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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一带五区”统筹城乡旅游专项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17 生效日期: 2010-12-17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10]37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一带五区”统筹城乡旅游专项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一带五区”统筹城乡旅游专项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10〕37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一带五区”统筹城乡旅游专项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重庆市“一带五区”统筹城乡

  旅游专项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为探索旅游产业推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思路,充分发挥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和大仙女山旅游景区、大足石刻旅游景区、钓鱼城旅游景区、金佛山旅游景区、黑山谷旅游景区(以下简称“一带五区”)的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范围及时间。

  

   “一带五区”统筹城乡旅游专项改革试验区范围包括18个区县(自治县),其中,“一带”涉及万州区、涪陵区、南岸区、巴南区、长寿区、丰都县、忠县、开 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五区”涉及涪陵区、丰都县、武隆县、大足县、合川区、南川区、万盛区;实施期限为2010―2015年。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三年上档提质、五年整体跨越”的总体要求,坚持“重点突破、打造精品、完善基础、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把长江三峡打造成为国际黄 金旅游带和世界级旅游精品,将大仙女山旅游景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山地特色度假旅游区,将大足石刻旅游景区建设成为国际文化休闲旅游区,将钓鱼城旅游景区 建设成为欧洲人朝拜的圣地,将金佛山旅游景区建设成为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将黑山谷旅游景区建设成为重要的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基地,将“一带五区”建设成为 国家统筹城乡旅游产业发展改革的示范基地。

  

  到2012年,“一带五区”所在区县(自治县)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8500万人次,年均增长20%;旅游总收入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22%以上;旅游从业人员占非农就业人数的比例达到5%;农民人均旅游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10%。

  

   到2015年,“一带五区”各主要旅游景区(点)年接待海内外游客均超过100万人次,所在区县(自治县)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1.3亿人次,年均增长 18%;旅游总收入达到750亿元,年均增长18%以上;旅游从业人员占非农就业人数的比例达到8%;农民人均旅游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 15%。旅游业成为“一带五区”所在区县(自治县)重要的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培育旅游精品。

  

  根据国内外旅游市场需求变化和“一带五区”的旅游资源及区位优势,着力培育七大旅游精品。

  

   1.邮轮游艇旅游。发展邮轮游艇经济,打造内河顶级邮轮集群,建设东方邮轮之都,力争3年内五星级豪华邮轮达到30艘、1万个舱位。建设主城区邮轮母 港,涪陵区、万州区、奉节县三大枢纽港,南岸区广阳岛、万州区江南新区、巫山县大昌古镇、长寿区长寿湖、巴南区中坝岛、云阳县高阳湖等游艇基地。完善沿江 旅游码头,适应邮轮停靠主要景区(点)和游客集散需求。将邮轮游艇打造成为集交通、商务、娱乐、休闲、度假、体验、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流动旅游目的地。

  

  2.康体运动旅游。引导开发温泉水疗、赛车滑雪、运动体验等康体旅游产品。准入部分国际旅游时尚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废弃矿山和可开发利用的石漠化土地,规范发展高尔夫休闲旅游项目和大型主题公园。建设山地和水上户外运动基地。

  

   3.遗产观光旅游。着力发掘长江三峡沿线“7+4”重点景区和腹地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继续发挥喀斯特自然遗产、大仙女山、金佛山、黑山谷及石林等旅游 景区自然生态、地质地貌和动植物等景观资源优势,加快提档升级。深入发掘大足石刻、钓鱼城等历史文化资源,加快完善游客接待设施体系,增强游客接待能力。

  

   4.休闲度假旅游。大力开发内陆湖滨、江滨、河滨型和休闲文化体育型、温泉保健度假型、置业度假及休闲小镇等休闲度假产品,推动旅游产品转型升级。着力 打造大仙女山景区、巫溪县红池坝、开县雪宝山、长寿区长寿湖、大足县龙水湖、巴南区桃花岛、涪陵区蔺市古镇、巫山县大昌古镇等旅游度假和国际休闲养生基 地,带动旅游地产等多种类型的休闲度假产品建设。

  5.乡村主题旅游。结合生态养殖、中药材、绿色林果、花卉苗木、农林副产品加工等特色农业,依托森林公园、古镇民居、民俗节事等丰富的乡村旅 游资源,充分发掘农事农艺、乡村生活、乡土习俗、劳作体验等乡村核心文化内涵,提升“村野文化”的参与性、知识性、娱乐性。完善乡村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 提升乡村酒店、休闲农庄、农家乐等旅游服务接待能力和水平。

  

  6.自驾自助旅游。打造大仙女山、巫溪县红池坝、开 县雪宝山、奉节县天坑地缝、云阳县龙缸、石柱县黄水等自助旅游基地、汽车营地。完善区县(自治县)之间、景区之间道路体系建设,提升可进入性和畅通性,完 善道路及旅游景区标识标牌,以及景区内水、电、气基础设施和停车场、加油站、修理站、旅游厕所、汽车旅馆等配套设施,建立健全满足自驾自助旅游的资讯服 务、急救设施。

  

  7.节庆会展旅游。做精、做强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中国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森林旅游节、大足石 刻国际旅游文化节、长江三峡国际红叶节、武隆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金佛山冰雪节、万盛美丽山乡节等节庆会展品牌,使旅游节庆会展成为依托资源、拉动市场、 提升知名度、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二)加快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1.完善旅游立体综合交通网络。大力促进旅游公路与高速公路网、铁路客运站、旅游码头等交通节点的道路连接,构建水陆旅游交通联运快速通道。加快推动城 市公交服务网络向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延伸。支持万州机场向旅游机场转型,推进巫山旅游支线机场建设,加快推动武隆仙女山旅游支线机场建设论证的前期 工作。

