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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农业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监察局转发省农业厅、财政厅、监察厅《关于核定201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16 生效日期: 2010-11-16
发布部门: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监察局转发省农业厅财政厅监察厅
发布文号: 青农委发[2010]87号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监察局转发省农业厅、财政厅、监察厅《关于核定201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监察局转发省农业厅、财政厅、监察厅《关于核定201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青农委发[2010]87号)

  

  各市、区农业局、财政局、监察局: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1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我市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现将省农业厅、财政厅、监察厅《关于核定201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紧急通知》(鲁农发电〔2010〕9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层次多、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工作完成的好坏,直接反映了各级政府机关的作风、信誉和工作质量;数据核定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资金安全和惠农政策的落实,而且对打击歪风邪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意义重大;校准小麦播种面积,也是保证将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地兑现到农民手中,切实维护广大种粮农民利益的重要保证。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省《紧急通知》要求,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标准要求,严格程序规范,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真实、准确、有效,坚决纠正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国家种粮补贴资金行为。要搞好宣传发动,加强检查监督,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核定上报任务。

  为确保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政策的落实,各市、区要组织工作组在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市里也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市、区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的责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各市、区和镇两级要设立小麦核定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并在公共媒体(报纸、广播、电视)上予以公布。要明确群众信访问题调查处理责任人,严格按照省《紧急通知》规定的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时限,及时妥善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市、区将设立的核定工作咨询举报电话及责任人名单,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市农委和市财政局。

  附件:省农业厅、财政厅、监察厅《关于核定201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紧急通知》(略)

  (联系人:市农业委员会种植业管理处 刘汉泽 80793790

  市财政局基本建设处 刘会芹 85855837

  市监察局纠风办 王苏东 85911697 )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监察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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