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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A2车型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10 生效日期: 2010-11-10
发布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浙价服[2010]351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A2车型收费标准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a2车型收费标准的批复

  (浙价服〔2010〕351号)

  

  嘉兴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提高a2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嘉发改物〔2010〕318号)悉。经商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现批复如下 :

  

  根据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实际,目前暂不调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a2车型驾驶员培训的收费标准。请督促当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标准。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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