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10]12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酉阳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酉阳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渝府〔2010〕122号)
酉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及更名的请示》(酉阳府文〔2010〕121号)收悉。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高行政效率,市政府同意你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钟多镇更名为桃花源镇。桃花源镇管辖原钟多镇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地不变。
二、撤销板溪乡,设立板溪镇。板溪镇管辖原板溪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三角村金园大道。
三、撤销江丰乡,将原江丰乡所辖行政区域划归龙潭镇管辖。调整后,龙潭镇幅员面积377平方公里,辖2个社区、20个行政村。镇政府驻龙泉社区龙泉路28号(原龙潭镇政府驻地)。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