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05 生效日期: 2011-01-05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浙交[2011]3号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工作的通知

  (浙交〔2011〕3号)

  

  各市交通局(委)、城市公交主管部门,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厅质监局,省机场管理局,温州、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2011年春运将于1月19日开始,2月27日结束,为期40天。为做好201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打造“和谐春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析春运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2011年春运客流量大,任务十分繁重。据预测,全省道路客运量为2.26亿人次,旅客周转量86.1亿人公里,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0.8%和 3.6%;全省水路客运量预计为38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左右,旅客周转量为6200万人公里,比去年略有减少;全省城市公交客运量预计为3.16 亿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3%;全省民航机场客运量预计为337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0%。今年春运有以下特点:一是2011年春节时间比2010 年提前了11天,节前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必然重叠,将形成明显的客流高峰。二是铁路无法直接通达地区的民工将成为客流疏运的重点,我省民工客流流向主 要以省际为主,省内相对较少,主要方向是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四川江西安徽等地,从而形成客流量大、分布广、时间长的特点。三是天气冷暖变化幅度 较大,不可预见性因素增加。由于今年11月天气较往年偏暖,2011年1、2月有可能比往年偏冷,极易出现大雾、大雪、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对春运的应急 要求越来越高,也加大了客流预测、疏运的难度。四是私家车分流作用进一步明显。在经济刺激政策的作用下,我省私家车保有量呈现大幅上扬趋势,预计其对短途 客流的分流作用将进一步增强。

  春运工作责任重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科学分析辖区内2011年春运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把春运 作为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年的头等大事,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全力以赴做 好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和重点物资运输的组织工作。省厅成立了以郭剑彪厅长为组长,郑黎明副厅长为副组长,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运输处,春运办负责春运期间日常联系协调工作。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春运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做好春运工作。 同时,要在组织机构、值班制度、应急预案、安全管理以及春运快报、统计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及 时发现和解决春运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春运顺利进行。

  二、做好周密部署,科学组织运输

  从运力准备来看,全省 各地投入春运的车、船、航班数量基本充足。道路运输全省预计日均投入客运车辆3.5万辆,座位数90万个;水路运输全省预计投入客船1076艘、6.7万 客位,比去年同期增长19%;全省城市公交预计投入营运车辆20690辆,比去年增长3.9%;民航航班预计起降30167架次。正常天气下的旅客疏运基 本能够保证,但一旦遇到恶劣天气如高速公路遇大雾、雪阻而封闭,遇9级以上大风,大部分船舶停航等情况,仍有可能造成旅客压站压港。

   因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对本地区春运期间客流量、流向、流时调查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客流变化规律,加强运力准备,完善运输组织,保障运力充 足、调度有序。若春运期间发生运输紧张,各地运管部门要协助企业提前落实支援运力的协调工作,尤其对民工客流相对集中的邻近省份,根据需要增加班次数量, 及时与相关省运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对方支援车辆来我省固定加班。运输企业要深入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等旅客聚集地,主动开展上门售票、团体票预订服务和 办理包车业务,及时疏运团体旅客。各地城市公交主管部门和出租汽车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公交、出租运力的正常运营和合理调配,做好城市公交与车 站、码头、机场等客运枢纽的有机衔接,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车站要增加公交线路和运行密度,确保旅客疏运。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号)要求,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确保节日物资及时运输。
三、强化安全监管,确保春运稳定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三关一监督”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运输安全保障工作,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春运从业人员管理。严格从业资格证件管理,严禁不符合资质的企业和人员参加春运。要保证驾驶员的休息和身体健康,对长途客运车辆按规定增配驾驶 人员,认真落实运行途中休息制度,避免疲劳驾驶。充分利用车载视频系统、gps等先进科技手段对客车(船)运行进行全过程监控,严防车(船)超速运行。各 航运企业、船舶要坚决执行安全适航风级规定,不超风级开航。二是加强营运车船的检查和维护。春运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技术状况和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 检查,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车船要责令整改,严禁整改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参加春运。三是加强客运站点源头管理。客流高峰时,港航、运管部门要派员到重 点车站、渡口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严格按照车船载客定额售票检票,认真落实安全例检制度,严防超载客车(船)出站。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车船 超载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公路部门在春运开始前要严格按照“三有四不放过”等有关规定,对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要对高 边坡、高挡墙、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地方海事部门要加大安全巡查力度,把好客(渡)船 的签证关,消除安全隐患,并严厉打击非客船搭客的行为。各客运站要充分利用安全检测设备,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品,防止其进站上车(船)。无相关设备的客运 站(港口码头)要组织专门人员,对车辆、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各城市公交管理部门也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五是高度关 注行业稳定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排查、化解行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四、健全应急机制,保障运输畅通

