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淮府办[2010]152号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淮府办〔2010〕152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12月1日19时30分,我市大通区九龙岗镇舜耕山上发生森林火灾,曹勇市长专门作出指示,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扑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戴启远同志 第一时间亲赴现场,调集消防、林业等部门立即展开扑救工作,于21时左右将现场火点扑灭。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火灾为警戒,加强领导,狠抓防范,防 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近一段时期,我市久旱无雨,野外用火引发火灾风险增加,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山林火灾,保护各类山林资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现就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护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动情绪,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理念,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狠抓预防。加强山林巡查巡逻,重点加强对游人入山和上坟祭奠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违法行为,确保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
三、加强值守。要做好山林管护工作,各护林人员实行24小时看护,确保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迅速进行科学有效扑火。
四、做好应急。各有关单位要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充分准备防火人员、器械、物资,各防火队伍要随时做好联动待命准备,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到位扑救。
二0一0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