  

  2.完善重点景区和旅游城镇基础设施。加大输电通道建设力度,确保旅游景区和旅游城镇的电力供应。规划建 设一批重点水源工程,确保旅游景区和特色旅游小城镇安全饮用水保证率达到100%。全面推进重点旅游景区和特色旅游小城镇普及使用清洁燃气。完善旅游城镇 和景区集散、餐饮、住宿、娱乐、购物等配套服务设施。提高旅游景区的通信覆盖率和通信质量。

  

  (三)强化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1.加快星级饭店建设。规划建设一批五星级饭店和一批有品位、有特色的旅游酒店,到2015年年底“一带五区”五星级饭店存量达到20家,力争每个区县 (自治县)至少拥有1家五星级饭店,构建起高档(四、五星级)、中档(三星级)、经济型(家庭旅馆、乡村旅馆、经济型酒店连锁)等结构合理的旅游酒店体 系。规范发展旅游服务、旅游商务、旅游度假、休闲居住、旅游养生养老、运动休闲、产权式酒店等旅游置业项目。

  

   2.完善旅游消费服务体系。发掘地方特色浓郁的风味小吃和美食菜品,不断推出特色餐饮项目,建设体现当地居民特色的购物、美食等主题街区。在主要公共场 所、景区(点)定期举办文化节事活动,针对境内外游客的不同消费习惯,开发具有广泛适应性和兼容性,雅俗共赏、安全健康的娱乐项目。

  

   3.加强旅游商品开发。扶持万州谭木匠和三峡绣、丰都叶脉画、大足石刻工艺等一批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旅游商品企业。加强旅游商品市场建设,在有 条件的区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镇建立旅游商品集散中心,在主要旅游景区(点)和游客集散地规划建设旅游购物专业市场。

  

   4.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邮轮游艇、旅游车辆、户外运动等旅游装备制造业。依托长安集团等汽车摩托车生产大型企业,打造西部地区最大的旅游车辆 生产基地;依托川东造船厂、重庆金龙船业公司重庆东风船舶工业公司等造船工业企业,打造长江流域最大的游艇制造和配套产品生产基地。

  

  (四)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旅游生态理念,在生态脆弱和敏感地区,通过产业结构优化,适度开发旅游观光项目,控制开发规模和游客容量,实现资源、环境的有效保护。优先将重点旅 游景区(点)森林植被修复纳入森林重庆和退耕还林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实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快重点旅游景区(点)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建设。大力开展旅游节能降耗和旅游绿色环保活动,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新途径。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

  

   抓紧编制和完善“一带五区”重点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规划,高水平策划和推出一批特色突出、资源禀赋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大旅游项目,吸引 海内外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对重点景区(点)进行整体开发建设。长江三峡要力争引入100亿元级的投资,大仙女山、大足石刻、钓鱼城要力争引入50亿元级的 投资,金佛山、黑山谷要力争引入20亿元级的投资,实施整体打造。对达不到投资规模和要求,造成资源闲置、破坏的项目,要立即整改或建立退出机制。
  (二)大力扶持旅行社发展。

  

  鼓励国内外旅行社在渝设立总部或区域性总部。支持外资独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开办旅行社享受我市支持微型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旅行社经营公务接待活动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0〕31号),鼓励支持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获准的公务活动、服务事项可委托旅行社安排。全市旅游宣传营销基金,重点用于奖励旅行社包机、包船、包车等多种方式组团来渝旅游。

  

  (三)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1.保障土地供应。鼓励通过租赁、兼并、抵押等多种方式盘活流转土地,保障重大旅游工程项目的用地需求。尝试生态移民、宅基地(房)换住房、城乡建设用 地增减挂钩、地票交易等方式提供旅游项目用地。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以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用于旅游接待设施项目建设。探索旅游景区(点)“一地多 用”模式。

  

  2.强化金融支持。推行市级财政贴息、地方政府优惠、担保公司担保、金融机构贷款、项目业主开发的 “五位一体”投融资模式。探索以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扩大旅游项目融资渠道。试行旅游企业联保贷款机制。探索开展 动产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和林权质押等权益质押担保方式融资,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支持重点旅游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3.加大财税支持。市级旅游产业发展资金向“一带五区”旅游重点项目倾斜,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重点项目。旅游企业所得税税率减 按15%计征,宾馆饭店用水、用电、用气与一般工业企业同价。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探索在五星级豪华邮轮、重 要旅游景点建立免税商店以及建立境外游客购物退税机制。探索建立旅游开发生态补偿基金和生态质量保障基金,支持开展旅游节能降耗和旅游绿色环保活动。

  

  4.完善景区管理体制。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为平台,探索以市场运作方式整合旅游资源。推行旅游景区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的“三权分离”。鼓励通过招商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引入实力较强的经营企业,采用授权经营、委托经营、特许经营等多种形式,盘活景区资源。

  

  (四)强化政府引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庆市“一带五区”统筹城乡旅游专项改革试验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 筹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共同推进“一带五区”旅游产业发展。“一带五区”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制 定具体工作措施,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为“一带五区”统筹城乡旅游专项改革试验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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