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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京市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17 生效日期: 2003-10-17
发布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3]1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九五”以来,全市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加快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农村和社区卫生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建邺区人民政府等37个单位“南京市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朱志明等100位同志“南京市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农村和社区卫生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和广大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改革,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水平,为全市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南京市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南京市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名单(略)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一: 
 
 
南京市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玄武区: 
  玄武区锁金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玄武区小卫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白下区: 
  白下区卫生局 
  白下区海福巷社区卫生服务站 
  秦淮区: 
  秦淮区宏光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秦淮区双塘社区卫生服务站 
  建邺区: 
  建邺区人民政府 
  建邺区卫生局 
  建邺区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鼓楼区: 
  鼓楼区人民政府 
  鼓楼区挹江门社区卫生服务站 
  下关区: 
  下关区人民政府 
  下关区卫生局 
  下关区小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雨花台区: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雨花台区财政局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板桥街道办事处 
  雨花台区梅山街道上怡二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栖霞区: 
  栖霞区人民政府 
  栖霞区卫生局 
  栖霞区人民政府尧化街道办事处 
  江宁区: 
  江宁区人民政府 
  江宁区卫生局 
  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 
  江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宁区太平社区卫生服务站 
  浦口区: 
  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 
  六合区: 
  六合区人民政府 
  六合区人民政府长芦街道办事处 
  六合区东沟镇卫生院 
  六合区雄州镇人民政府 
  溧水县: 
  溧水县人民政府 
  溧水县爱卫办 
  溧水县柘塘镇人民政府 
  高淳县: 
  高淳县妇幼保健所 
  市级机关: 
  南京市卫生局 
  南京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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