淄博商贸学校食堂
  淄川昆仑镇中心学校食堂  博山实验中学食堂
  桓台果里中学食堂     高青三中食堂
  高青四中食堂       沂源二中食堂
  沂源张家坡中学食堂
  2009年度淄博市示范性学生公寓名单:
  淄博信息工程学校
  淄川一中(3号、4号公寓)
  淄川太河乡中学
  高青三中
  桓台渔洋中学
  沂源中庄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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