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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甘肃省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研究费使用要求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09 生效日期: 2009-11-09
发布部门: 甘肃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甘知发[2009]65号
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天水、张掖、武威、定西、陇南、庆阳、临夏、甘南市(州)知识产权局(科技局):
  为了推进政务公开,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规范和提高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水平,建立市(州)知识产权门户网站(简称市州子站),我局特向省财政申请专项并由省财政直接拨付你局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研究费3万元。为保证项目顺利执行和该费用切实用于市州子站建设,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甘肃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研究项目由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宣传处负责执行。研究费是用于市(州)子站建设、维护的专项费用(市州网站软件开发由我局统一组织进行,费用我局另行支付),可用于网站硬件设备(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购置、网站维护以及网站信息员和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等。按照财政要求此专项费用不得用于除市州子站建设维护工作以外的任何支出,必须专款专用。
  二、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尽快与我局签署《甘肃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协议书》并查收拨款,研究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协议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我局将在市州子站工作验收前,对该费用的设备购置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子站建设取得实效。
  三、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市州网站建设需求调查表》。
  《甘肃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协议书》、《市州网站建设需求调查表》请从甘肃知识产权局网站(www.gsipo.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甘肃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协议书》填好签字盖章 后请寄省知识产权局刘叶梅收。《市州网站建设需求调查表》填好后请将电子件发送至
ysj@gsinfo.net.cn(此表如有疑问请致电省科技情报所杨生举询问,电话0931-8887734转81,13519621686)。请于11月25日前发回。   特此通知。
二ΟΟ九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一:甘肃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甘肃知识产权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兰州
  签订时间:2009年11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针对甲方委托乙方从事"甘肃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工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恪守。
  第一条 研究内容
  甘肃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研究主要进行市(州)知识产权局信息化建设工作,主要内容有:
  1.购置网站建设的硬件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及设备维护
  2.进行市(州)知识产权门户网站(简称××子站)栏目设置,编辑、更新栏目内容;
  3.向甘肃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简称主站)报送知识产权信息;
  4.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或与主站合作开展专题报道、在线访谈以及图文直播等互动栏目;
  5.配合主站对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第二条 研究工作组
  乙方要建立健全研究工作组,负责本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组组成:局领导1人、子站管理员1人(可兼任)。局领导负责子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子站栏目和重要信息的审核;管理员负责上网信息的组稿、编辑、上传以及与主站管理部门的联络。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甘肃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研究"项目进行验收;
  2.定期对子站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3.对子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子站维护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
  4.可以对子站页面的通用栏目进行更改,并及时通知乙方;
  5.保证子站服务器及信息上传通道的运行安全正常;
  6.解决乙方遇到的技术问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甲方要求完成"甘肃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研究"项目;
  2.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研究工作组成员,并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甲方;
  3.有权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请甲方协助对子站栏目进行调整;
  4.管理员须通过子站业务培训后,从事本子站的管理维护工作;
  5.保证报送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6.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或与主站合作开展专题报道、在线访谈、图文直播等互动栏目;
  7.配合主站对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8.如遇到技术问题,乙方有义务及时解决,或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研究费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圆整)。
  二、支付方式
  甲方以支票或汇款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第五条 其它
  一、协议法律效力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
  二、甲乙双方相关信息
  甲 方:甘肃知识产权局规划宣传处
  地 址:兰州市平凉路533号
  邮 编:730000
  联系人:刘叶梅
  电 话:0931-8732506
  传 真:0931-8861539
  乙 方:   市(州)知识产权局(科技局)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人代表(签章 ):         法人代表(签章 ):
  2009年11月 日          2008年11月 日

附件二:市州网站建设需求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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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填写此表时请参考甘肃知识产权局网站www.gsipo.gov.cn和平凉市知识产权局网站www.plipo.gov.cn的栏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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