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10]11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范家桥水库复建工程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结果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范家桥水库复建工程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结果的批复
(渝府〔2010〕111号)
长寿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范家桥水库库区用地移民工作和库底清理工作验收的请示》(长寿府文〔2009〕9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意见,范家桥水库复建工程征地移民安置任务基本完成,同意通过验收。
请你区抓紧完善该工程土地使用相关手续,尽快设置水库库区水源保护标志和永久性界桩,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