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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1-09 生效日期: 2011-01-09
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布文号: 皖政办明电[2011]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明电〔2011〕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1月8日,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紧急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据省气象部门预报,1月13日前,我省南方部分地区将出现低温雨雪天气,各地、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应急办的通知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应对防范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统筹协调,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重要情况及时向省政府应急办报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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