  各 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一是要制订应对恶劣天气状况的应急预案。据气象部门预测,2011年春运期间,将有4次较明显冷 空气影响,极易形成大雾、雨雪和冰冻天气灾害。要认真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对所需的各类应急物品要提前准备,一旦出现恶劣天气,要迅速采取措施,增派维护人 员和设备,增设标志加强引导,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疏导。二是制订应急运输预案,落实应急运力。一旦发生大规模的旅客滞留事件,要及时向省厅报 告,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发放交通运输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 三是交通主管部门要协调做好应急状况下,各种运输方式的互相支援。如舟山跨海大桥封桥后渡轮的疏运方案;九级大风情况下渡轮停航后道路运输的疏运方案;恶 劣天气状况下,城市公交与车站码头的应急疏运。四是密切关注运输市场动态,及时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早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同时,公路、港航部门要保证春运期间的公路、航道的畅通。一是春运期间,特别是客流高峰期,对高速公路和主要干线公路的改造、养护路段要暂停施工,或采取 措施保障通行条件,确保双向通行。二是春运期间各收费站的收费口要开足,在客运高峰期要开通春运车辆的专用通道,优先安排春运车辆的通行。三是做好公路、 桥梁的养护工作。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清扫积雪、除冰、撒布防滑料、组织编队通行等措施,全力保障公路畅通。四是航道部门要加强对航 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航道安全畅通。五是各港口、渡口和船闸要加强调度,保证客船优先靠泊、优先过闸和客车优先过渡。

  五、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质量

   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备力量,加强对春运市场秩序的监管,打击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运输市场特别是客运站点 等源头的监督管理,在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交通检查站或春运临时检查站,加强对过往车辆的动态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 “宰”客等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二是通过春运公开电话、“96520”信息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查处春运期间旅客投诉。三是加强对交通执法人员的教育, 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明执法纪律,确保交通执法文明规范,严禁在公路或水路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四是保障运价稳定。各运输企业和经营业户要严格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涨价。各级运管、港航部门要配合物价主管部门,做好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价格监管。五是采取增开售票窗 口、延长售票时间、上门售票等多种形式,方便广大旅客购票。六是保持站容站貌和车(船)容车(船)貌整洁,按规定配齐和使用各项服务设备,营造良好的出行 环境。七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采取多种措施为旅客提供人性化服务,特别是要热情帮助老、弱、病、残、孕旅客解决旅途中遇到的困难和问 题。八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短信等媒体,及时提供运力、班线时刻、售票、天气、路况等交通运输出行信息,使春运 期间的客流、车流更合理有序。
六、严肃春运纪律,加强统计宣传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春运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春运的联络、协调、宣传、统计、信息收集,接收和处理投诉。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并严格执行春运信息报送纪律。省公路局负责报送《2011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中公路畅通情况和重要工作;省运管局负责报送《2011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省港航局负责报送《2011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省机场管理局负责报送《2011年春运民航旅客运输统计表》。各单位每日上午10时前将前一天统计表报送部里相关司局和厅春运办。春运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旅客压站压港、道路封闭等情况,按照《浙江省交通行业事故及险情报告办法》等规定及时上报。道路客运企业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按照部《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制度》规定报送。城市公交各项统计数据和运行情况按要求由省公交协会报送厅春运办。

   春运期间,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宣传交通建设成果在春运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宣传春节运输方案和有关 政策规定,宣传春运中各项便民措施,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另一方面要通过印制安全手册、出行指南等宣传材料,广泛宣传安全注意事项,向社会公布出行信 息。

  各市交通局(委)、城市公交主管部门和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机场管理局春运领导机构名单及值班电话请于1月12日前报厅春 运办,春运总结请于春运结束后3日内报厅春运办。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1-87810924(传真电话)、87809377;节假日 0571-87809518、87800684(传真)。

  

  附件:1. 2011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2.2011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3.2011年春运民航旅客运输统计表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1

  2011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 统计时间:月 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统计指标
数量
 
 
投放运力
 道路
 
总客车数:
(其中:包车数量: 
加班车数量:
加班车次数:  )
城市公交:
完成客运量(万人)
 
客运量与去年同期比率(%)
 
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次)
 
人员伤亡(人)
伤: 亡:
停班情况
 
公路通畅情况
 
 
重要工作
 


  注:1、此表每日上午10时前,省运管局报送部道路运输司,同时抄报省厅春运办;省公路局抄报省厅春运办。

  2、部道路运输司传真电话:(010)65292742;春节期间传真电话:(010)65292534。省厅春运办传真电话:87810924,春节期间电话:87809518,传真:87800684。

  

  附件2

  2011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 统计时间:月 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统计指标
数量
 
投放运力
 水路
船舶数:
客位数:
完成客运量(万人)
 
客运量与去年同期比率(%)
 
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次)
 
人员伤亡(人)
伤: 亡:
停航情况
 
水路、航路通畅情况
 
 
 
重要工作
 


  注:1、此表每日上午10时前,省港航局报送部水运司,同时抄报省厅春运办。

  2、部水运司传真电话:(010)65292534。省厅春运办传真电话:87810924,春节期间电话:87809518,传真:87800684。

  

  附件3

  2011年春运民航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 统计时间:月 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统计指标
数量
 
投放运力
 民航
 出发架次:
抵达架次:
完成客运量(万人)
 
客运量与去年同期比率(%)
 
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次)
 
人员伤亡(人)
伤: 亡:
停班停航情况
 
航路通畅情况
 
 
重要工作
 


  注:1、此表每日上午10时前,省机场管理局抄报省厅春运办。

  2、省厅春运办传真电话:87810924,春节期间电话:87809518,传真:87800684。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