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08 生效日期: 2009-12-08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渝建发[2009]163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的自身建设和质量管理,规范审查机构审查行为,充分发挥审查机构对勘察设计质量的把关作用,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根据有关法规,我委起草了《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经广泛征求意见,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审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质量,充分发挥审查机构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把关作用,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提高、切实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渝建发【2006】75号文)和《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158号文)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审查机构的综合评价。
第二章 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审查机构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审查行为三个方面。
  第三条 审查机构建设包括办公场地及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审查人员情况、培训教育、档案管理、报表上报等各项内容。
  第四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包括程序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合格书三个部分内容。
  (一)程序性审查主要包括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前期批准手续、勘察资料、设计文件签章 等各项的核查情况。
  (二)技术性审查主要包括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国家及地方行业设计标准和相关文件的执行情况。
  (三)合格书应符合相关要求规定。
  第五条 审查机构审查行为主要包括业务承接范围、审查人员条件、审查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 评价方式
  第六条 评价方式采用动态检查和年度检查相结合,以综合得分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其中审查质量得分为所检查项目审查质量总得分的平均值。
  第七条 本标准分值总分100分(详附件1),其中:机构建设30分,审查质量60分,审查行为10分。
  第八条 动态检查是由各级建委组织专家对所在地备案项目进行检查,并对审查质量评价;各级建委应将检查情况(详附件2)在每季度末十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建委汇总。
  第九条 年度检查是由市建委组织专家,会同区县建委实地对审查机构进行检查,并对内部管理、审查质量、审查行为三方面内容进行评价。
  第十条 检查项目数量不少于备案项目总数的10%。
第四章 评价结果处理
  第十一条 评价结果按综合得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评价等级,其中: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秀,85~70分(含70分)为良好,70~60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 但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综合得分不作为评价等级的依据;其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并依照有关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1.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包括勘察文件)中仍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并造成实体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2.超出认定类别和限定范围的;
  3.使用未经认可的审查人员的。
  第十三条 评价等级为“优秀”的审查机构将授予“年度先进审查机构”称号,并给予全市通报表扬;连续两年评价等级为“优秀”的,重新认定时可直接进行认定。评价等级为“优秀”和“良好”作为提高审查类别和扩大审查范围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责令审查机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取消其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或重新认定审查类别和范围。
第五章 实施与监督
  第十四条 市建委委托相关单位负责对审查机构综合评价的具体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
  第十五条 评价结果在评价工作结束后按有关程序规定定期公布。
  第十六条 市建委负责对评价过程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标准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评分表(略)
  2. 季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动态检查情况表(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